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30、200030 证券简称:富奥股份、富奥B 公告编号:2023-36
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富奥股份、富奥B | 股票代码 | 000030、200030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李志勇 | 刘岩 | ||
办公地址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01号 | 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01号 | ||
电话 | 0431-85122797 | 0431-85122797 | ||
电子信箱 | 000030@fawer.com.cn | 000030@fawer.com.cn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6,539,266,988.90 | 5,551,469,353.62 | 17.7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23,682,671.11 | 112,585,171.85 | 98.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91,724,096.51 | 87,948,401.11 | 118.0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67,166,781.94 | -181,430,952.24 | 7.8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301 | 0.0655 | 98.6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301 | 0.0655 | 98.6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8% | 1.51% | 1.47%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5,309,737,088.33 | 15,259,037,179.57 | 0.3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7,288,001,059.66 | 7,471,059,065.62 | -2.45%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9,06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一汽股权投资(天津)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5.38% | 441,995,373 | ||||
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9.03% | 331,495,386 | ||||
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50% | 252,568,785 | ||||
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0.43% | 181,657,489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1.97% | 34,260,2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32% | 22,995,161 | ||||
夏重阳 | 境内自然人 | 0.76% | 13,260,000 | ||||
叶凡 | 境内自然人 | 0.48% | 8,310,000 | ||||
陕西卖炭翁能源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45% | 7,913,419 | ||||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44% | 7,602,1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 | 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间接持有吉林省天亿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 |
致行动的说明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中,股东“陕西卖炭翁能源有限公司”通过融资融券账户持有7,913,419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股权激励
2021年2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针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1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吉林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吉林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责任公司转发的吉林省国资委《关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吉国资发考分[2021]30号),吉林省国资委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2021年4月12日,公司在内部办公自动化平台(OA)公示了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至2021年4月21日,共计10天。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提出的任何异议。2021年4月23日,公司公告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
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其作为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1年5月18日,同意向97位激励对象授予5431.6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6.63元/份;公司独立董事针对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1年6月8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完成授予登记。
2022年6月6日,公司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及注销相关股票期权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未全部达成,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将第一个行权期未达行权条件对应的股票期权予以注销,公司独立董事针对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富奥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2年6月10日,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
2023年5月9日,完成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的注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