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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海洋: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9

证券代码:301068 证券简称:大地海洋 公告编号:2023-045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须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占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的29.16%,占2022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海洋”“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准确地对金融工具中应收款项进行后续计量,进一步完善公司应收款项的风险管控措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加可靠、相关及可比的会计信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应收基金补贴款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一) 变更的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二) 变更的原因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全资子公司盛唐环保和拆解基金补贴基本介绍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盛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唐环保”)主要从事废旧家电等电子废物的集中回收与拆解处理,于2012年被列入全国“第一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企业”名单,是浙江省仅有的5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定点处理企业之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基金补贴是中央预算内政府性基金发放的补贴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是根据国务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和财政部、环保部等六部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向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按台定额持续征收的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补贴。基金补贴款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及生态环境部层层审核,并由生态环境部公示、财政部直接发放至处理企业,基金来源具有可持续性。

2、盛唐环保基金补贴收入确认以及应收基金补贴款情况

盛唐环保每月根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规范拆解种类、数量乘以相应的基金补贴标准确认基金补贴收入。2020年至2022年,公司确认基金补贴收入金额分别为14,790.22万元、10,605.91万元和14,408.53万元;受基金补贴审核流程较长、历史上基金收支不平衡的影响,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取得基金补贴的时间通常存在一定滞后性,截止2022年末,盛唐环保应收基金补贴款余额为60,188.97万元。

盛唐环保对应收补贴基金款按照账龄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截止2022年末,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应收补贴基金余额计提比例坏账准备金额
1年以内(含1年)14,408.535.00%720.43
1-2年(含2年)10,605.9110.00%1,060.59
2-3年(含3年)14,790.2220.00%2,958.04
3-4年(含4年)14,272.0830.00%4,281.62
4-5年(含5年)6,112.2350.00%3,056.12
5年以上-100.00%-
合计60,188.9712,076.80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情况的比较

公司应收基金补贴款坏账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年度账龄本公司格林美 (002340)中再资环(600217)超越科技(301049)华新环保(301265)
2022年1年以内5.00%2.63%不计提2.38%4.75%
1-2年10.00%2.54%4.76%4.75%
2-3年20.00%2.80%9.30%4.75%
3-4年30.00%2.90%13.62%5.00%
4-5年50.00%2.72%17.73%10.00%
5年以上100.00%---

注:数据来源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从上表可知,2022年末,公司应收基金补贴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4、变更会计估计的原因

(1)从过往应收基金补贴款的回收表明,盛唐环保应收基金补贴无法收回的风险极小,信用损失主要为回款周期较长导致的时间价值损失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基金补贴是中央预算内政府性基金发放的补贴款。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是根据国务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和财政部、环保部等六部委《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向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进口电器电子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按台定额持续征收的基金,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费用补贴。

盛唐环保基金补贴款由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及生态环境部层层审核,并由生态环境部公示、财政部直接发放至处理企业,基金来源具有可持续性。并且,从过往应收拆解补贴基金的回收情况来看,虽然应收补贴基金回款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但未发生过无法收回的情况,因此预计未来盛唐环保不能收回应收基金补贴款的风险极低。

根据金融工具准则,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企业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

短缺的现值。盛唐环保应收基金补贴款无法收回的风险极小,发生的信用损失主要为由于回款周期较长导致的时间价值损失,因此在确认应收基金补贴款预期信用损失率时,主要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因素。

(2)为解决基金收支不平衡的问题,近三年国家陆续出台了各项政策,使得盛唐环保基金补贴回款已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为公司对应收基金补贴款的回款期提供了合理估计的基础针对拆解基金收支不平衡的问题,发改委、财政部等七部委于2020年5月14日发布《关于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的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对符合条件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先进典型培育项目,城市以及家电生产、回收和处理大型企业建设废旧家电回收网络、优化废旧家电处理项目布局等,中央资金给予必要支持。研究完善基金征收补贴政策,适当调整基金补贴标准;条件成熟时统筹研究扩大基金征收补贴范围,调整基金征收标准,落实基金‘以收定支、自我平衡’机制。”2021年3月,财政部等四部委颁布了新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补贴标准》,自2021年4月1日起,各类废弃电子电器产品的拆解补贴标准均显著下降,从而大幅缓解了之后拆解基金收支不平衡的情形。2022年7月,《商务部等13 部门关于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从以旧换新、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利用等方面入手,支持家电市场良性发展。各省市也陆续推出了消费券等补贴政策,刺激家电的消费。

2022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电子电器行业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支持优化电子电器产品回收处理行业健康发展。强调指出,着力优化废电回收处理网络布局,持续提升废电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水平;支持有关企业建设回收网点、中转仓库,推动健康稳定发展。

2023年6月,商务部、发改委等部门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促进绿色智能家电消费工作的通知》强调要加强废旧家电回收工作,积极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回收主体多元化、规模化发展,通过“互联网+回收”等模式,加速推进线上交废与线下回收有机结合,提升废旧家电回收能力和规范化水平。推动更多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促进废旧家电回收利用转型升级。

2023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强调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废弃物循环利用政策体系,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夯实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制度、丰富回收模式、提升拆解利用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在上述政策背景下,盛唐环保基金补贴回款逐渐呈现一定的规律性,最近三年,财政部按废弃电器的拆解时间,以先拆解的补贴先支付为原则,每年支付大约2个季度的拆解补贴。盛唐环保2017-2022年度收到的基金补贴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年末余额回款金额收回基金补贴款对应产生的期间
2017年度26,628.6800
2018年度27,505.1911,620.362015年第二季度部分、第三、第四季度,2016年第一、第二季度
2019年度39,061.132,716.142016年第三季度
2020年度49,817.024,034.332016年第四季度、2017年第一季度
2021年度52,351.158,071.772017年第二、第三、第四季度
2022年度60,188.976,570.722018年第一、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部分

从上表可以看出,2017年到2019年,各年基金补贴回款的波动较大,公司难以预测未来的现金流量。2020年开始,基金补贴每年回款过往大约2个季度的拆解补贴,回款逐渐呈现一定的规律性,上述规律为公司对账面应收基金补贴款的回款期提供了合理估计的基础。

5、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金融工具准则,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企业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

盛唐环保应收基金补贴款无法收回的风险极小,发生的信用损失主要为由于回款周期较长导致的时间价值损失,在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根据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计提坏账准备。具体方法和结果如下:

1、折现率:五年期以上LPR(4.2%)折现率。

2、回收周期:根据财政部过往三年的回款规律,未来按每年回款过往2个季度的基金补贴款进行预测。经测算,公司2022年变更后的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回款期应收基金补贴款余额(万元)折现年限预期信用损失率坏账准备金额(万元)
1年内回款6,112.230.52.04%124.69
1-2年回款7,199.321.55.98%430.52
2-3年回款7,072.772.59.77%691.01
3-4年回款6,285.553.513.41%842.89
4-5年回款8,504.664.516.90%1,437.29
5-6年回款4,463.985.520.25%903.96
6-7年回款6,141.936.523.47%1,441.51
7-8年回款6,605.517.526.55%1,753.76
8-9年回款7,803.028.529.51%2,302.67
合计60,188.979,928.30

由上表可知,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后,2022年末整体的预期信用损失率为

16.50%。2022年末,同行业上市公司中,应收基金补贴款的坏账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格林美 (002340)中再资环(600217)超越环保 (301049)华新环保(301265)
应收基金补贴款181,937.82477,293.4011,230.9359,354.65
坏账准备4,941.14未计提985.723,180.99
计提比例2.72%-8.78%5.36%

注:数据来源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由上表可知,公司会计估计变更后,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仍较同行业高,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须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7.6.7 上市公司变更重要会计估计的,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比照自主

变更会计政策履行披露义务。达到以下标准之一的,应当在变更生效当期的定期报告披露前将专项意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影响比例超过 50%的;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的影响比例超过50%的;

(三)会计估计变更可能导致下一报告期公司盈亏性质发生变化的。

基于分析会计估计变更日前,假设运用新的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影响,根据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假设公司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运用在过往一个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告中,将增加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1,611.38万元(考虑递延所得税费用)。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为5,525.70万元,上述会计估计变更影响数占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的29.16%,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611.38万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2.05%。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2023年1-6月财务报表净利润增加2,221.46万元、净资产增加2,221.46万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不会使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3年度及未来净利润、净资产的实际影响情况取决于2023年及未来公司年末应收款项的余额和客户信用等级的分布状况,最终数据以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会计信息为准。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基于应收基金补贴款最近三年的回款信息和经验积累所作的判断,并充分参考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基金补贴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后,经多方论证讨论,综合考虑做出的决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为了更准确地对金融工具中应收款项进行后续计量,进一步完善公司应收款项的风险管控措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应收基金补贴款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相关及可比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变更应收基金补贴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系根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基于应收基金补贴款最近三年的回款信息和经验积累所作的判断,并在充分参考了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基金补贴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情况后,经多方论证讨论,公司综合考虑后做出的决定。本次变更后的应收基金补贴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能更准确地对金融工具中应收款项进行后续计量,进一步完善公司应收款项的风险管控措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变更应收基金补贴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应收基金补贴款坏账准备计提方式,能够更加准确地对金融工具中应收款项进行后续计量,能够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相关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大地海洋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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