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52 证券简称:亚世光电 公告编号:2023-052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将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亚世光电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13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26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其中新股发行数量为1,524万股,老股转让数量为30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14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74,573,6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6,363,6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8,210,000.00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3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会验字[2019]3003号《验资报告》。
(二)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产生利息收入43,778,722.08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02,955,668.05元。其中,工控与车载液晶显示屏生产线项目使用募集资金38,968,956.01元,细分市场定制化光电显示组件生产线项目使用
募集资金138,790,061.45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5,196,650.59元。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建设完成并结项,已将节余募集资金20,258,743.88元(包括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7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和2022年8月24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签约银行 | 产品种类 | 产品类型 | 金额 (万元) | 预期年化收益率 | 产品期限 | 利息起止日 | 投资范围/ 挂钩标的 | 备注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 | 1.50%~3.01% | 90天 | 2022.11.1~2023.1.30 | 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 | 到期赎回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9,500 | 1.30%~2.95% | 90天 | 2022.12.2~2023.3.2 | 欧元兑美元汇率,彭博“EUR CURNCY QR”页面中欧元兑美元的实时价格 | 到期赎回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6,500 | 1.30%~2.95% | 90天 | 2022.12.2~2023.3.2 | 欧元兑美元汇率,彭博“EUR CURNCY QR”页面中欧元兑美元的实时价格 | 到期赎回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 | 1.30%~2.95% | 90天 | 2022.12.2~2023.3.2 | 欧元兑美元汇率,彭博“EUR CURNCY QR”页面中欧元兑美元的实时价格 | 到期赎回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 | 1.30%~2.90% | 90天 | 2022.12.7~2023.3.7 | 欧元兑美元汇率,彭博“EUR CURNCY QR”页面中欧元兑美元的实时价格 | 到期赎回 |
上海浦东 | 结构 | 保本浮 | 800 | 1.30%~2.95% | 90天 | 2023.1.3~2023.4.3 | 欧元兑美元汇率,彭 | 到期赎 |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性存款 | 动收益型 | 博“EUR CURNCY QR”页面中欧元兑美元的实时价格 | 回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 | 1.30%~2.95% | 90天 | 2023.1.3~2023.4.3 | 欧元兑美元汇率,彭博“EUR CURNCY QR”页面中欧元兑美元的实时价格 | 到期赎回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 | 1.30%~2.95% | 90天 | 2023.1.3~2023.4.3 | 欧元兑美元汇率,彭博“EUR CURNCY QR”页面中欧元兑美元的实时价格 | 到期赎回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 | 1.50%~3.01% | 30天 | 2023.1.31~2023.3.2 | 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 | 到期赎回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 | 1.30%~2.95% | 30天 | 2023.3.3~2023.4.3 | 欧元兑美元汇率,彭博“BFIX”页面“EURUSD”的定盘价。 | 到期赎回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 | 1.30%~3.00% | 90天 | 2023.3.6~2023.6.6 | 欧元兑美元汇率,彭博“BFIX”页面“EURUSD”的定盘价。 | 到期赎回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6,000 | 1.30%~3.00% | 90天 | 2023.3.6~2023.6.6 | 欧元兑美元汇率,彭博“BFIX”页面“EURUSD”的定盘价。 | 到期赎回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9,500 | 1.30%~3.00% | 90天 | 2023.3.6~2023.6.6 | 欧元兑美元汇率,彭博“BFIX”页面“EURUSD”的定盘价。 | 到期赎回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 | 1.50%~2.79% | 90天 | 2023.3.8~2023.6.6 | 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 | 到期赎回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结构性存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 | 1.30%~3.00% | 30天 | 2023.4.10~2023.5.10 | 欧元兑美元汇率,彭博“BFIX”页面 | 到期赎回 |
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款 | 型 | “EURUSD”的定盘价。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 | 1.30%~3.00% | 90天 | 2023.4.10~2023.7.10 | 欧元兑美元汇率,彭博“BFIX”页面“EURUSD”的定盘价。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 | 1.30%~3.00% | 90天 | 2023.4.10~2023.7.10 | 欧元兑美元汇率,彭博“BFIX”页面“EURUSD”的定盘价。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 | 1.30%~3.00% | 90天 | 2023.5.15~2023.8.15 | 欧元兑美元汇率,彭博“BFIX”页面“EURUSD”的定盘价。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6,000 | 1.30%~2.95% | 90天 | 2023.6.7~2023.9.7 | 欧元兑美元汇率,彭博“BFIX”页面“EURUSD”的定盘价。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9,500 | 1.30%~2.95% | 90天 | 2023.6.7~2023.9.7 | 欧元兑美元汇率,彭博“BFIX”页面“EURUSD”的定盘价。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 | 1.50% / 2.49% | 30天 | 2023.6.19~2023.7.19 | 上海黄金交易所之上海金上午基准价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果,防范资金使用风险,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制定了《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
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19年4月,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4月,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奇新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新光电”)、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中的约定。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建设完成并结项,2022年8月23日,公司将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专户余额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含利息、现金管理收益):
单位: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期末余额(元) | 募集资金用途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万寿路支行营业部 | 412900013010518 | 79,282,924.48 | 工控与车载液晶显示屏生产线项目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10910078801200000413 | 126,552,306.26 | 细分市场定制化光电显示组件生产线项目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鞍山分行 | 10910078801900001066 | 32,939,079.41 | 细分市场定制化光电显示组件生产线项目 |
合计 | - | 238,774,310.15 | - |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保证专款专用。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2,955,668.05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的情况具体如下:
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增加“细分市场定制化光电显示组件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即通过控股子公司奇新光电使用募集资金在越南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并实施该项目。因该议案所审议事项涉及关联关系,关联董事、监事回避后,董事会、监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故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3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国内商务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工作。同时,越南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也在同步进行中,能否通过相关审批以及最终通过审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相关进展。
2、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1,930,126.70元,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4)。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3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4,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授权期限为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4月2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均为银行保本型结构性存款,使用额度范围符合要求,不存在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余额为21,5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6月1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报告期内,公司累计取得现金管理收益3,022,660.54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7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发展。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除本报告“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之“(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部分所述的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情况外,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其他变更。具体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1,82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65.5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0,295.5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47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8.3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工控与车载液晶显示屏生产线项目 | 否 | 10,721 | 10,721 | 330.27 | 3,896.90 | 36.35% | 2023年10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细分市场定制化光电显示组件生产线项目 | 是 | 26,901 | 26,901 | 835.30 | 13,879.00 | 51.59% | 2023年12月31日 | 100.38 | 不适用 | 否 |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4,199 | 4,199 | 0 | 2,519.67 | 100% | 2022年6月3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1,821 | 41,821 | 1,165.57 | 20,295.57 | 100.38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合计 | 41,821 | 41,821 | 1,165.57 | 20,295.57 | 100.38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工控与车载液晶显示屏生产线项目、细分市场定制化光电显示组件生产线项目境内外人员交流与人员流动已恢复,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使其尽快达到可使用状态。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增加“细分市场定制化光电显示组件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即通过控股子公司奇新光电使用募集资金在越南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并实施该项目。因该议案所审议事项涉及关联关系,关联董事、监事回避后,董事会、监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故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3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国内商务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工作。同时,越南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也在同步进行中,能否通过相关审批以及最终通过审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相关进展。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至2019年3月31日,募投项目先期以自有资金投入2,193.01万元。2019年4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从募集资金中完成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于2022年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时,该募集资金专户在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利息收入和理财收益,注销前专户余额20,258,753.51元,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5)及《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
2022-066)。 募集资金节余主要原因: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加强各个环节成本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节约了项目建设费用。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3、募投项目部分合同余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支付,项目结项后,公司将按照相关交易合同约定继续支付相关款项。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募集资金做现金管理,以结构性存款方式存放在银行金融机构,金额为人民币21,500万元;其余部分在募投专户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金额为人民币2,377.43万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细分市场定制化光电显示组件生产线项目 | 细分市场定制化光电显示组件生产线项目 | 26,901 | 835.30 | 13,879 | 51.59% | 2023年12月31日 | 100.38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26,901 | 835.30 | 13,879 | - | - | 100.38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2023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增加“细分市场定制化光电显示组件生产线项目”的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即通过控股子公司奇新光电使用募集资金在越南投资设立全资孙公司并实施该项目。因该议案所审议事项涉及关联关系,关联董事、监事回避后,董事会、监事会无法形成有效决议,故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3日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实施地点暨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境外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2023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国内商务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或备案工作。同时,越南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也在同步进行中,能否通过相关审批以及最终通过审批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及时关注相关进展。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