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董责险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董责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董责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权限内办理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的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有利于促进相关责任人合规履职,降低履行职责期间可能引致的风险或损失;有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发展;有助于保障公司和投资者权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康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