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告期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事项属于正常经营过程中形成的资金往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证监会规定中涉及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对参股公司新疆信汇峡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已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整体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除上述对外担保外,公司未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
2、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业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及其派出机构的严格监管,未发现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出具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客观公正,反映了重庆化医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有利于公司及时有效防范相关风险。
独立董事:
宋蔚蔚 | 余长江 | 陶长元 | ||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