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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光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8

证券代码:301092 证券简称:争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6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至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董事劳法勇,独立董事冯凤琴、肖连生、金浪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沈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和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新增股份360,150股已于2023年7月1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并于2023年7月24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133,333,334股增加至133,693,484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3,333,334元增加至人民币133,693,484元。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相关授权,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并负责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建设期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建设期,是公司根据募集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在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实施地点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处理15,000吨食品级树脂生产线及智能化仓库技术改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至2023年11月

30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长建设期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聘任车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车程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争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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