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七名,实际参加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取书面表决的方式,审议并全票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的公告》。(临2023-41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阅事项:
1、《公司2023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履职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