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燕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86)、《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
2023-087)、《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90)。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1)。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