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张锡元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同意:3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劲旅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