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金杨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证券代码:301210 证券简称:金杨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3年8月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金杨股份股票代码30121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周增光姚云
电话0510-887567290510-88756729
办公地址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张马桥路168号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张马桥路168号
电子信箱dshbgs@wx-jy.comdshbgs@wx-jy.com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516,913,703.22650,850,795.65-20.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36,349,692.4856,424,353.28-35.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26,116,280.7649,830,085.17-47.5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0,609,961.92-17,588,558.4639.68%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590.91-35.1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590.91-35.1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5.21%9.50%-4.29%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603,711,963.501,460,603,504.6978.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792,418,923.70678,784,214.23164.06%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5,965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杨建林境内自然人26.85%22,140,00022,140,000
华月清境内自然人17.90%14,760,00014,760,000
无锡市木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10.19%8,400,0008,400,000
无锡市木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6.37%5,250,0005,250,000
长江晨道(湖北)新能源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境内非国有法人3.35%2,758,6502,758,650
小米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小米智造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2.51%2,073,2552,073,255
葛林风境内自然人1.55%1,274,6971,274,697
无锡顺百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境内非国有法人1.47%1,212,5931,212,593
合伙)
宋岩境内自然人1.08%892,288892,288
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国有法人1.05%863,856863,856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杨建林先生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华月清女士是杨建林先生的配偶,是实际控制人之一;2、无锡市木易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杨建林先生为其执行事务合伙人。3、杨浩先生为杨建林先生之子,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是无锡市木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4、杨建林先生、华月清女士、杨浩先生、无锡市木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无锡市木清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股东马明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0股,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1,814股,实际合计持有31,814股。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建林

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