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和传真等书面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江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77),《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077)同时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报》。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07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9)。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林州重机矿建工程有限公司和林州重机铸锻有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业务的稳定发展及满足其资金需求,因此同意公司为上述公司的融资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1)。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