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等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董事会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4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晓俊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实际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