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上午在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徐芳艳女士主持。与会监事逐项审议了有关议案并做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监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备查文件:
1、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电光科技电光防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