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在苏州和顺路8号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赵川女士、尹巍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川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参与表决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参加会议监事认真审议并经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鉴于尹巍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为保证监事会的
正常运作,监事会提名樊梦月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苏州工业园区和顺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