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召开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手机短信、微信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张精彩女士、独立董事张忠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国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6)。《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
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4、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冠名赞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施雄猛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简称CBA)福建赛区赛事冠名赞助协议书》,就公司成为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冠名赞助商,费用为800万元人民币,以获得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简称CBA)2023-2024赛季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冠名权及相关权益,进行企业品牌宣传推广事宜达成合作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与福建浔兴篮球俱乐部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冠名赞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浔兴拉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