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8月28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左梁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票据质押业务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开展票据质押业务可以有效盘活存量票据资产,满足公司日常融资业务,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开展票据质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润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