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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普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证券代码:301024 证券简称:霍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5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更好的推动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霍普珀科”)的业务发展,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霍普珀科(含授权期限内其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且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上述额度范围内的担保方式为保证担保,最终的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可在霍普珀科及授权期限内其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且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控股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本次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担保方被担 保方担保方持股比例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截至目前担保余额(万元)2023年度预计担保额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是否关联担保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元)期净资产比例
公司霍普 珀科70%41.68%030,00047.51%
合计030,00047.51%-

注:

1、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净资产比例中净资产口径为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2、霍普珀科于2023年7月成立,资产负债率以其2023年7月财务报表数据(未经审计)为准;

3、上述担保额度可在霍普珀科及授权期限内其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且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控股子公司之间分别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上海霍普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CNGDDC34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层海路888号3号楼1层(上海智慧岛数据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龚俊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23年7月3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储能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充电桩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合同能源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霍普珀科70%的股权,霍普珀科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股权关系图如下: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3年7月31日,霍普珀科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99.75万元,负债总额为500万元,净资产为699.75万元,营业收入为0万元,利润总额为-0.25万元,净利润为-0.25万元。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其他具体事宜以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五、本次为控股子公司供担保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为霍普珀科(含授权期限内其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以及促进业务的发展。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并及时掌握资金使用状况,相关担保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实际担保事项发生时,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将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因此,本次担

保有利于霍普珀科稳健经营及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霍普珀科(含授权期限内其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止。同时董事会将该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额度范围内签署与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本次担保额度是公司根据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而进行的合理预计,符合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而且实际担保事项发生时,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将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子公司霍普珀科(含授权期限内其新设立或纳入合并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经营管理实施有效控制,相关担保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而且实际担保事项发生时,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将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审议的预计担保额度总金额为人民币4.8亿元(含本次预计担保额度,共同担保不再重复计算,不含已履行完担保义务的事

项),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比例为76.01%,公司及子公司已实际发生的担保总额为0元。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霍普建筑设计事务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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