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6日(星期六)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6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出席人数占应出席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红红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2023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该专项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相符。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