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 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车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附后),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车程先生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并取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任职的情形。车程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车程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571-86319310
传 真:0571-86319310
邮 箱:chec@chinaresin.com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世纪大道1号美亚大厦16楼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车程先生简历
车程,男,198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经济师。2004年10月至2007年12月任争光树脂财务部会计,2007年12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2021年8月至2023年4月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财务副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车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34%,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 所规定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