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14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及电话确认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10:30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大波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2023年8月28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半年报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8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26)。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及审核意见,具体内容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特此公告。
重庆市涪陵榨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