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08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话、微信及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08月25日在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上望街道望海路28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陈晓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3年1-6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就报告期内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组织编写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