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0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维君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事项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
(1)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半年报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核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和违反证券交易规则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元利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