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061 公司简称:中信金属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独立董事 | 毛景文 | 因公事外出 | 陈运森 |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吴献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豪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聪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中“五、其他披露事项”中“可能面对的风险”章节描述。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2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7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0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7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9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公章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经济参考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信金属、公司、本公司、本集团 | 指 |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报告期、本期 | 指 | 2023年1-6月 |
中信集团 | 指 |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
中信金属集团 | 指 | 中信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中信裕联 | 指 | 中信裕联(北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金属宁波 | 指 | 中信金属宁波能源有限公司 |
金属香港 | 指 | 中信金属香港有限公司 |
宁波铂业 | 指 | 宁波信金铂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上海实业 | 指 | 中信实业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
金属秘鲁投资 | 指 | 中信金属秘鲁投资有限公司 |
金属香港投资 | 指 | 中信金属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金属非洲投资 | 指 | 中信金属非洲投资有限公司 |
金属国际 | 指 | 中信金属国际有限公司 |
中国铌业 | 指 | 中国铌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艾芬豪矿业 | 指 | Ivanhoe Mines Ltd |
中博世金 | 指 | 中博世金科贸有限责任公司 |
西部超导 | 指 | 西部超导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巴西矿冶公司 | 指 | Companhia Brasileira de Metalurgia e Minera??o |
KK公司 | 指 | Kamoa Copper S.A. |
KK项目 | 指 | Kamoa-Kakula铜矿项目 |
公司章程 | 指 |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中信金属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CITIC Metal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CITIC Metal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吴献文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赖豪生 | 秦超 |
联系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1903室 |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1903室 |
电话 | 010-59662188 | 010-59662188 |
传真 | 010-84865089 | 010-84865089 |
电子信箱 | citicmetal@citic.com | citicmetal@citic.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1903室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1903室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100004 |
公司网址 | www.metal.citic.com |
电子信箱 | citicmetal@citic.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信金属 | 601061 | 无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61,217,663,258.30 | 62,371,137,420.34 | -1.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67,496,538.81 | 1,576,311,599.00 | -32.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90,772,060.57 | 1,068,367,233.61 | -16.6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9,684,833.25 | -6,291,014,637.48 | 不适用 |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7,982,772,772.12 | 13,971,392,602.74 | 28.71 |
总资产 | 44,824,865,922.49 | 38,966,289,622.38 | 15.03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36 | -36.11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36 | -36.1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9 | 0.24 | -20.8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53 | 13.14 | 减少6.6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45 | 8.91 | 减少3.46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32.28%,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黑色金属市场需求不及预期、价格震荡总体下行,导致黑色金属业务利润同比下降;参股的艾芬豪矿业因其股价波动导致可转债嵌入的衍生金融负债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导致利润同比下降。
(2) 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6.11%、稀释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6.1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20.83%,主要由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A股于2023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股本及资本公积同比大幅增长,导致每股收益摊薄,同时净利润同比下降所致。
(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主要因报告期内加强现金流管理,本期加强库存管理和款项回收,存货和应收账款变动较上年同期变动减少,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转好。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6,885,830.2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9,390,618.71 | 对联营公司股东借款利息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联营公司非经常性损益 | -88,997,940.32 | 主要为按持股比例分享的联营公司自身非经常性损益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2,310,582.5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
外汇衍生品合约产生的损益 | 135,121,732.42 | 主要是公司为配套主营业务现货经营,运用外汇合约对冲大宗商品汇率波动风险,相应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交割损益,该损益与主营业务经营损益密切相关。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0,584,044.54 | 主要为2021年唐山凯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唐山凯荣”)违约的后续赔偿款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8,570,389.8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合计 | 176,724,478.2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的商品期货合约、商品期权合约及延迟定价形成的损益作为经常性损益列示。集团作为大宗商品贸易商,商品期货合约、商品期权合约及延迟定价是基于大宗商品业务通常模式和价格风险应对,与日常采购和销售紧密相关的业务,作为经常性收益能更真实、公允地反映集团在大宗商品贸易整体业务中的正常盈利能力,故本集团将其作为经常性损益列示。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营业务
中信金属是中信集团先进材料板块的重要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金属及矿产品贸易商,在全球范围内拥有多个一流的矿业资产。公司主要从事金属及矿产类大宗商品贸易和矿业投资业务,经营的贸易品种主要包括铁矿石、钢材等黑色金属产品,铜、铌、铝等有色金属产品以及其他贸易产品,投资的境外一流矿业资产有巴西矿冶公司、秘鲁邦巴斯铜矿、艾芬豪矿业,投资的境内优质资产有西部超导、中博世金等。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1,192亿元,如按照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发布的“2022中国企业500强”榜单,可排名第215位(中信金属不单独参加排名,数据合并计入中信集团参加排名)。中信金属积极构建全球化的供应链服务网络,大力发展金属矿产类大宗商品贸易,依托上游资源优势,充分发挥铜矿、铌矿投资对大宗商品贸易的促进作用,为保障国家金属矿产领域供应链产业链安全作出积极贡献。
公司的主要业务网络示意图:
(二)理念与战略
经过多年的经营实践,公司形成了以下经营理念和业务战略。
1.经营理念
中信金属坚守中信集团“践行国家战略、助力民族复兴”的发展使命,确立了以“贸易+资源(投资)”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愿景是致力成为有影响力的世界一流大宗商品贸易商和矿业投资公司。
通过多年贸易实践积累,深刻理解行业特点和规律,以贸易发展巩固资源供应;通过投资上游矿山获得分销权,夯实贸易资源保有量,以资源投资保障贸易发展。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和大宗商品行业态势的不断变化,对公司运营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上游资源获取能力成为行业竞争力的关键,决定了贸易商的市场地位、发展空间和盈利水平。公司加大与国际矿山的贸易合作和投资,强化资源获取能力,注重上下游资源整合,在全产业链为客户提供营销、物流、渠道等增值服务,实现大宗商品贸易的多元化品类经营,形成了以黑色金属铁矿石、有色金属铜铌等为核心的多层次贸易发展格局。
2.贸易发展战略
公司深耕贸易领域多年,坚持遵循贸易发展的本质和规律,积极践行“贸易强国”战略,形成了有特色的理念,即:树立扎实的态度和决心,专注潜心研究市场;用发展思维,不断健全和完善贸易体系;用系统思维,科学选择符合公司战略的优质品种,重视渠道建设和信息掌控;用底线思维防风险;用创新思维,聚焦金属矿产领域供应链产业链打造业务模式,切实服务实体经济。
品种选择方面,核心原则是契合国家战略要求,并具备以下特点:①市场容量大,成长性高,能带来稳定的业绩贡献;②流动性强,易变现;③市场规范程度高,合规、信用风险可控,交易成本低;④有较好的衍生品保值工具,避免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所带来的大幅损益波动。目前,公司贸易品种多元、结构均衡,具有较强的对冲周期能力和增长潜力。
渠道建设方面,秉持“贸易+X”理念,上游供应端,重视资源获取,通过参股矿山、包销、与矿山签署长期承购协议等方式,确保上游资源的稳定供应;下游营销端以客户为中心,重视网络布局,为客户提供 “贸易+”等多种增值服务,保持良好的客户粘性。以铁矿石业务为例,在“虚拟矿山+供应链整合”业务战略指引下,与上游矿山保持良好的战略合作关系,通过提升服务能力与下游形成紧密合作关系,实现了市场主要客户、品种、港口的全域覆盖。
信息掌控方面,依托对北京、香港、上海、宁波、新加坡等贸易平台的扁平化管理,在全球范围内搭建研究分析体系,对市场行情、价格走势、上下游情况进行系统深入研判,重视细分品种研究,及时掌握关键信息,把控购销节奏,为业务经营决策提供有力保障。
业务模式方面,以为客户提供综合配套服务为出发点,以全面风险管控为前提,通过深耕渠道和整合信息,确定各业务品种的盈利模式,并根据业态变化不断优化业务模式。
在“贸易+X”理念引领下,公司贸易业务保持良好发展态势。目前,公司铁矿石业务年经营量稳定超过5000万吨,铜业务年营收规模突破400亿元,在黑色金属和有色金属领域均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为行业资源供应和保障作出积极贡献。
3.投资发展战略
公司积极践行国家“走出去”战略,聚焦国家稀缺资源,在全球范围内遴选优质资产,秉承投资与贸易相互促进的发展理念,形成了独特的投资发展战略,包括:品种选择标准、项目选择标准以及行业研究体系等。
投资品种选择原则标准为:①供需基本面优良,全球范围稀缺、进口依存度高、供给约束较强;②经济规模较大,当市场波动时仍有稳定需求,上下游产业链相对成熟;③考虑行业周期性和未来发展潜力;④与贸易业务形成协同促进效应。目前,公司投资品种以铜、铌为代表,兼顾其他品种的发展。项目选择标准为:①资源禀赋高、资源量大,品位优良;②产能或潜在产能大,可降低均摊管理成本,并在市场形势好的情境下可快速产生现金流,市场影响力强;③生产成本低,可有效抵御价格波动的风险。公司建立了全面立体的行业研究体系,包括:品种研究、国别研究、公司研究、资本市场研究等。通过上述体系,公司对投资项目优中选优、精益求精;坚持底线思维,采取以我为主的审慎决策模式,有效提高了投资成功率。
中信金属在中国推广铌应用的历史超过了30年,目前是全球最大的铌产品供应商巴西矿冶公司在中国的独家分销商,2011年联合宝钢鞍钢等企业共同投资了该企业,进一步稳固了铌产品的市场供应。2014年-2019年,中信金属又先后投资了秘鲁邦巴斯铜矿和加拿大上市公司艾芬豪矿业,获取多个世界级铜矿的包销权,稳固了资源渠道供应,在有色金属贸易行业形成了较强竞争优势。同时,公司还投资了西部超导、中博世金等其他优质资产,在超导材料、铂金等先进材料领域积极布局。上述资源投资经济效益良好,影响力大,有力提升了公司在矿业领域的行业地位,对保障国家战略稀缺资源供应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三)行业发展情况
当前,我国经济运行面临来自国际国内新的复杂挑战。从国际看,地缘政治格局深刻调整,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增长持续疲软,供应链产业链面临冲击,国际贸易投资放缓,全球通胀高企,发达国家央行政策紧缩效应显现,国际贸易投资放缓,国际市场需求减弱,外需持续转弱,全球经济金融领域风险积累。从国内看,当前我国经济运行好转主要是恢复性的,内生动力还不强,需求仍然不足,经济转型升级面临新的阻力。但总体来看,我国发展基础坚实、市场潜力巨大、政策效应显现,经济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未变。
大宗商品贸易方面,受俄乌冲突、美元加息、需求不足、高利率与经济减速并存等因素影响,全球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较大,整体下行。同时,国内房地产、基建等行业对大宗商品需求仍然偏弱,金属矿产特别是钢材等黑色金属价格下跌,有色金属需求增速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上半年,美元兑人民币在6.71-7.23区间较大幅度波动,年初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曾一度升值至6.7099,随后美联储持续加息、俄乌局势变化等推高美元指数,加之国内经济复苏不及预期,人民币汇率宽幅震荡走弱,重新回到7.2附近。
铁矿石价格方面,2023年一季度经济复苏和地方政府推动“开门红”等拼经济政策,钢铁生产积极,铁矿石仍处于发运不力季节,价格处于高位;二季度经济复苏走弱,铁矿石价格总体下行。
钢材价格方面,一季度旺季预期推动钢价上行,价格冲高后回落;二季度在供应高位及需求转弱的驱动下,钢价进入下行通道,钢材价格在低位震荡运行。
铜价格方面,受地缘政治、全球供应链等多重因素影响,国内经济复苏不及预期,海外经济增长低迷,中国铜进口量下降等多重因素影响,整体看,铜价仍维持高位宽幅震荡走势。
矿业并购市场方面,受美联储加息预期见顶和中国防疫政策变动影响,全球大宗商品价格处于宽幅波动,价格预期出现分歧,带来全球矿业并购市场活跃度的增加,国际矿业公司仍在继续加快上游布局。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贸易+资源(投资)”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
“贸易+资源(投资)”双轮驱动业务模式,已被实践证明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在全球范围内有多个市场案例。公司拥有强大的央企背景、多年的行业积累、专业的贸易和投资能力以及深厚的客户基础,多年来,始终践行“贸易+资源(投资)”双轮驱动发展模式,以实际行动落实“贸易强国”“走出去”等国家战略,在国家“双循环”战略下,积极把握“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助力保障国家金属矿产领域供应链产业链安全稳定。
公司在黑色金属的铁矿石、有色金属的铜和铌等产品领域具有行业领先地位,已成为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大宗商品贸易商。在贸易发展助推资源供应方面,公司通过在贸易领域的多年深耕,对相关行业的深刻理解,有效地掌握行业动态和上下游优质资产的信息,有助于投资机会的获取和把握。
在资源供应保障贸易发展方面,铜业务方面,公司拥有采购秘鲁邦巴斯铜矿所产铜精矿26.25%产量以及艾芬豪矿业旗下刚果(金)KK铜矿50%产量(去除特定数量)的分销权;铌业务方面,公司参股的巴西矿冶公司是全球铌产品市场的领导者,公司的铌产品销售业务覆盖了全国绝大部分大中型钢铁企业,市场占有率长期位居全国第一;铁矿石业务方面,公司与全球知名矿山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是市场领先的铁矿石大型贸易商。
(二)优质稀缺的资源资产
中信金属在金属矿产资源领域的资源投资,具有资源稀缺、储量大、潜能大、寿命长、品位高、产品的进口依存度高等优势。
公司参股的秘鲁邦巴斯铜矿是全球规模最大的铜矿项目之一,是世界级的优质铜矿资产,其铜资源量约890万吨,矿山现金成本处于全球领先地位;伴生大量的钼、银、金矿,有着良好的
增储潜力,项目生产运营情况基本稳定,铜精矿含铜金属年产量稳定在30万吨,投资收益可观。2022年,秘鲁邦巴斯铜矿成功取得开发新矿坑许可,新矿坑建设投产将驱动产能跃升,同时主要矿区仍有大量找矿开发潜能。目前,秘鲁邦巴斯铜矿还有较长的寿命期,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较长时间的铜资源需求。公司是艾芬豪矿业单一第一大股东,艾芬豪矿业核心资产是刚果(金)的KK铜矿、Kipushi锌铜矿和南非的Platreef铂族多金属矿,属行业一流资产组合。KK铜矿是世界上最大的高品位层状铜矿床,现查明其铜资源量为4,249万吨,平均品位2.56%;KK铜矿项目一、二期已于2022年提前数月实现商业化生产。2022年,KK铜矿全年产铜(产量)33.3万吨。项目三期预计2024年底投产,产能预计达到1,420万吨,届时将成为全球第四大铜矿,预计共33年矿山服务年限。
公司参股的巴西矿冶公司是全球最大的铌产品生产商,是铌相关应用技术的开发先驱和行业领导者,其铌产量占世界总产量的80%左右,在市场中处于领导者地位,铌资源储量可满足全球100年以上的消费需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还分别持有科创板上市公司西部超导11.89%的股权和国内铂金进口业务最大的贸易商中博世金20%的股权。
(三)领先的贸易综合服务能力
在“贸易+X”理念引领下,公司充分发挥贸易“轻资产”特性优势,形成了领先的贸易综合服务能力,在资源获取、渠道建设、客户服务等方面拥有较强的行业竞争力;建立了稳固的资源供给与业务布局,深入资源富集地,与供应商建立可持续的战略合作关系开展合作,形成了较强的资源获取能力;培育了优秀的市场渠道开发与营销能力,构建了全球化的供应链服务网络,深耕国内市场,业务合作深入覆盖全国主要钢铁企业和有色金属冶炼上下游头部企业,形成了较好的行业地位和客户资源;打造了优秀的客户服务能力,在时间、空间等维度打造全方位、差异化客户服务策略,注重市场研究,通过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交易成本和融资成本有效增厚业务利润,通过期货现货的灵活调配和多港口的网点覆盖,精准把握客户需求匹配采销节奏,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优质服务。
(四)科技创新驱动能力
铌元素是钢铁等金属材料中不可或缺的合金原料,并广泛应用于石油天然气管线、汽车、造船、建筑、工程机械、交通运输等诸多重点项目。
公司以国家战略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手段,在传统的金属产品中融入铌元素,致力于通过“技术带动销售”的方式推动铌在中国钢铁工业及新材料领域的广泛应用,形成了完整的技术推广体系,积极组织行业资源,组建高素质研发团队,以“产-学-研-用”的技术开发合作模式,形成了完整的技术推广体系,有力地推动了铌产品在国内的销售。经过三十余年的积极市场推广,公司在铌产品应用方面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打造了中国钢铁行业及下游产业铌生态,极大地推动了中国高性能金属材料的发展,实现了中国钢铁及下游行业材料升级换代,促进中国铌产品应用从零开始取得了飞速发展。
(五)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
公司高度重视风险管理,建立了“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将风险管理的关口前移,聚焦主营业务品种,定期进行风险评估,综合运用授权管理、内控制度流程、风险评估量化等管理工具,对业务进行全流程管控,充分利用自身行业经验强化业务管控,将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不断提升风险研判及处置能力,强化风控政策及内控制度执行,为业务持续稳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六)稳定高效的人才团队和管理机制
公司高度重视人才的引进和培养,目前,在贸易、投资、技术、经营管理等领域拥有一批丰富经验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公司本科以上学历的员工占全体员工的80%以上,在人才储备方面具有明显优势。高素质专业化人才团队和以市场化为导向、不断优化迭代的体制机制,为公司业务发展、治理提升、管控增效等打下了坚实基础,增强了公司核心竞争力。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公司整体经营情况
面对错综复杂的外部经营环境,中信金属主动谋划、积极应对,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继续聚焦主业,致力成为有影响力的国际一流的大宗商品贸易商和矿业投资公司。一是服务国家战略,坚持绿色转型发展,扎实提升贸易核心能力,引进新的人才团队,积极把握市场机遇,同时,坚持底线思维防风险,确保业务稳健开展;二是推进重点投资项目建设平稳顺利,为国家金属矿产资源保供稳价贡献力量;三是深化公司治理,不断夯实发展基础、厚植发展实力,稳步推进高质量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2.18亿元,同比下降1.85%,环比增长7.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67亿元,同比下降32.28%,环比增长67.05%;扣非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1亿元,同比下降16.62%。2023年上半年,大宗商品价格下降对公司营收带来一定的影响,公司主营黑色金属业务包括铁矿石、钢铁业务在严控风险的情况下营收同比有一定下降,但公司同时加大了有色金属业务的营销力度,铜业务量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的提升,消除了价格下跌对整体营业收入产生的影响。利润方面同比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上半年黑色金属市场需求不及预期、价格震荡总体下行,导致黑色金属业务利润同比下降;二是参股的艾芬豪矿业因其股价波动导致可转债嵌入的衍生金融负债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导致利润同比下降。公司上半年积极夯实主业基础,稳存量、拓增量,打造核心能力,在大宗商品市场需求减弱波动的周期中实现了良好的营收水平,凸显了较强的经营韧性。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为448.2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5.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79.83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8.71%;资产负债率为59.88%,较上年度末降低4.26个百分点,持续保持稳健经营。公司资产中,流动资产为265.62亿元,占比59.26%;非流动资产为
182.63亿元,占比40.74%。长期股权投资为176.72亿元,占非流动资产的96.77%,较期初增加
11.11亿元,主要为分享被投资项目的权益利润和美元升值导致折算后的人民币账面金额增加。公司负债中,流动负债为224.28亿元,占比83.56%;非流动负债为44.14亿元,占比16.44%。
公司一贯注重现金流管理,严控交易对手方评审,加强精细化管理,动态调整赊销额度,持续加强有效管理保障款项回收,积极优化存货管理,提升整体营运效率。由于贸易行业毛利率、交易特性等影响现金流与收入、利润在不同报告期内的配比程度,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2.90亿元,环比一季度和较上年同期大幅改善,其中一季度为-24.90亿元,上年同期为-62.91亿元;收入现金比率为110%,较上年同期增加6个百分点。
报告期末,公司担保情况有两类:1、对全资子公司的内部保证担保总额(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为118亿元人民币及16.29亿美元,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49.51亿元。2、对联营企业中国铌业、Minera Las Bambas提供的保证担保和股权质押,均为各股东按持股比例同时提供。其中:(1)保证担保总额为3.65亿美元,实际发生担保余额为
2.98亿美元。(2)股权质押:全资子公司金属香港投资、金属秘鲁投资以持有的前述两个项目股权做质押,截至2023年6月30日对应的债务余额为5.65亿美元。报告期末,中国铌业和MineraLas Bambas资产负债率均低于50%,经营稳健,财务健康,风险可控。
(二)主要业务经营成果
1.黑色金属贸易业务
黑色金属业务上半年实现收入263.76亿元,同比下降23.39%;实现综合毛利
3.16亿元,同
比下降63%。
铁矿石业务方面,克服了上半年货物流动性变差和价格波动频繁的不利影响,保持了行业领先地位。上游渠道建设方面,着力加强与主要矿山的协调沟通,保持了主流资源的稳定供应;围绕领军钢厂和重点客户需求,着力提升品种集成匹配响应能力,得益于对客户、品种、港口的全覆盖,客户渠道和区域覆盖保持深化。持续优化衍生品套保策略,以衍生品工具的使用,有效应对激烈的市场波动,灵活把握销售节奏。上半年,铁矿石的结算销售规模保持同比增长,并继续保持行业竞争优势。
钢铁业务方面,面对复杂的市场形势,把防控风险放在首位,策略性调整品种结构,聚焦汽车、家电、轻钢结构等优势品种领域开展业务;在钢材消费地及输出地建设联合自管仓等方式,增加仓库布局;合理整合市场中的仓储、加工等资源,将钢铁贸易植入钢材加工配送的产业链当中,为客户提供稳定的加工等配送服务奠定基础,不断增加客户粘性。
2.有色金属贸易
有色金属上半年实现收入347.68亿元,同比增长25.46%;实现综合毛利6.26亿元,同比增27%。铜精矿业务方面,积极开拓冶炼厂新客户,KK项目铜精矿分销覆盖率大幅提高,形成了非常健康且更具竞争力,综合效益更优的重冶炼厂轻贸易商的销售格局,同时合理排布发运计划,显著提
综合毛利=现货收入-现货成本-销售费用+商品衍生品损益
升了物流发运保障能力。粗铜业务方面,整合国内外资源,大力拓展上下游渠道,逐步扩大市场占有率,提前做好KK项目粗铜的销售铺垫工作。铜镍金属业务方面,优化业务模式,增强非注册品种服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多服务,同时严控业务风险,业务规模同比实现大幅提升。铌产品业务方面,持续深化与巴西矿冶公司战略合作,依托“贸易+科技”发展战略,加大推广力度,推动新材料应用研究,强化客户需求分析,市场占有率保持稳定。铝业务方面,继续夯实业务基础,依托“电解铝、氧化铝、铝矾土”全品种发展模式,业务规模不断攀升。
3.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公司继续重点推进海外参股的重大项目建设进程,优化多层级投后管理体系。上半年,公司投资项目实现收益5.94亿元,同比下降24.57%。
艾芬豪矿业旗下刚果(金)KK项目一、二期扩能技改投产后生产运行稳定,铜产量不断打破生产记录,2023年预计铜金属产量39-43万吨;截至6月底,KK项目当年累计生产铜精矿含铜金属量超过19.6万吨,入选品位、选矿回收率等各项生产指标均处于较好水平;项目三期建设进展顺利;Platreef项目一期及Kipushi项目有序推进建设工程,预计2024年三季度投产。报告期内,艾芬豪矿业为公司贡献投资收益3.15亿元,同比下降45%。主要原因为:一是,旗下KK铜矿因二期投产,销量同比增长40%,克服铜价同比下跌11%的不利影响,经营性利润同比增长1.67亿元;二是,2023年1-6月因股价从年初的10.71加元/股上涨至12.10加元/股,导致可转债中嵌入的衍生金融负债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03亿元,2022年1-6月股价从年初的10.32加元/股下跌至7.42加元/股,导致可转债中嵌入的衍生金融负债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97亿元,同比减少3亿元。抵消了旗下KK铜矿二期投产后,产销量同比增长带来经营性利润的增加。
秘鲁邦巴斯铜矿因受到秘鲁境内大规模抗议游行因素影响,导致运输道路遭到封堵,公司积极助力解决秘鲁社区堵路导致矿区生产中断问题,推动秘鲁邦巴斯铜矿恢复正常生产和运输;第二季度,邦巴斯铜矿选矿品位由第一季度的0.58%提高至0.69%,销售铜精矿41.7万吨,创历史新高;2023年上半年,秘鲁邦巴斯利润同比大幅增长,为公司贡献权益利润0.94亿元,同比增长253%。
巴西矿冶公司生产运营情况稳定,经营业绩符合预期,为公司持续贡献稳定的投资收益。西部超导坚持技术创新,持续提高产品质量水平,加快产品在新领域推广应用,上半年积极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满足不断增长的外部市场需求。中博世金在国内外铂金需求疲软的艰难环境下,沉着应对,精准联通产业链上下游,布局境内外市场,全力保障铂金供应链安全,上半年为公司贡献权益利润0.06亿元,同比下降67%。
(三)公司开展的重点工作及成效
一是提前谋划研判稳经营。积极研判市场形势,分类施策,严控风险,稳控经营节奏,持续推动成长性品种发展并成为公司营收主要增长点。
二是引入新业务团队稳增长。在去年成功引入粗铜、铜镍金属新业务线团队的经验基础上,拓展再生资源业务,引入新业务团队取得初步成效。
三是坚持科技驱动发展、创新引领未来,全面加快科技创新工作步伐。成立科技创新委员会,统筹推进“贸易+科技”工作,强化科技对业务发展的赋能。四是严控风险,持续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持续完善合规内控体系,提升风险合规管理能力;开展年度风险管理评估、风险内控自评价工作,绘制公司风险档案视图,完善风险指标体系。五是聚焦打造优秀组织,进一步全面加强党对国有企业领导。持续打造“高质量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新样本,加大高精尖缺人才引进力度,特别是加大金融、数字化、产业研究与投资等领域优秀和紧缺高端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力度。
(四)公司2023年下半年重点工作
一是保持战略定力,促进业务发展。围绕年度经营目标,发挥战略引领作用,强化业务核心能力建设,助推业务发展。
二是加大营销力度,实现贸易规模增长。推动黑色金属业务稳大盘,强化风险管控,优化业务模式,增强市场竞争力;有色金属业务强拓展,加大开发终端客户,拓展新品种,谋划业务规模持续增长。
三是实施精益管理,推动投资项目增效益。继续深耕行业研究,加强投后项目生产运营精细化管理,推动经营效益提升。
四是坚持底线思维,不断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深化风险合规内控一体化建设,加强信用风险管理,强化衍生品及敞口管理,持续规范业务模式管理,提高全员风险合规意识。
五是打造优秀团队,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深入实施人才强企战略,科学筹划人才团队建设,内培外引提升人才支撑能力,持续探索创新“选育管用”优化配套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61,217,663,258.30 | 62,371,137,420.34 | -1.85 |
营业成本 | 60,104,506,612.52 | 60,852,932,205.44 | -1.23 |
财务费用 | 708,425,578.48 | 415,118,531.79 | 70.66 |
研发费用 | 15,013,684.74 | 11,233,113.01 | 33.66 |
其他收益 | 68,009,085.70 | 115,898,966.30 | -41.3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61,544,210.76 | 767,383,261.57 | -65.92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 | 20,626,975.08 | 15,319,502.74 | 34.65 |
以“-”号表示)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3,030,527.32 | -857,101,434.54 | 不适用 |
资产处置损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488,350.73 | -599,026.22 | 不适用 |
营业外收入 | 110,584,044.54 | 82,079,563.95 | 34.7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9,684,833.25 | -6,291,014,637.48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5,292,814.59 | -272,850,202.77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11,994,253.87 | 4,165,656,300.41 | 10.71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报告期黑色和有色金属价格同比下跌。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报告期黑色和有色金属价格同比下跌。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报告期受美联储加息影响,借款利率大幅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报告期公司研发人数增加使得人工成本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报告期加强现金流管理,本期加强库存管理和款项回收,存货和应收账款变动较上年同期变动减少所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转好。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报告期购买结构性理财产品较上期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取得募集资金所致。其他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报告期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商品延迟定价损益以及股权处置收益减少所致。资产处置损益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报告期公司船运转租赁业务下游行使购买权导致租赁终止产生的收益。信用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报告期公司转回应收账款及一年内到期长期转租赁应收款的坏账损失所致。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报告期赔偿及违约金收入增加所致。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主要因报告期公司根据市场价格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5,505,989,922.90 | 12.28 | 2,965,111,314.26 | 7.61 | 85.69 | 主要因报告期末公司上市资金募集到位。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41,000,000.00 | 1.65 | - | - | 不适用 | 主要因报告期买入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所致。 |
衍生金融资产 | 430,573,143.37 | 0.96 | 123,412,021.58 | 0.32 | 248.89 | 主要因报告期期末商品期货合约及延迟定价形成的衍生金融资产增加所致。 |
应收账款 | 2,221,803,226.62 | 4.96 | 3,350,874,932.15 | 8.60 | -33.69 | 主要因报告期末信用证结算方式下的临时性应收账款余额下降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1,202,943,891.55 | 2.68 | 872,611,325.35 | 2.24 | 37.86 | 主要因报告期末公司使用票据结算的客户增加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323,056,054.71 | 2.95 | 769,409,727.29 | 1.97 | 71.96 | 主要因报告期末公司期货持仓增多,相应的交易保证金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01,230,186.49 | 0.23 | 75,769,910.02 | 0.19 | 33.60 | 主要因报告期期末预缴税金增加。 |
长期应收款 | 322,665,749.60 | 0.72 | 1,001,842,052.81 | 2.57 | -67.79 | 主要因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转租赁船舶因下游客户行使购买权导致租赁期变化所致。 |
在建工程 | 4,650,978.89 | 0.01 | 9,637,924.79 | 0.02 | -52.59 | 主要因报告期办公管理软件建设完工结转至无形资产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47,365,013.80 | 0.11 | 67,303,658.47 | 0.17 | -29.62 | 主要因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转租赁船舶因下游客户行使购买权导致租赁期变化所致。 |
无形资产 | 15,505,936.49 | 0.03 | 10,738,562.89 | 0.03 | 44.39 | 主要因报告期办公管理软件建设完工结转至无形资产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7,314,266.59 | 0.06 | 18,834,141.27 | 0.05 | 45.03 | 主要因报告期内内部交易产生的未实现利润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0,000,000.00 | 0.22 | - | - | 不适用 | 主要因报告期内定期存款增加所致。 |
短期借款 | 10,174,614,674.88 | 22.70 | 7,338,406,083.29 | 18.83 | 38.65 | 主要因报告期末公司未到期的贸易押汇增加,以及美元汇率上涨所致。 |
衍生金融负债 | 63,416,736.42 | 0.14 | 569,357,709.26 | 1.46 | -88.86 | 主要因报告期期末商品期货合约及延迟定价形成的衍生金融负债减少所致。 |
应交税费 | 235,230,952.44 | 0.52 | 343,871,659.55 | 0.88 | -31.59 | 主要因报告期期末暂估增值税及所得税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817,127,496.46 | 1.82 | 117,820,567.67 | 0.30 | 593.54 | 主要因报告期末公司中信金属决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使得应付股利余额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6,214,749.66 | 0.01 | 692,608,447.59 | 1.78 | -99.10 | 主要因报告期内公司长期转租赁船舶因下游客户行使购买权导致租赁期变化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7,747,049.35 | 0.42 | 139,914,905.62 | 0.36 | 34.19 | 主要因报告期内预期境外子公司分红增加所致。 |
资本公积 | 4,025,352,621.43 | 8.98 | 1,312,659,860.90 | 3.37 | 206.66 | 主要因报告期内上市募集资金超过股本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1,048,359,599.46 | 2.34 | 583,322,576.42 | 1.50 | 79.72 | 主要因报告期内美元升值,外币报表折算差增加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27,204,254,800.38(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60.66%。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境外资产名称 | 形成原因 | 运营模式 | 本报告期 营业收入 | 本报告期 净利润 |
金属香港 | 设立贸易平台 | 自营 | 39,076,391,074.87 | 327,509,054.89 |
金属香港投资 | 对外投资 | 自营 | - | 93,312,335.89 |
金属秘鲁投资 | 对外投资 | 自营 | - | 73,642,314.66 |
金属非洲投资 | 对外投资 | 自营 | 2,438,099.60 | 259,390,227.27 |
金属国际 | 设立贸易平台 | 自营 | 1,446,669,926.87 | 28,148,264.61 |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详见第十节附注七、81。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 - | 741,000,000.00 | - | - | 741,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123,412,021.58 | 332,187,978.06 | - | - | 307,161,121.79 | - | - | 430,573,143.37 |
应收账款 | 1,929,701,635.69 | 202,736,108.21 | - | - | - | - | -728,879,786.31 | 1,200,821,849.38 |
应收款项融资 | 872,611,325.35 | - | - | - | - | - | 330,332,566.20 | 1,202,943,891.55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5,986,247.43 | - | - | - | - | - | - | 25,986,247.43 |
合计 | 2,951,711,230.05 | 534,924,086.27 | 1,048,161,121.79 | -398,547,220.11 | 3,601,325,131.73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紧密相关,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旨在规避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价格风险或汇率风险、提高盈利稳定性,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仅限于与本集团现有生产经营的黑色和有色金属相关产品等。本集团内部建立了完整有效的衍生品交易及风险管理制度体系,主要制度包括《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衍生品业务管理制度》以及各业务部门具体的衍生品业务管理实施细则,《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汇率风险敞口管理办法》、《外汇敞口管理细则》,《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商品敞口头寸管理制度》《大宗商品风险管理系统(CTRM)敞口与盈亏报告管理细则》《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对手管理制度》等。本集团根据前述制度对衍生品交易的授权审批、方案执行、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定期报告等事项进行管理。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主要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 名称 | 主要 业务 | 注册 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主营业务 收入 | 主营业务利润 | 净利润 |
金属 宁波 | 贸易 | 5,000万元 | 664,624.78 | 198,218.93 | 1,580,735.77 | 12,680.31 | 19,835.11 |
金属 香港 | 贸易 | 30,000万港元 | 1,304,150.29 | 187,741.84 | 3,907,172.38 | 32,034.83 | 32,750.91 |
金属非洲投资 | 投资管理 | 68,400万美元 | 794,945.79 | 594,109.27 | - | 25,695.21 | 25,939.02 |
2、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 主营业务收入 | 主营业务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
艾芬豪矿业 | 矿产开发 | 235,701万美元 | 3,974,373.03 | 3,074,340.56 | - | 79,062.42 | 121,868.92 |
MMG South America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 | 投资管理 | 2,804,625万港元 | 7,680,898.81 | 4,089,198.58 | 1,025,754.17 | 174,379.12 | 62,632.00 |
中国铌业 | 投资管理 | 5,850万美元 | 1,412,117.96 | 866,754.61 | - | 40,847.47 | 37,616.76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波动风险公司主营业务为金属及矿产品贸易,其价格受宏观经济周期性波动、经济环境、政策环境、供求结构、地缘政治形势等多种宏观环境因素影响。近年来,国际局势发生深刻变化,地缘冲突、贸易摩擦、美元加息、国内产业政策深度调整等宏观经济因素影响不断。公司密切关注和研判国内外经济形势和行业走势,根据外部环境变化及时采取应对措施。2.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充分市场化、竞争激烈,行业业态不断发展变化,公司面临的行业竞争也不断加剧。公司加强对市场与竞争格局变化的关注,持续完善经营策略与业务模式;加强上下游渠道建设,深化、稳定与主要交易对手的合作,夯实公司的渠道和品种优势。3.市场风险公司主要经营的黑色金属产品和有色金属产品的价格具有明显的周期性波动特征,宏观经济环境、贸易摩擦、市场供需情况、税收政策、市场竞争等因素均可能造成相关商品价格和汇率波动。公司密切关注市场变化,加强市场研判;制定并严格遵守市场风险管理政策,通过现货市场交易、商品及外汇套期保值、敞口管理等措施加强市场风险管控。4.信用风险公司客户和供应商等交易对手方的履约能力受到其经营能力与风险承受能力、市场价格波动、商品流动性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如其未能及时履约,则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公司建立并持续完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进行交易对手准入、分级分类、评级授信管理,并动态跟踪交易对手履约情况,防范信用风险。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3月31日 | / | /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审议<豁免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前20日通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审议<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2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全面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审议<2023年度对外融资计划>的议案》《关于审议<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董事、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确定以及2023年度薪酬 |
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年度套期保值额度预计>的议案》 |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6月28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2023年6月 29日 | 详见公司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为上市后召开的第一次股东大会。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边磊 | 总经理助理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2月,公司原总经理助理边磊先生,因为工作调动原因申请辞去总经理助理职务。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主要子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从事金属及矿产品贸易及投资业务,经营活动未涉及生产、制造环节。公司的贸易及矿产投资业务过程不存在高危险,不涉及使用对环境有影响的设备和材料, 废物排放也仅为日常办公和生活类废物,不涉及国家规定的有害物质、噪声等环境污染的排放,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不属于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噪声重点排污单位、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以及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也不涉及相关生产及排污业务。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的规定,并积极向员工及社会传播绿色文明理念。在本报告期不涉及对重点排污进行披露的情况。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全面贯彻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积极落实国家、地方政府“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政策要求、决策部署加强环境管理,减少化石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
1.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公司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积极推动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宣传和教育工作,组织各种形式的环境保护主题活动,如绿色公益行、植树造林活动等。
2.提高公司资源使用效率。对于公司日常办公及经营管理中的资源使用,我们采取了有序的管控和措施,通过强化办公用品管理,持续努力推进无纸化办公,人离电停、空调低能耗运行,统筹规范公务用车绿色出行,实施垃圾分类回收等方式有效降低公司资源消耗。
3.推动绿色矿山建设。立足行业特征与公司资源禀赋,公司致力于实现矿业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发展,中信金属参股加拿大上市公司艾芬豪矿业公司并现已成为其第一大股东,积极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恢复矿山周边的植被,修复生态系统,实现高标准采矿作业并践行对环境和社会责任的承诺。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中信金属股份坚持绿色低碳发展要求,立足行业特征与公司资源禀赋,推进公司发展向符合国家战略的行业、领域集中,大力发展先进材料产业链贸易和投资业务。
1.秉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拓展大宗商品贸易业务。低碳、零碳能源转型和现代能源体系重塑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必然路径。公司推进业务发展向符合双碳策略集中,加大铌等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关键材料的技术应用与推广。中信金属助力实现了我国含铌高强钢对低强度钢材更多、更广的替代,推动在钢铁生产和下游产品服役过程中大幅降低了碳排放;持续给予龙头高温合金、纳米晶企业、高科技超导材料企业全面的技术支持和铌原料供应,有力推动节能减排先进材料的质量升级和国产化进程,在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2.秉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优化投资业务布局。公司参股的西部超导为国内唯一实现超导线材商业化生产的企业,为受控核聚变项目提供重要材料超导线材,为推进核聚变的商业化应用发挥积极作用。投资的艾芬豪矿业和中博世金科贸有限责任公司,为保障我国铂族金属的供应链稳定,发挥铂金在氢能领域高能量、零碳的关键先进材料的积极作用,助力推动低碳、零碳能源转型。入股的秘鲁Las Bambas铜矿和艾芬豪Kamoa-Kakula铜矿,助力保障在实现“双碳”目标的过程中巨大的铜需求增量的供应。
3.秉持绿色低碳发展理念,提升绿色运营水平。报告期内,中信金属积极响应节能减排号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进行政管理信息化、精益化、节约化,鼓励员工以实际行动践行环保理念,优化公文管理工作,完善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系统,减少办公资源浪费和消耗,降低办公带来的固体废弃物排放对自然资源和环境的影响。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消费帮扶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决策部署,公司持续强化消费帮扶工作,全力推动帮扶区县产业振兴和群众增收致富。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对接中信集团帮扶区县、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定点帮扶区县及部分国家级帮扶县的商品资源,创新消费帮扶举措,通过投入消费帮扶资金助力西藏申扎、云南屏边、云南元阳、重庆黔江、河北临城、河北平山、河北阳原、山西宁武、内蒙古太卜寺旗、四川宣汉、黑龙江延寿等脱贫地区特色产业发展。
(二)深化定点帮扶
2023年5月,公司在2001年与巴西矿冶公司在云南省元阳县共同出资援建“中巴希望小学”的基础上,开展实地访问、密切沟通联系、深入了解情况,组织党员、群众捐款,结对帮扶困难家庭学生,捐赠课外图书、衣物、水杯等物资。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中信金属集团、中信裕联 | “一、自中信金属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中信金属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中信金属回购该等股份(包括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如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情形而新增的股份),但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本公司所持中信金属在上述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中信金属上市后6个月内若其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则本公司所持中信金属股份的锁定期限在原承诺期限36个月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中信金属股票上市至本公司减持期间,若中信金属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收盘价、减持价格等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本公司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公司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违规操作的收益将归中信金属所有,本公司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中信金属指定账户。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 | 承诺 日期:2023年2月20日 期限: 中信金属上市后36个月内 | 是 | 是 |
事项给中信金属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中信金属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公司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中信金属有权在分红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四、如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公司授权中信金属董事会基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监管要求,对本公司所持中信金属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 |||||
股份限售 | 中信集团 | “一、自中信金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间接持有的中信金属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包括该等股份派生的股份,如因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等情形而新增的股份),也不由中信金属回购该等股份,但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本公司将积极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公司未遵守上述承诺事项,违规操作的收益将归中信金属所有,本公司控制的直接持有中信金属股份的企业将在5个工作日内将前述收益缴纳至中信金属指定账户。如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中信金属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中信金属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如本公司怠于承担前述责任,则中信金属有权在分红或支付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直接持有中信金属股份的企业其他报酬时直接扣除相应款项。 三、如相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股份锁定期有其他要求,本公司授权中信金属董事会基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中国证监会监管要求,对本公司所持中信金属股份的锁定期进行相应调整。” | 承诺 日期:2023年2月20日 期限: 中信金属上市后36个月内 | 是 | 是 |
其他 | 中信金属集团、中信裕联 | “一、本公司拟长期、稳定持有中信金属股份。本公司将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本公司就股份锁定事项出具的相关承诺执行有关股份限售事项。 二、本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 | 承诺 日期: 2023年2月20日 | 否 | 是 |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减持。若《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证发[2017]24号)被修订、废止,本公司将依据不时修订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要求进行减持。减持股份的条件、方式、价格及期限如下: 1、减持股份的条件:(1)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限售期限届满;(2)承诺的限售期届满;(3)不存在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转让股份的情形;(4)减持前3个交易日发布减持股份意向公告。 2、减持方式:本公司因故需转让持有的中信金属股份的,需在发布减持意向公告后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或者协议转让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进行减持。 3、减持股份的价格:如果本公司在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拟进行股份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如果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和股份拆细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将经除权除息调整后确定)。 三、本公司将严格遵守上述承诺,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进行减持的,则自愿将减持所得收益上缴至中信金属,并同意归中信金属所有。如本公司未将前述违规减持公司股票所得收益上缴中信金属,则中信金属有权扣留应付本公司现金分红中与本公司应上缴中信金属的违规减持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 期限:长期 | ||||
其他 | 中信金属集团、中信裕联、中信金属及中信金属董事与 | 注1 | 承诺 日期: 2023年2月20日 | 否 | 是 |
高级管理人员 | 期限: 长期 | ||||
其他 | 中信金属 | 1、本公司保证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欺诈发行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 承诺 日期: 2023年2月20日 期限: 长期 | 否 | 是 |
其他 | 中信金属集团 | 1、本公司保证中信金属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中信金属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欺诈发行的,本公司将督促中信金属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中信金属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 承诺 日期: 2023年2月20日 期限: 长期 | 否 | 是 |
其他 | 中信集团 | 1、本公司保证中信金属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中信金属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欺诈发行的,本公司将督促中信金属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中信金属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并督促本公司控制的中信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 | 承诺 日期: 2023年2月20日 期限: 长期 | 否 | 是 |
其他 | 中信金属、中信金属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信金属集 | 注2 | 承诺 日期: 2023年2月20日 期限: 长期 | 否 | 是 |
团、中信裕联 | |||||
其他 | 中信金属 | 一、公司将严格执行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及《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汇报规划》中规定的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将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注重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如公司违反前述承诺,将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公司将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 | 承诺 日期:2023年2月20日 期限: 长期 | 否 | 是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信金属集团、中信集团 | 注3 | 承诺日期:2021年11月30日; 期限: 长期 | 否 | 是 |
其他 | 中信金属集团、中信集团 |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不包括中信金属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下同)将尽量避免、减少与中信金属发生关联交易或资金往来;如确实无法避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信金属内部制度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按照通常的商业准则确定公允的交易价格及其他交易条件,并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相关决策程序。 二、本公司不会利用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地位谋求中信金属在业务经营等方面给予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优于第三方的条件和利益。 | 承诺 日期: 2023年2月20日 期限: 长期 | 否 | 是 |
三、自本承诺出具之日起,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保证不从中信金属违规借用资金,承诺不直接或间接违规占用中信金属资金或其他资产,不损害中信金属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如出现因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而导致中信金属或其他股东的权益受到损害,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赔偿或补偿由此给中信金属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五、上述承诺于本公司为中信金属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 |||||
其他 | 中信金属集团、中信集团 | 注4 | 承诺 日期:2023年2月20日 期限: 长期 | 否 | 是 |
其他 | 中信金属、中信金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信金属集团、中信裕联、中信集团 | 注5 | 承诺 日期:2023年2月20日 期限: 长期 | 否 | 是 |
注1:(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一、公司股价稳定措施的启动条件和停止条件自中信金属上市之日起3年内,若中信金属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以下简称“启动条件”,若因公司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则上述股票收盘价或公司最
近一期审计每股净资产应做相应调整,下同),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启动《预案》中的股价稳定措施。若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点至股价稳定措施尚未正式实施前或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股票连续1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停止实施本阶段股价稳定措施,直至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的启动条件。
二、公司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及程序
1、在公司符合启动条件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中信金属董事会应根据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并结合公司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意见,选择如下一种或几种稳定股价措施,制定并公告具体的股价稳定方案,披露拟采取的稳定股价措施、回购或增持的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完成时间等信息。
(1)公司回购股份
若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中选择公司回购方式,则公司应自公告之日起1个月之内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履行完毕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应自前述决策程序履行完毕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全部回购(若该股份回购计划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则完成时间相应顺延)。公司回购股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规定,且不能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单次计划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不低于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的10%;若公司根据本预案在同一个会计年度需多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则在同一个会计年度之内累计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上市公司净利润的30%。公司承诺在触发稳定股价方案的启动条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完毕内外部批准程序后,履行上述股份回购义务。
(2)公司控股股东增持
若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中选择控股股东增持方式,则公司控股股东应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全部增持计划(如该期间存在限制其买卖股票的情形或该股份增持计划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则完成时间相应顺延),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沪市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相关规定,且不能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单次计划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10%;若公司控股股东根据《预案》在同一个会计年度需多次增持公司股份,则在同一个会计年度之内累计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总额不超过其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30%。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
若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中选择由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独立董事除外,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方式,则中信金属届时在任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自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在二级市场买入的方式完成全部增持计划(如该期间存在限制其买卖股票的情形或该股份增持计划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则完成时间相应顺延)。
公司届时在任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规定,且不能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届时在任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各自单次计划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不低于其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总额的10%;若根据本预案在同一个会计年度需多次增持公司股份,则各自在同一个会计年度之内累计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总额不超过其上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取得的税后薪酬总额的30%。
2、根据上述程序实施完毕一次稳定股价方案后的6个月内,公司不再启动其他股价稳定方案。若前一次稳定股价方案实施完毕6个月后,在本预案有效期内中信金属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仍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则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且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再次启动新一轮的稳定股价方案。
3、公司未来新聘任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遵守本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并履行公司发行上市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在聘任该等新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将促使其签署相关承诺。若拟新聘任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拒绝签订相关承诺函,本公司将不予聘任。
三、公司股价稳定预案的保障措施
1、若公司董事会未能在公司符合启动条件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股价稳定方案,则公司将延期发放全部董事的50%薪酬,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股价稳定方案之日止。
2、若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的股价稳定方案中选择公司回购方式,则除因不可抗力、未获相关部门审批等外部因素之外,公司未能按期履行回购义务的,公司将公开说明未按期履行该等回购义务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公司将自愿申请冻结与履行本次回购义务相等金额的自有资金,为公司履行上述回购义务提供保障,直至公司履行完毕上述回购义务或实施其他替代措施。
3、若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的股价稳定方案中选择由控股股东增持方式,则除因不可抗力、未获相关部门审批等外部因素之外,公司控股股东未能按期履行增持义务,则中信金属应将与控股股东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现金分红予以截留,直至其实施完毕上述股份增持计划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4、若公司董事会制定并公告的股价稳定方案中选择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方式,则除因不可抗力、未获相关部门审批等外部因素之外,公司届时在任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能按期履行增持义务,则中信金属应将与该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增持义务相等金额的应付薪酬予以截留,直至其实施完毕股份增持计划或采取其他替代措施。
5、若因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等证券监管法规对于社会公众股股东最低持股比例的规定导致中信金属及其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一定时期内无法履行回购或增持义务的,相关责任主体可免于前述惩罚,但亦应积极采取其他措施稳定股价。”
注2:(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为有效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规定采取以下措施填补因本次发行被摊薄的股东回报:
(1)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提升投资回报
公司已对募投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论证,符合行业发展趋势,若募投项目顺利实施,将稳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实施,提升投资回报,降低上市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2)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用账户进行存储,做到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接受保荐机构、开户银行、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有权部门的监督。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管理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按照计划用途充分有效使用,加快募投项目建设,积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努力提高股东回报。
(3)重视对股东的回报,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已在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制定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按照本次发行后适用的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利润分配,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4)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将进一步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提升公司经营活动的效率性和效果性、资产的安全性、经营信息和财务报告的可靠性。
2、发行人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1、本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中信金属利益。
2、本人将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动用中信金属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中信金属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中信金属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中信金属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5、如果中信金属拟实施股权激励,本人将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中信金属拟公布的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中信金属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中信金属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票赞成(如有表决权)。
6、本人将切实履行中信金属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中信金属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中信金属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3、发行人控股股东中信金属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信裕联的承诺
为进一步保护公司上市后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要求,发行人控股股东中信金属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信裕联做出如下承诺:
“本公司承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中信金属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相关权利,不越权干预中信金属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中信金属利益。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3:(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中信金属集团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信金属集团于2021年11月30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与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中信金属的定位本公司将中信金属作为本公司控制的、主要从事金属及矿产品相关贸易业务的专业平台,鼓励中信金属在该领域长期发展、做强做大,支持中信金属上市及不断提升竞争优势,并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其产生同业竞争。
二、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不涉及与中信金属构成同业竞争
截至本函出具之日,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中信金属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除外,下同)没有从事与中信金属目前所从事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似的业务或活动。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本公司作为中信金属的控股股东,现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控制的下属企业未来不会从事与中信金属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似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对中信金属的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
(二)如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商业机会,而该等新业务可能与中信金属产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将在符合国家行业政策及审批要求的条件下,优先将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提供给中信金属进行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的商业机会具备转移给中信金属的条件。
(三)如果中信金属放弃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可以自行经营有关的新业务,但未来随着经营发展之需要,中信金属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仍将享有下述权利:
1、中信金属有权一次性或多次向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收购上述业务中的资产、业务及其权益;
2、除收购外,中信金属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亦可以选择以委(受)托经营、租赁、承包经营、许可使用等方式具体经营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资产及/或业务。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中信金属控股股东期间有效,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给中信金属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的承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于2021年11月30日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声明与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中信金属的定位本公司将中信金属作为本公司控制的、专业从事金属及矿产品相关贸易业务的专业平台,鼓励中信金属在该领域长期发展、做强做大,支持中信金属上市及不断提升竞争优势,并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与其产生同业竞争。
二、本公司控制的其他涉及与中信金属从事相关业务的企业
(一)中信澳大利亚钢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澳钢”)
中信澳钢系本公司下属港股上市公司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1205,以下简称“中信资源”)之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为澳大利亚,其部分业务涉及钢材产品贸易,即主要从中国台湾地区等地采购钢材产品并销售至澳大利亚等地。中信澳钢与中信金属在主要采购及销售市场不存在重叠情形。基于中信集团内部对资源能源业务进行调整等原因,本公司承诺将促使中信资源及其子公司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通过停止开展或向中信金属或其他无关联第三方转让相关业务等方式不再开展钢材贸易业务。
(二)江阴利港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港电厂”)
利港电厂是本公司下属企业中信泰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泰富”)的控股子公司,主要经营火电发电业务。为了控制动力煤采购成本,利港电厂在采购动力煤后,往往根据利港电厂发电计划及动力煤价格波动进行库存管理,形成动力煤的对外销售,从而衍生出境内煤炭贸易业务,前述内贸业务2018年以来由利港电厂通过其下属公司江阴利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和江阴利源煤炭有限公司开展。中信金属目前的煤炭贸易业务已由境内贸易向境外转口贸易调整,中信金属境外转口煤炭贸易的品种为冶金煤等,主要用于钢铁冶炼。利港电厂目前与中信金属的煤炭贸易在产品来源、产品定位和用途等方面均存在差异。基于中信集团对资源能源业务进行调整等原因,本公司承诺将促使中信泰富及其子公司在2022年12月31日前通过停止开展相关业务或向中信金属或其他无关联第三方转让相关业务等方式,确保其不再开展除为利港电厂发电而采购、处置煤炭原材料之目的以外的煤炭贸易业务。截至本函出具之日,除上述情况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不存在与中信金属从事相同或相近似业务的情况。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进一步承诺
本公司作为中信金属的实际控制人,现进一步承诺如下:
(一)除前述承诺外,本公司还将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控制的下属企业未来不会从事与中信金属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似的生产经营业务,以避免对中信金属的生产经营构成同业竞争。
(二)如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获得从事新业务的商业机会,而该等新业务与中信金属的主营业务相同或相近似,可能与中信金属产生同业竞争的,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将在符合国家行业政策及审批要求的条件下,优先将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提供给中信金属进行选择,并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等新业务的商业机会具备转移给中信金属的条件。
(三)如果中信金属放弃上述新业务的商业机会,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可以自行经营有关的新业务,但未来随着经营发展之需要,中信金属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仍将享有下述权利:
1、中信金属有权一次性或多次向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收购上述业务中的资产、业务及其权益;
2、除收购外,中信金属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亦可以选择以委(受)托经营、租赁、承包经营、许可使用等方式具体经营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与上述业务相关的资产及/或业务。上述承诺在本公司作为中信金属实际控制人期间有效。”
注4:(保证发行人独立性的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中信金属集团、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为保证中信金属的独立运作,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除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权利外,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影响中信金属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具体承诺如下:
一、保证中信金属人员独立
1、本公司承诺与中信金属保持人员独立,中信金属高级管理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不含中信金属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下同)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职务,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领薪。
2、本公司承诺中信金属的财务人员不会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兼职。
3、本公司保证中信金属拥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工资管理制度,中信金属根据其制定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选聘、任免、考核、奖罚员工。本公司保证中信金属的劳动、人事及薪酬管理体系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之间独立。
二、保证中信金属资产独立完整
1、中信金属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对其所有的资产拥有控制支配权。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目前不存在、未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中信金属的资金、资产。
三、保证中信金属财务独立
1、本公司保证中信金属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以及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配有独立的财务人员,能够独立地做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账簿,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目前不存在、未来也不会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干预中信金属资金或资产使用的情况。
2、本公司保证中信金属独立在银行开设账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共用银行账户,也不会违规将资金存入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的账户。
3、中信金属为独立的纳税人,已依法独立履行纳税申报及缴纳义务,本公司承诺不干涉中信金属独立纳税。
四、保证中信金属机构独立
1、本公司保证中信金属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并能独立自主地运作,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
2、中信金属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分开,本公司承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不会与中信金属之间发生机构混同的情形,本公司不会违规干预中信金属独立运作的情形。
五、保证中信金属业务独立
1、本公司保证中信金属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中信金属的业务均按照市场化的方式独立运作,不存在需要依赖本公司进行经营活动的情况。
2、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除通过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中信金属的业务活动进行违规干预。本承诺在中信金属集团/中信集团作为中信金属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中信金属集团/中信集团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5:(未履行相关公开承诺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一、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二、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公开披露本公司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采取相关替代措施;
2、如本公司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2、发行人及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本人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二、本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人将在中信金属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中信金属所有。本人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5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中信金属指定账户。
3、如本人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人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3、发行人控股股东中信金属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中信裕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中信集团的承诺“一、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已经包含约束措施的,则以该等承诺中明确的约束措施为准;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本公司同意采取该等承诺中已经明确的约束措施。
二、本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公开作出的相关承诺中未包含约束措施的,若本公司违反该等承诺,则同意采取如下约束措施:
1、如果本公司未能完全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公司将在中信金属的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及时披露未履行承诺的详细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中信金属所有。本公司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中信金属指定账户。
3、如本公司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相关承诺导致投资者受到损失的,本公司同意依法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巴西矿冶公司 | 其他 | 购买商品 | 采购铌铁 | 市场价 | 3,757,700,688.69 | 6.25 | 电汇 | |||
巴西矿冶公司(新加坡) | 其他 | 购买商品 | 采购铌铁 | 市场价 | 121,313,144.84 | 0.20 | 电汇 | |||
巴西矿冶公司(欧洲) | 其他 | 购买商品 | 采购铌铁 | 市场价 | 8,499,251.59 | 0.01 | 电汇 |
Minera Las Bambas S.A | 其他 | 购买商品 | 采购铜精矿 | 市场价 | 2,791,992,237.98 | 4.65 | 电汇 | |||
KK公司 | 其他 | 购买商品 | 采购粗铜、铜精矿 | 市场价 | 3,809,241,598.25 | 6.34 | 电汇 | |||
泰富特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销售铁矿石、提供代理服务 | 市场价 | 161,825,418.66 | 0.26 | 电汇、信用证等 | |||
海南信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铁矿石 | 市场价 | 76,682,625.27 | 0.13 | 电汇、信用证等 | |||
扬州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 | 销售铁矿石、提供代理服务 | 市场价 | 17,784,788.97 | 0.029 | 电汇、信用证等 | |||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铁矿石 | 市场价 | 8,123,442.48 | 0.013 | 电汇、信用证等 | |||
黄石新兴管业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铁矿石 | 市场价 | 9,225,535.81 | 0.015 | 电汇、信用证等 | |||
江阴泰富兴澄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铁矿石 | 市场价 | 155,550,511.10 | 0.26 | 电汇、信用证等 | |||
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铁矿石 | 市场价 | 320,342,734.81 | 0.52 | 电汇、信用证等 | |||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铁矿石、铌铁 | 市场价 | 63,246,138.60 | 0.10 | 电汇、信用证等 | |||
青岛斯迪尔新 | 集团兄弟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铁矿石 | 市场价 | 54,857,626.42 | 0.09 | 电汇、 |
材料有限公司 | 信用证等 | |||||||
合计 | / | / | 11,356,385,743.47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2023年3月3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2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2023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主体、业务范围及额度进行了预计。上述关联交易皆在该议案的审议批准范围之内。 |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每日最高存款限额 | 存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存入金额 | 本期合计取出金额 | ||||||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子公司 | 40亿元 | 0.9%-1.3% | 893,759,925.37 | 23,469,229,469.61 | 23,213,343,708.34 | 1,149,645,686.64 |
合计 | / | / | / | 893,759,925.37 | 23,469,229,469.61 | 23,213,343,708. 34 | 1,149,645,686.64 |
2. 贷款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贷款额度 | 贷款利率范围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合计贷款金额 | 本期合计还款金额 | ||||||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子公司 | 75亿元 | 2.56%-5.90% | 2,731,958,526.22 | 3,233,496,724.24 | 4,012,105,342.49 | 1,953,349,907.97 |
合计 | / | / | / | 2,731,958,526.22 | 3,233,496,724.24 | 4,012,105,342.49 | 1,953,349,907.97 |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业务类型 | 总额 | 实际发生额 |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 受同一控股股东控制的子公司 |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业务 | 7,500,000,000.00 | 292,527,576.76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本部 | 中国铌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1,710,106,000.02 | 2022年8月16日 | 2022年8月16日 | 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主债务余额为1,555,955,599.98元 | 无 | 否 | 否 | 不适用 | 无反 担保 | 是 | 联营 公司 |
中信金属香港投资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股权质押 | 联营 公司 | ||||||||||||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 | 公司 本部 | Minera Las Bambas S.A | 867,096,000.00 | 2020年10月19日 | 2020年10月19日 | 循环融资贷款协议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 | 连带责任担保 |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主债务余额为596,128,500.00元 | 无 | 否 | 否 | 不适用 | 无反 担保 | 是 | 联营 公司 |
公司 | 之日起两年 | ||||||||||||||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 本部 | Minera Las Bambas S.A | 54,193,500.00 | 2020年6月15日 | 2020年6月15日 | 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起2年 | 连带责任担保 |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主债务余额为0.00元。 | 无 | 否 | 否 | 不适用 | 无反 担保 | 是 | 联营 公司 |
中信金属秘鲁投资有限公司 | 全资子公司 | Minera Las Bambas S.A. | 6,490,213,560.00 | 2014年7月14日 | 2014年7月14日 | 2032年7月 30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主债务余额为2,531,095,067.09元 | 股权质押 | 否 | 否 | 不适用 | 无反担保 | 是 | 联营公司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4,683,179,167.07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6,118,062,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4,950,556,010.76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9,633,735,177.83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53.57%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730,249,313.95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642,348,791.77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2,372,598,105.72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无 | ||||||||||||||
担保情况说明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关于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上述担 |
保事项均在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被担保人及担保额度范围内。
注:1.本报告期公司为子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950,556,010.76元,占
担保余额总额的51%;剩余49%的为向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皆为对联营公司的按份担保。担保的联营公司经营稳健,财务健康,担保对象负债率皆低于50%,风险可控。
2.本报告期未新增对子公司担保以外担保。
3.公司存续的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皆为上市以前为联营公司提供的根据持股比例按份担保。
4.总担保中有息负债担保余额为6,640,188,910.74元,占担保余额比为69%。剩余未使用的担保总额皆未产生实质性负债。
5.该担保原币币种为美元,按照7.2258汇率折算。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398,846,153 | 100 | 15,038,242 | / | / | / | 15,038,242 | 4,413,884,395 | 90.08 |
1.国家持股 | / | / | / | / | /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4,398,846,153 | 100 | 69,973 | / | / | / | 69,973 | 4,398,916,126 | 89.77 |
3.其他内资持股 | / | / | 14,955,167 | / | / | / | 14,955,167 | 14,955,167 | 0.31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 / | 14,881,139 | / | / | / | 14,881,139 | 14,881,139 | 0.3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 | / | 74,028 | / | / | / | 74,028 | 74,028 | 0.00 |
4.外资持股 | / | / | 13,102 | / | / | / | 13,102 | 13,102 | 0.00 |
其中:境外法 | / | / | 13,102 | / | / | / | 13,102 | 13,102 | 0.00 |
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0 | / | / | / | 0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 | / | 486,115,605 | / | / | / | 486,115,605 | 486,115,605 | 9.92 |
1.人民币普通股 | / | / | 486,115,605 | / | / | / | 486,115,605 | 486,115,605 | 9.92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 | / | / | / | / | / | / | / | / | / |
资股 | |||||||||
4.其他 | / | / | / | / | / | / | / | / | / |
三、股份总数 | 4,398,846,153 | 100 | 501,153,847 | / | / | / | 501,153,847 | 4,900,000,000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1,153,847股,并于2023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交易。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4,398,846,153股变更为4,900,000,000股。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中信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4,395,750,153 | 0 | 0 | 4,395,750,153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东承诺锁定36个月 | 2026-04-10 |
中信裕联(北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096,000 | 0 | 0 | 3,096,000 | 首次公开发行原始股东承诺锁定36个月 | 2026-04-10 |
首次公开 | 0 | 0 | 15,038,242 | 15,038,242 | 首次公开发 | 2023-10-10 |
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东 | 行限售股锁定6个月 | |||||
合计 | 4,398,846,153 | 0 | 15,038,242 | 4,413,884,395 | / | / |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73,975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中信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 | 4,395,750,153 | 89.71 | 4,395,750,153 | 无 | 0 | 国有法人 |
龙士学 | 7,561,018 | 7,561,018 | 0.15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中信裕联(北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3,096,000 | 0.06 | 3,096,00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郑全忠 | 2,903,000 | 2,903,000 | 0.0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广州市通灵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2,570,000 | 2,570,000 | 0.05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胡琦蔚 | 2,107,800 | 2,107,800 | 0.0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包义成 | 2,059,173 | 2,059,173 | 0.04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BARCLAYS BANK PLC | 1,619,050 | 1,619,050 | 0.03 | 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李十周 | 1,284,729 | 1,284,729 | 0.03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施振翔 | 1,052,600 | 1,052,600 | 0.02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龙士学 | 7,561,018 | 人民币普通股 | 7,561,018 | |||||
郑全忠 | 2,903,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903,000 | |||||
广州市通灵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2,57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70,000 | |||||
胡琦蔚 | 2,107,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107,800 | |||||
包义成 | 2,059,173 | 人民币普通股 | 2,059,173 | |||||
BARCLAYS BANK PLC | 1,619,0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619,050 | |||||
李十周 | 1,284,729 | 人民币普通股 | 1,284,729 | |||||
施振翔 | 1,052,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52,600 | |||||
张昊恺 | 1,046,072 | 人民币普通股 | 1,046,072 | |||||
张剑 | 989,284 | 人民币普通股 | 989,284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信裕联(北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系中信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金属集团和中信裕联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中信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4,395,750,153 | 2026年4月 10 日 | 4,395,750,153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2 | 中信裕联(北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3,096,000 | 2026年4月 10 日 | 3,096,000 | 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3 |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型保险投资账户 | 4,019 | 2023年10月 10 日 | 4,019 | 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 |
4 | 备注1 | 4,016 | 2023年10月 10 日 | 4,016 | 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 |
5 | 山东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014 | 2023年10月 10 日 | 4,014 | 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 |
6 | 招商基金-恒大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分红险-招商基金恒大人寿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4,013 | 2023年10月 10 日 | 4,013 | 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 |
7 | 国家开发银行企业年金计划-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009 | 2023年10月 10 日 | 4,009 | 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 |
8 | 广西壮族自治区叁号职业年金计划-交通银行 | 4,007 | 2023年10月 10 日 | 4,007 | 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 |
9 | 备注2 | 4,004 | 2023年10月 10 日 | 4,004 | 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 |
10 | 广发证券资管-工商银行-广发资管核心精选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 4,002 | 2023年10月 10 日 | 4,002 | 自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中信裕联(北京)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系中信金属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信金属集团和中信裕联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备注1:截止2023年6月30 日,共有2014 名有限售条件股东通过网下配售摇号中签取得4,016股公司首发股票,持股数量并列第四位,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之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以及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备注2:截止2023年6月30日,共有3名有限售条件股东通过网下配售摇号中签取得4,004股公司首发股票,持股数量并列第九位,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之附表:网下投资者初步配售明细表,以及公司于2023年4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结果公告》。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5,505,989,922.90 | 2,965,111,314.26 |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1,149,645,686.64 | 893,759,925.3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七、2 | 741,000,000.00 | - |
衍生金融资产 | 七、3 | 430,573,143.37 | 123,412,021.58 |
应收账款 | 七、5 | 2,221,803,226.62 | 3,350,874,932.15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1,202,943,891.55 | 872,611,325.35 |
预付款项 | 七、7 | 1,774,623,077.07 | 2,211,519,932.31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323,056,054.71 | 769,409,727.29 |
存货 | 七、9 | 12,578,843,032.82 | 10,126,777,170.8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七、12 | 682,209,002.41 | 727,408,342.22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101,230,186.49 | 75,769,910.02 |
流动资产合计 | 26,562,271,537.94 | 21,222,894,676.05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应收款 | 七、16 | 322,665,749.60 | 1,001,842,052.81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17,672,402,217.51 | 16,561,656,534.39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25,986,247.43 | 25,986,247.43 |
投资性房地产 | 七、20 | 41,667,900.00 | 41,667,900.00 |
固定资产 | 2,903,185.21 | 3,298,355.82 | |
在建工程 | 4,650,978.89 | 9,637,924.79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47,365,013.80 | 67,303,658.47 |
无形资产 | 七、26 | 15,505,936.49 | 10,738,562.89 |
长期待摊费用 | 2,132,889.03 | 2,429,568.4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27,314,266.59 | 18,834,141.2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00,000,000.00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8,262,594,384.55 | 17,743,394,946.33 | |
资产总计 | 44,824,865,922.49 | 38,966,289,622.38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0,174,614,674.88 | 7,338,406,083.29 |
衍生金融负债 | 七、34 | 63,416,736.42 | 569,357,709.26 |
应付票据 | 七、35 | 787,875,755.94 | 976,315,947.68 |
应付账款 | 七、36 | 6,906,259,265.22 | 6,618,062,614.73 |
合同负债 | 七、38 | 808,365,107.86 | 855,652,702.85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246,655,014.55 | 249,167,543.67 |
应交税费 | 七、40 | 235,230,952.44 | 343,871,659.5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817,127,496.46 | 117,820,567.67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702,031,873.85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320,498,888.12 | 2,998,277,729.98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68,339,201.55 | 82,255,277.33 |
流动负债合计 | 22,428,383,093.44 | 20,149,187,836.01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七、45 | 4,106,608,873.56 | 3,896,828,416.75 |
租赁负债 | 七、47 | 6,214,749.66 | 692,608,447.59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七、49 | 109,219,971.87 | 112,045,870.86 |
预计负债 | 七、50 | 3,913,329.94 | 4,305,460.26 |
递延收益 | 6,082.55 | 6,082.5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187,747,049.35 | 139,914,905.62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413,710,056.93 | 4,845,709,183.63 | |
负债合计 | 26,842,093,150.37 | 24,994,897,019.6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4,900,000,000.00 | 4,398,846,153.00 |
资本公积 | 七、55 | 4,025,352,621.43 | 1,312,659,860.90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1,048,359,599.46 | 583,322,576.42 |
盈余公积 | 七、59 | 281,490,085.56 | 281,490,085.56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7,727,570,465.67 | 7,395,073,926.8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982,772,772.12 | 13,971,392,602.74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7,982,772,772.12 | 13,971,392,602.7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44,824,865,922.49 | 38,966,289,622.38 |
公司负责人:吴献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豪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聪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712,277,607.34 | 1,349,094,751.82 | |
其中: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275,473,527.22 | 474,498,573.4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41,000,000.00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538,272.26 | 176,339.99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233,475,131.49 | 330,149,022.62 |
应收款项融资 | 844,403,454.49 | 524,965,492.95 | |
预付款项 | 1,102,995,034.76 | 1,584,406,055.61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231,206,926.95 | 642,084,380.94 |
其中:应收利息 | - | - | |
应收股利 | - | 557,168,000.00 | |
存货 | 4,124,051,873.01 | 3,102,684,063.95 |
其他流动资产 | 99,698,034.23 | 75,769,910.02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089,646,334.53 | 7,609,330,017.90 | |
非流动资产: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9,273,384,396.29 | 9,269,153,255.36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5,986,247.43 | 25,986,247.43 | |
投资性房地产 | 41,667,900.00 | 41,667,900.00 | |
固定资产 | 1,501,118.44 | 1,619,172.36 | |
在建工程 | 4,569,469.46 | 9,637,924.79 | |
无形资产 | 15,505,936.49 | 10,738,562.8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00,000,000.00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462,615,068.11 | 9,358,803,062.83 | |
资产总计 | 19,552,261,402.64 | 16,968,133,080.73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824,467,901.70 | 2,170,616,717.70 | |
衍生金融负债 | 10,423,277.30 | 8,699,326.57 | |
应付票据 | 553,828,104.60 | 698,915,947.68 | |
应付账款 | 3,856,677,435.07 | 2,303,170,420.11 | |
合同负债 | 405,892,944.59 | 453,742,666.68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6,275,144.31 | 215,649,701.00 | |
应交税费 | 161,068,590.73 | 194,859,132.61 | |
其他应付款 | 754,923,986.13 | 1,245,092,640.35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 | |
应付股利 | 702,031,873.85 |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23,569,758.11 | 3,737,537.02 | |
其他流动负债 | 50,912,932.80 | 58,986,546.67 | |
流动负债合计 | 8,548,040,075.34 | 7,353,470,636.39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861,290,000.00 | 2,089,380,000.0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103,386,008.44 | 106,950,670.86 | |
预计负债 | 1,744,351.65 | 1,849,165.77 | |
递延收益 | 6,082.55 | 6,082.55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5,850,562.86 | 64,344,446.07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42,277,005.50 | 2,262,530,365.25 | |
负债合计 | 9,590,317,080.84 | 9,616,001,001.6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4,900,000,000.00 | 4,398,846,153.00 | |
资本公积 | 4,024,256,552.61 | 1,328,626,703.32 | |
其他综合收益 | 260,665.39 | 260,665.39 | |
盈余公积 | 281,490,085.56 | 281,490,085.56 | |
未分配利润 | 755,937,018.24 | 1,342,908,471.8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9,961,944,321.80 | 7,352,132,079.09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9,552,261,402.64 | 16,968,133,080.73 |
公司负责人:吴献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豪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聪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61,217,663,258.30 | 62,371,137,420.34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61,217,663,258.30 | 62,371,137,420.34 |
二、营业总成本 | 61,055,695,696.57 | 61,526,287,827.83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60,104,506,612.52 | 60,852,932,205.44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20,457,869.11 | 19,879,896.14 |
销售费用 | 七、63 | 100,843,103.56 | 118,952,990.87 |
管理费用 | 七、64 | 106,448,848.16 | 108,171,090.58 |
研发费用 | 七、65 | 15,013,684.74 | 11,233,113.01 |
财务费用 | 七、66 | 708,425,578.48 | 415,118,531.79 |
其中:利息费用 | 453,714,005.37 | 165,115,659.06 | |
利息收入 | 30,305,965.90 | 13,211,131.75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68,009,085.70 | 115,898,966.30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61,544,210.76 | 767,383,261.57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94,089,550.24 | 787,630,923.48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629,176,441.73 | 766,220,160.15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20,626,975.08 | 15,319,502.74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93,030,527.32 | -857,101,434.54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8,488,350.73 | -599,026.22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066,782,098.41 | 1,651,971,022.51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10,584,044.54 | 82,079,563.95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177,366,142.95 | 1,734,050,586.4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109,869,604.14 | 157,738,987.4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67,496,538.81 | 1,576,311,599.0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67,496,538.81 | 1,576,311,599.0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067,496,538.81 | 1,576,311,599.00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65,037,023.04 | 605,639,654.24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65,037,023.04 | 605,639,654.24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40,482.5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40,482.50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465,037,023.04 | 605,399,171.74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2,696,082.50 | 83,013,935.34 | |
(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497,733,105.54 | 522,385,236.40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532,533,561.85 | 2,181,951,253.24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532,533,561.85 | 2,181,951,253.24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36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0.36 |
公司负责人:吴献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豪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聪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16,446,256,783.27 | 22,659,673,497.95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16,070,628,012.30 | 21,931,853,322.39 |
税金及附加 | 10,875,305.42 | 17,225,548.59 | |
销售费用 | 44,906,171.02 | 79,926,934.66 | |
管理费用 | 63,579,800.60 | 82,384,200.77 | |
研发费用 | 8,565,464.92 | 10,129,027.60 | |
财务费用 | 213,615,824.96 | 301,701,963.01 | |
其中:利息费用 | 86,126,462.26 | 78,638,083.53 | |
利息收入 | 16,531,529.94 | 9,617,764.50 | |
加:其他收益 | 660,190.55 | 759,112.21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49,379,258.16 | 200,542,102.56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55,935,134.24 | 69,057,092.19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103,343.23 | 32,828,055.99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120,197.29 | -13,437,129.29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219,255.24 | -561,246,286.7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22,479.43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3,923,251.58 | -104,079,164.90 | |
加:营业外收入 | 105,391,162.06 | 81,869,513.3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9,314,413.64 | -22,209,651.56 | |
减:所得税费用 | 31,285,867.22 | -19,931,903.92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8,028,546.42 | -2,277,747.6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8,028,546.42 | -2,277,747.6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240,482.50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240,482.50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40,482.50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48,028,546.42 | -2,037,265.14 |
公司负责人:吴献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豪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聪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7,236,613,312.41 | 65,033,767,655.22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23,255.46 | 821,690.5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88,851,078.43 | 209,697,615.4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526,587,646.30 | 65,244,286,961.1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67,790,635,321.59 | 70,563,210,576.83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76,291,817.56 | 131,353,448.7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51,125,107.55 | 183,309,490.8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98,220,232.85 | 657,428,082.24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816,272,479.55 | 71,535,301,598.6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9,684,833.25 | -6,291,014,637.4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10,582.50 | 226,717,674.15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2,895,409.00 | 1,363,744.0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41,583.59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032,061.96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7,238,053.46 | 228,123,001.8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530,868.05 | 973,204.60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41,000,000.00 | 50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42,530,868.05 | 500,973,204.6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55,292,814.59 | -272,850,202.77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194,177,434.52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8,587,330,643.48 | 36,916,423,855.99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781,508,078.00 | 36,916,423,855.99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6,733,246,675.85 | 32,468,165,508.15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66,468,649.63 | 136,183,536.9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69,798,498.65 | 146,418,510.5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169,513,824.13 | 32,750,767,555.5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11,994,253.87 | 4,165,656,300.4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4,312,649.47 | 59,976,137.7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01,329,255.50 | -2,338,232,402.0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2,690,689,418.45 | 3,935,373,066.92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七、79 | 5,292,018,673.95 | 1,597,140,664.86 |
公司负责人:吴献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豪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聪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420,855,091.93 | 24,325,995,225.4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660,190.55 | 759,112.2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91,794,888.92 | 110,021,700.6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613,310,171.40 | 24,436,776,038.2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6,583,322,838.50 | 25,992,115,436.55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9,849,735.73 | 93,015,550.23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10,240,151.14 | 15,903,963.9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375,454,804.78 | 496,150,838.1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168,867,530.15 | 26,597,185,788.8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55,557,358.75 | -2,160,409,750.60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10,582.50 | 126,717,674.15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06,267,009.00 | 933,375.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 41,583.59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32,061.96 |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0,609,653.46 | 127,692,632.7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43,544.27 | 881,653.2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841,000,000.00 | 20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41,943,544.27 | 200,881,653.2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1,333,890.81 | -73,189,020.4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3,194,177,434.52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598,106,913.88 | 8,877,463,186.2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792,284,348.40 | 8,877,463,186.2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505,105,092.54 | 7,822,240,291.11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5,223,952.49 | 71,973,613.4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3,590,329,045.03 | 7,894,213,904.6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201,955,303.37 | 983,249,281.6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01,021.16 | 4,694,916.70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14,963,032.65 | -1,245,654,572.7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30,152,856.01 | 1,666,765,850.8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45,115,888.66 | 421,111,278.05 |
公司负责人:吴献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豪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聪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398,846,153.00 | 1,312,659,860.90 | 583,322,576.42 | 281,490,085.56 | 7,395,073,926.86 | 13,971,392,602.74 | 13,971,392,602.74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398,846,153.00 | 1,312,659,860.90 | 583,322,576.42 | 281,490,085.56 | 7,395,073,926.86 | 13,971,392,602.74 | 13,971,392,602.74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01,153,847.00 | 2,712,692,760.53 | 465,037,023.04 | - | 332,496,538.81 | 4,011,380,169.38 | 4,011,380,169.38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465,037,023.04 | - | 1,067,496,538.81 | 1,532,533,561.85 | 1,532,533,561.85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01,153,847.00 | 2,693,023,587.52 | - | - | - | 3,194,177,434.52 | 3,194,177,434.52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01,153,847.00 | 2,693,023,587.52 | - | - | - | 3,194,177,434.52 | 3,194,177,434.52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735,000,000.00 | -735,000,000.00 | -735,000,00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735,000,000.00 | -735,000,000.00 | -735,000,000.00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19,669,173.01 | - | - | - | 19,669,173.01 | 19,669,173.01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900,000,000.00 | 4,025,352,621.43 | 1,048,359,599.46 | 281,490,085.56 | 7,727,570,465.67 | 17,982,772,772.12 | 17,982,772,772.12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小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398,846,153.00 | 1,314,302,526.82 | -375,287,062.64 | 246,315,599.87 | 5,314,891,148.07 | 10,899,068,365.12 | 10,899,068,365.12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398,846,153.00 | 1,314,302,526.82 | -375,287,062.64 | 246,315,599.87 | 5,314,891,148.07 | 10,899,068,365.12 | 10,899,068,365.12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11,960,242.53 | 605,639,654.24 | - | 1,476,311,599.00 | 2,093,911,495.77 | 2,093,911,495.77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605,639,654.24 | - | 1,576,311,599.00 | 2,181,951,253.24 | 2,181,951,253.24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 | - |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11,960,242.53 | - | - | - | 11,960,242.53 | 11,960,242.53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398,846,153.00 | 1,326,262,769.35 | 230,352,591.60 | 246,315,599.87 | 6,791,202,747.07 | 12,992,979,860.89 | 12,992,979,860.89 |
公司负责人:吴献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豪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聪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398,846,153.00 | 1,328,626,703.32 | 260,665.39 | 281,490,085.56 | 1,342,908,471.82 | 7,352,132,079.09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398,846,153.00 | 1,328,626,703.32 | 260,665.39 | 281,490,085.56 | 1,342,908,471.82 | 7,352,132,079.0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01,153,847.00 | 2,695,629,849.29 | - | - | -586,971,453.58 | 2,609,812,242.71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 | - | 148,028,546.42 | 148,028,546.42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01,153,847.00 | 2,693,023,587.52 | - | - | - | 3,194,177,434.52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01,153,847.00 | 2,693,023,587.52 | - | - | - | 3,194,177,434.52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735,000,000.00 | -735,000,00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735,000,000.00 | -735,000,000.00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2,606,261.77 | - | - | - | 2,606,261.77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900,000,000.00 | 4,024,256,552.61 | 260,665.39 | 281,490,085.56 | 755,937,018.24 | 9,961,944,321.80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资本公积 | 其他综合收益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398,846,153.00 | 1,349,733,273.68 | 1,728,714.39 | 246,315,599.87 | 1,126,338,100.59 | 7,122,961,841.53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398,846,153.00 | 1,349,733,273.68 | 1,728,714.39 | 246,315,599.87 | 1,126,338,100.59 | 7,122,961,841.53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 | -6,642,428.26 | 240,482.50 | - | -102,277,747.64 | -108,679,693.40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 | - | 240,482.50 | - | -2,277,747.64 | -2,037,265.14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 - | - | - | - | - |
(三)利润分配 | - | - | - | -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1.提取盈余公积 | - | - | - | - | -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 - | - | -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 | - | - | - | - |
(五)专项储备 | - | - | - | - | - | - |
(六)其他 | - | -6,642,428.26 | - | - | - | -6,642,428.26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4,398,846,153.00 | 1,343,090,845.42 | 1,969,196.89 | 246,315,599.87 | 1,024,060,352.95 | 7,014,282,148.13 |
公司负责人:吴献文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豪生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聪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于1988年1月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登记注册成立,于2017年12月,本公司成为中外合资企业。本公司的注册地址为中国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京城大厦1903室。
本公司及子公司经营的贸易品种主要有铁矿石、钢材等黑色金属产品,铌、铜、铝等有色金属产品以及其他贸易产品,投资的矿业资产有Minera Las Bambas S.A.(“MLB”)、巴西矿冶公司、艾芬豪矿业、西部超导和中博世金等。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A股于2023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中信金属集团,本公司的最终控股母公司为中信集团,中信集团是一家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本公司的母公司和最终控股公司情况详见附注十二、1。
本公司子公司的相关信息参见附注九、1。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集团董事会于2023年8月25日决议批准。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六个月期间及2022年度的变化情况参见附注八。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和投资性房地产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列报。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收入确认和计量等。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六个月期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及原制度资本公积转入的余额,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销。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
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但对作为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组成部分的外币货币性项目,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时,该累计差额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全年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
外币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当,则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 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
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只有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时,金融资产才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在初始确认后重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除了签发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外,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本集团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集团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个别认定为基础评估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
关于本集团对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等披露参见附注十、3。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除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外,其余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两者孰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衍生金融工具
本集团使用衍生金融工具,包括商品期货合约(伦敦金属交易所的阴极铜期货标准合约、新加坡交易所铁矿石合约等)、商品期权合约、从采购合同中分拆的嵌入式工具-延迟定价安排、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期权合约等。衍生金融工具初始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合同,如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本准则规范的资产,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与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的,且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应当从混合合同中拆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
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十、3中信用风险的披露。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十、3中信用风险的披露。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十、3中信用风险的披露。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包括库存商品、在途物资和发出商品。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个别计价法确定其实际成本。
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
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如果以前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使得存货的可变现净
值高于其账面价值,则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将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按存货类别计提。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十、3中信用风险的披露。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
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作为金融工具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全部转入留存收益。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初始投资成本。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
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
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处置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公允价值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8-10 | 0%-8% | 9%-13%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10 | 0%-5% | 10%-25% |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 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 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 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
确定;
(2) 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
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因租赁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软件 | 3-10年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0. 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除存货、按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
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期如下:
类别 | 摊销期 | |
办公室装修款 | 5年(预计受益期) |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是指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或服务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3.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
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部分职工还参加了企业年金,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
本集团运作一项设定受益退休金计划,该计划要求向独立管理的基金缴存费用。该计划未注入资金,设定受益计划下提供该福利的成本采用预期累积福利单位法。
设定受益退休金计划引起的重新计量,包括精算利得或损失,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利息净额中的金额)和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利息净额中的金额),均在资产负债表中立即确认,并在其发生期间通过其他综合收益计入股东权益,后续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下列日期孰早日将过去服务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修改设定受益计划时;本集团确认相关重组费用或辞退福利时。
利息净额由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乘以折现率计算而得。本集团在利润表的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中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义务的如下变动: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适用离职后福利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但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 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 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以预期信用损失进行后续计量的财务担保合同列示于预计负债。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销售商品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
提供服务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承诺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提供服务履约义务,由于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集团按照投入法,根据发生的成本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对于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集团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主要责任人/代理人
对于本集团自第三方取得贸易类商品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本集团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即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贸易类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因此本集团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
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
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
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 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作为承租人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会计处理见附注五、28和34。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按照各部分单独价格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本集团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自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房屋租赁的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按照各部分单独价格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作为融资租赁出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集团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本集团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46. 套期会计
就套期会计方法而言,本集团的套期分类为: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在套期关系开始时,本集团对套期关系有正式指定,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风险管理目标和风险管理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该文件载明了套期工具、被套期项目,被套期风险的性质,以及本集团对套期有效性评估方法。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的程度。此类套期在初始指定日及以后期间被持续评价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
如果套期工具已到期、被出售、合同终止或已行使(但作为套期策略组成部分的展期或替换不作为已到期或合同终止处理),或因风险管理目标发生变化,导致套期关系不再满足风险管理目标,或者该套期不再满足套期会计方法的其他条件时,本集团终止运用套期会计。
套期关系由于套期比率的原因不再符合套期有效性要求的,但指定该套期关系的风险管理目标没有改变的,本集团对套期关系进行再平衡。
集团对套期有效性的评估方法,风险管理策略以及如何应用该策略来管理风险的详细信息,参见附注七、83。
满足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按如下方法进行处理: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套期,包括作为净投资的一部分的货币性项目的套期,其处理与现金流量套期类似。套期工具的利得或损失中被确定为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套期无效的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处置境外经营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47. 利润分配
本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48. 公允价值计量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49. 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判断:
持股比例为20%以下但仍具有重大影响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持有西部超导11.89%股权。本集团董事认为,虽然本集团对西部超导持股比例不足20%,但是由于按照西部超导公司章程规定,本集团为西部超导的第二大股东,在西部超导9名董事会成员中任命1名董事,6名监事会成员中任命一名监事,且西部超导的第一大股东仅持股21.56%,其他股东持股比例极度分散,9名董事会成员中有3名为独立董事,其余6名为非独立董事,因此本集团认为对西部超导可以实施重大影响,故作为联营公司核算本集团对西部超导的股权投资。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持有MMG SOUTH AMERICA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MMGSAM”)15%股权。本集团董事认为,虽然本集团对MMG SAM持股比例不足20%,但是由于按照MMGSAM公司章程规定,本集团在MMG SAM 5名董事会成员中任命1名董事,且MMG SAM董事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85%以上通过。此外,根据本集团与MMG SAM签订的铜精矿采购合同,在MMG SAM经营期内每年主要产品铜精矿的26.25%将被本集团采购。因此本集团认为对MMG SAM可以实施重大影响,故作为联营公司核算本集团对MMG SAM的股权投资。
业务模式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时,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估计的不确定性
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金融工具减值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采用市场法确定对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这要求本集团确定可比上市公司、选择市场乘数、对流动性折价进行估计等,因此具有不确定性。
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以可变现净值为基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根据存货会计政策,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及陈旧和滞销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本集团将于每年资产负债表日对单个存货是否陈旧和滞销、可变现净值是否低于存货成本进行重新估计。
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对于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租赁,本集团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本集团根据所处经济环境,以可观察的利率作为确定增量借款利率的参考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标的资产情况、租赁期和租赁负债金额等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对参考利率进行调整以得出适用的增量借款利率。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衍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必须以识别、测量或者披露为目的进行估计。
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根据以下规则确定:
(1) 标准条款和条件下且在活跃、流动的市场进行交易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参考
市场报价;
(2) 其他衍生金融资产和衍生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是按照基于折现现金流分析和期权估值的通
用价格模型。
管理层必须选择恰当的参考市场报价或预计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未来现金流及折现率。在市场发生变化时将随之发生变动,因而具有不确定性。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13%、6%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5%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0%、16.5%、17%、25%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金属香港 | 16.5% |
金属香港投资 | 16.5% |
金属秘鲁投资 | 16.5% |
金属非洲投资 | 16.5% |
金属国际 | 17%、10% |
本公司及其他境内子公司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本集团之子公司金属国际 2018年12月由新加坡企业发展局(ESG)批准,取得全球贸易者计划(GTP)的大宗商品贸易税收优惠,基本税率为17%,目前该优惠的税率为10%,首次申请为3年期,金属国际于2021年11月重新申请,到期日为2026年12月;
(2)本集团之子公司金属国际2019年1月经新加坡海事及港口管理局批准,获得MSI-AIS资格,
从2019年1月1日起享受为期10年航运业务收入免征所得税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973.56 | 1,973.56 |
银行存款 | 5,292,016,700.39 | 2,690,687,444.89 |
其他货币资金 | 213,971,248.95 | 274,421,895.81 |
合计 | 5,505,989,922.90 | 2,965,111,314.2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058,605,873.31 | 782,450,856.53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1,149,645,686.64 | 893,759,925.37 |
其他说明: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有承兑汇票保证金为人民币213,971,248.95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274,421,895.81元),参见附注七、81。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短期定期存款的存款期为90天以内,依本集团的现金需求而定,并按照相应的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741,000,000.00 | -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741,000,000.00 | - |
合计 | 741,000,0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品期货合约 | 111,230,498.41 | 648,329.98 |
商品期权合约 | 6,600,407.01 | - |
外汇期权合约 | 106,375,697.23 | 74,757,535.67 |
远期外汇合约 | 56,910,254.91 | 7,383,250.50 |
延迟定价 | 149,456,285.81 | 40,622,905.43 |
合计 | 430,573,143.37 | 123,412,021.58 |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应收账款 -含有延迟定价条款的应收账款(注) | 1,200,821,849.38 | 1,929,701,635.6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 | 1,020,981,377.24 | 1,421,173,296.46 |
合计 | 2,221,803,226.62 | 3,350,874,932.15 |
注:本集团部分商品销售合同含延迟定价条款,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含该条款的商品销售合同所形成的应收账款不应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类。由于此类应收账款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并非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因此本集团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23年6月30日和2022年12月31日含该条款的商品销售合同大部分为以信用证支付结算的商品销售合同,剩余未以信用证支付结算的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已经反映在2023上半年末和2022年末的公允价值中。
应收账款信用期通常为6个月以内。应收账款并不计息。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68,027,355.83 |
1年以内小计 | 1,068,027,355.83 |
1至2年 | - |
2至3年 | 514,050.48 |
3年以上 | 7,620,949.45 |
合计 | 1,076,162,355.7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7,619,791.44 | 0.71 | 7,619,791.44 | 100.00 | - | 8,132,136.67 | 0.55 | 8,132,136.67 | 100.00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68,542,564.32 | 99.29 | 47,561,187.08 | 4.45 | 1,020,981,377.24 | 1,477,685,558.35 | 99.45 | 56,512,261.89 | 3.82 | 1,421,173,296.46 |
其中: | ||||||||||
信用证方式结算的应收账款(注) | 121,967,279.00 | 11.33 | - | - | 121,967,279.00 | 352,088,724.07 | 23.70 | - | - | 352,088,724.07 |
其他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946,575,285.32 | 87.96 | 47,561,187.08 | 5.02 | 899,014,098.24 | 1,125,596,834.28 | 75.76 | 56,512,261.89 | 5.02 | 1,069,084,572.39 |
合计 | 1,076,162,355.76 | / | 55,180,978.52 | / | 1,020,981,377.24 | 1,485,817,695.02 | / | 64,644,398.56 | / | 1,421,173,296.46 |
注:该部分为以评级较高的银行所开立的信用证结算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很低。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天津市融图达业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 2,312,504.06 | 2,312,504.06 | 100.00 | 诉讼已胜诉,但预计无法收回 |
首钢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1,000,000.00 | 100.00 | 应收票据已到期,无法承兑 |
中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 619,598.62 | 619,598.62 | 100.00 | 仲裁已胜诉,对方拒不支付 |
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3,620,719.11 | 3,620,719.11 | 100.00 | 客户资金紧张,协议约定收回 |
Noble Resources International Pteltd | 66,969.65 | 66,969.65 | 100.00 | 对方拒不支付,款项无法收回 |
合计 | 7,619,791.44 | 7,619,791.44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其他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180天 | 946,060,076.83 | 47,303,003.83 | 5.00 |
180天-1年 | - | - | 10.00 |
1至2年 | - | - | 30.00 |
2至3年 | 514,050.48 | 257,025.24 | 50.00 |
3年以上 | 1,158.01 | 1,158.01 | 100.00 |
合计 | 946,575,285.32 | 47,561,187.08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64,644,398.56 | - | 9,623,314.54 | - | 159,894.50 | 55,180,978.52 |
合计 | 64,644,398.56 | - | 9,623,314.54 | - | 159,894.50 | 55,180,978.5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收回方式 |
宝武原料供应有限公司 | 7,834,490.76 | 银行收款 |
合计 | 7,834,490.76 | /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注1) | 占应收账款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214,381,829.31 | - | 9.42 |
第二名 | 200,600,845.55 | 2,329,006.60 | 8.81 |
第三名 | 198,098,274.44 | - | 8.70 |
第四名 | 121,357,600.18 | 6,067,880.01 | 5.33 |
第五名 | 116,601,534.60 | - | 5.12 |
合计 | 851,040,084.08 | 8,396,886.61 | 37.38 |
注1:未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为评级较高的开证行所开立信用证对应的应收账款。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注) | 1,202,943,891.55 | 872,611,325.35 |
合计 | 1,202,943,891.55 | 872,611,325.35 |
注: 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既包括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包括出售为目标,因此,本集团对
应收票据作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相应计入应收款项融资列示。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为银行类金融机构,本集团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中,已质押的应收票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 | 1,000,000.00 |
已背书或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终止确认 | 未终止确认 | 终止确认 | 未终止确认 | ||
银行承兑汇票 | 556,014,535.32 | 792,953,529.02 | 790,581,062.23 | 578,561,300.70 |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771,625,108.70 | 99.84 | 2,210,074,703.49 | 99.94 |
1至2年 | 2,013,221.08 | 0.11 | 741,879.79 | 0.03 |
2至3年 | 555,402.40 | 0.03 | 272,884.05 | 0.01 |
3年以上 | 429,344.89 | 0.02 | 430,464.98 | 0.02 |
合计 | 1,774,623,077.07 | 100.00 | 2,211,519,932.31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本集团截至2023年6月30日无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240,922,828.85 | 13.58 |
第二名 | 182,111,242.39 | 10.26 |
第三名 | 132,997,782.11 | 7.49 |
第四名 | 121,141,847.84 | 6.83 |
第五名 | 72,100,696.88 | 4.06 |
合计 | 749,274,398.07 | 42.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1,323,056,054.71 | 769,409,727.29 |
合计 | 1,323,056,054.71 | 769,409,727.2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80天以内 | 1,311,936,295.29 |
180天到1年 | 360,275.64 |
1年以内小计 | 1,312,296,570.93 |
1至2年 | 37,697,597.62 |
2至3年 | 349,326.24 |
3年以上 | 8,822,372.96 |
合计 | 1,359,165,867.7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期货公司款项 | 1,307,377,364.22 | 757,517,951.30 |
转让股权款 | - | 2,310,582.50 |
租房押金 | 3,844,292.88 | 3,527,641.93 |
出口退税 | 4,220.73 | 4,220.73 |
其他 | 47,939,989.92 | 44,469,726.37 |
合计 | 1,359,165,867.75 | 807,830,122.8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 | - | 38,420,395.54 | 38,420,395.54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38,420,395.54 | 38,420,395.54 |
本期计提 | - | - | - | - |
本期转回 | - | - | 2,310,582.50 | 2,310,582.50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 | - | 36,109,813.04 | 36,109,813.0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由于收回转让股权款,转回计提的坏账损失为人民币2,310,582.50元。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 | 38,420,395.54 | - | 2,310,582.50 | - | - | 36,109,813.04 |
合计 | 38,420,395.54 | - | 2,310,582.50 | - | - | 36,109,813.0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保证金 | 419,095,158.97 | 1-180天 | 30.83 | - |
第二名 | 保证金 | 287,068,869.15 | 1-180天 | 21.12 | - |
第三名 | 保证金 | 199,346,393.86 | 1-180天 | 14.67 | - |
第四名 | 保证金 | 181,981,844.97 | 1-180天 | 13.39 | - |
第五名 | 保证金 | 64,269,090.13 | 1-180天 | 4.73 | - |
合计 | / | 1,151,761,357.08 | / | 84.74 | -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库存商品 | 10,873,563,116.14 | 124,610,728.24 | 10,748,952,387.90 | 8,138,895,544.18 | 66,179,124.65 | 8,072,716,419.53 |
在途物资 | 1,809,039,758.86 | 4,653,042.31 | 1,804,386,716.55 | 2,019,947,322.55 | - | 2,019,947,322.55 |
发出商品 | 25,503,928.37 | - | 25,503,928.37 | 34,113,428.79 | - | 34,113,428.79 |
合计 | 12,708,106,803.37 | 129,263,770.55 | 12,578,843,032.82 | 10,192,956,295.52 | 66,179,124.65 | 10,126,777,170.87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库存商品 | 66,179,124.65 | 88,377,485.01 | 4,410,690.52 | 34,356,571.94 | - | 124,610,728.24 |
在途物资 | - | 4,653,042.31 | - | - | - | 4,653,042.31 |
合计 | 66,179,124.65 | 93,030,527.32 | 4,410,690.52 | 34,356,571.94 | - | 129,263,770.55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 689,547,511.74 | 735,233,060.08 |
一年内到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坏账准备 | -7,338,509.33 | -7,824,717.86 |
合计 | 682,209,002.41 | 727,408,342.22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因本集团之子公司金属国际作为出租人,被承租人不可撤销地通知将对租赁的四条船行使购买选择权,并于2023年6月30日前已完成了两条船的交付,转回相应的坏账准备金额人民币8,241,953.18元。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 - |
应收退货成本 | - | -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6,665,312.40 | 34,876,909.21 |
上市中介费用 | - | 16,907,927.05 |
预缴税金 | 94,564,874.09 | 23,985,073.76 |
合计 | 101,230,186.49 | 75,769,910.02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31,191,128.60 | 331,951.59 | 30,859,177.01 | 737,857,520.83 | 7,852,648.62 | 730,004,872.21 | 5.00% |
其中:未实现融资收益 | -5,778,846.12 | - | -5,778,846.12 | -30,694,412.18 | - | -30,694,412.18 | |
中国铌业借款 | 292,352,824.39 | 546,251.80 | 291,806,572.59 | 272,346,050.40 | 508,869.80 | 271,837,180.60 | 6.93% |
合计 | 323,543,952.99 | 878,203.39 | 322,665,749.60 | 1,010,203,571.23 | 8,361,518.42 | 1,001,842,052.81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8,361,518.42 | - | - | 8,361,518.42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8,361,518.42 | - | - | 8,361,518.42 |
本期计提 | 17,546.07 | - | - | 17,546.07 |
本期转回 | - | - | - | -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注) | -7,500,861.10 | - | - | -7,500,861.10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878,203.39 | - | - | 878,203.39 |
注:其他变动中包括由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坏账准备金额人民币7,494,300.80元,及汇率变动人民币6,560.30元。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其他 | ||||
一、联营企业 | ||||||||
西部超导 | 704,219,646.44 | 55,935,134.24 | - | 3,475,015.69 | -55,179,009.00 | - | 708,450,787.37 | - |
艾芬豪矿业 | 7,203,918,458.69 | 314,665,545.17 | -32,090,972.26 | 17,062,911.24 | - | 283,005,688.58 | 7,786,561,631.42 | - |
MMG South America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 | 5,820,919,702.59 | 93,947,996.90 | -3,260,488.01 | - | - | 222,190,658.96 | 6,133,797,870.44 | - |
中国铌业 | 2,686,304,089.49 | 125,376,664.38 | - | - | -27,716,400.00 | 104,928,765.60 | 2,888,893,119.47 | - |
中博世金 | 146,294,637.18 | 5,748,793.86 | 2,655,377.77 | - | - | - | 154,698,808.81 | - |
深圳康华商业有限公司 | 4,008,745.81 | - | - | - | - | - | 4,008,745.81 | 4,008,745.81 |
合计 | 16,565,665,280.20 | 595,674,134.55 | -32,696,082.50 | 20,537,926.93 | -82,895,409.00 | 610,125,113.14 | 17,676,410,963.32 | 4,008,745.81 |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西安西部新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5,986,247.43 | 25,986,247.43 |
合计 | 25,986,247.43 | 25,986,247.43 |
其他说明: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对天津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和海国投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0.00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0.00元)。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期初余额 | 41,667,900.00 | 41,667,900.00 |
二、本期变动 | - | - |
三、期末余额 | 41,667,900.00 | 41,667,900.00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运输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0,346,520.86 | 210,169,529.13 | 240,516,049.99 |
2.本期增加金额 | 842,655.92 | 7,882,187.18 | 8,724,843.10 |
(1)本期增加 | 47,619.05 | - | 47,619.05 |
(2)汇率变动 | 795,036.87 | 7,882,187.18 | 8,677,224.05 |
3.本期减少金额 | -47,619.05 | - | -47,619.05 |
4.期末余额 | 31,141,557.73 | 218,051,716.31 | 249,193,274.0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3,521,443.21 | 159,690,948.31 | 173,212,391.52 |
2.本期增加金额 | 5,217,204.21 | 23,446,283.56 | 28,663,487.77 |
(1)计提 | 4,735,662.09 | 16,740,427.19 | 21,476,089.28 |
(2)汇率变动 | 481,542.12 | 6,705,856.37 | 7,187,398.49 |
3.本期减少金额 | -47,619.05 | - | -47,619.05 |
(1)处置 | -47,619.05 | - | -47,619.05 |
4.期末余额 | 18,691,028.37 | 183,137,231.87 | 201,828,260.2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 -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 -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 - | - |
4.期末余额 | - | - |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2,450,529.36 | 34,914,484.44 | 47,365,013.8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825,077.65 | 50,478,580.82 | 67,303,658.47 |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3,335,298.37 | 13,335,298.37 |
2.本期增加金额 | 5,602,404.02 | 5,602,404.02 |
(1)在建工程转入 | 5,602,404.02 | 5,602,404.0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4.期末余额 | 18,937,702.39 | 18,937,702.39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596,735.48 | 2,596,735.48 |
2.本期增加金额 | 835,030.42 | 835,030.42 |
(1)计提 | 835,030.42 | 835,030.4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 |
4.期末余额 | 3,431,765.90 | 3,431,765.90 |
三、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5,505,936.49 | 15,505,936.4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0,738,562.89 | 10,738,562.89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
资产 |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08,605,394.64 | 27,151,348.66 | 135,823,189.28 | 33,955,797.32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95,813,793.40 | 23,953,448.35 | 13,181,387.48 | 3,295,346.87 |
工资及福利 | 235,000,252.84 | 58,750,063.21 | 220,119,848.44 | 55,029,962.11 |
预计负债 | 1,744,351.64 | 436,087.91 | 1,849,165.76 | 462,291.44 |
长期职工薪酬 | 85,611,971.88 | 21,402,992.97 | 112,045,870.84 | 28,011,467.71 |
租赁负债 | 738,151,979.66 | 125,773,002.46 | 1,460,665,934.01 | 248,840,903.13 |
可弥补亏损 | - | - | 52,646,699.16 | 13,161,674.79 |
合计 | 1,264,927,744.06 | 257,466,943.56 | 1,996,332,094.97 | 382,757,443.37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 | 19,818,355.12 | 4,954,588.78 | 19,818,355.11 | 4,954,588.78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11,641,047.44 | 2,910,261.86 | 11,641,047.44 | 2,910,261.86 |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28,286,866.52 | 7,071,716.63 | 29,219,889.29 | 7,304,972.32 |
预期境外子公司分红 | 437,994,219.24 | 109,498,554.81 | 274,239,691.80 | 68,559,922.95 |
长期股权投资 | 661,259,229.28 | 165,314,807.32 | 657,028,088.36 | 164,257,022.09 |
使用权资产及应收融资租赁款 | 748,628,942.50 | 128,149,796.92 | 1,501,959,058.10 | 255,851,439.72 |
合计 | 1,907,628,660.10 | 417,899,726.32 | 2,493,906,130.10 | 503,838,207.7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30,152,676.97 | 27,314,266.59 | -363,923,302.10 | 18,834,141.2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30,152,676.97 | 187,747,049.35 | -363,923,302.10 | 139,914,905.62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148,140,346.71 | 75,018,871.10 |
可抵扣亏损 | 75,071,065.49 | 86,673,584.46 |
合计 | 223,211,412.20 | 161,692,455.56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4年 | 953,379.86 | 4,103,784.77 | 无 |
2025年 | 18,865,586.03 | 18,865,586.03 | 无 |
2026年 | 21,932,217.81 | 21,932,217.81 | 无 |
无固定到期日 | 33,319,881.79 | 41,771,995.85 | 无 |
合计 | 75,071,065.49 | 86,673,584.46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无固定到期日的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为境外子公司金属国际产生的,到期日为直到可抵扣亏损完全弥补完为止。因该公司税务亏损的使用存在不确定性,所以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定期存款 | 100,000,000.00 | - | 100,000,000.00 | - | - | - |
合计 | 100,000,000.00 | - | 100,000,000.00 | - | - | - |
其他说明: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的其他非流动资产为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人民币100,000,000.00元(2022年12月31日: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10,117,392,865.24 | 7,327,215,246.88 |
应计利息 | 57,221,809.64 | 11,190,836.41 |
合计 | 10,174,614,674.88 | 7,338,406,083.29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该信用借款全部为贸易业务借款,其中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借入的短期借款余额为1,230,136,665.96(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989,489,534.96元)其余均为从银行借入。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品期货合约 | 21,461,221.25 | 158,940,732.01 |
商品期权合约 | - | 1,625,537.64 |
远期外汇合约 | - | 6,769,219.99 |
延迟定价 | 41,955,515.17 | 402,022,219.62 |
合计 | 63,416,736.42 | 569,357,709.26 |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787,875,755.94 | 976,315,947.68 |
合计 | 787,875,755.94 | 976,315,947.68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6,906,259,265.22 | 6,618,062,614.73 |
合计 | 6,906,259,265.22 | 6,618,062,614.7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预收贸易款 | 808,365,107.86 | 855,652,702.85 |
合计 | 808,365,107.86 | 855,652,702.85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70,235,107.64 | 112,032,651.66 | 83,141,340.53 | 199,126,418.7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59,949.06 | 14,468,749.91 | 14,516,103.19 | 312,595.78 |
三、辞退福利 | - | - | -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薪酬及其他福利 | 78,572,486.97 | 47,449,373.20 | 78,805,860.17 | 47,216,000.00 |
合计 | 249,167,543.67 | 173,950,774.77 | 176,463,303.89 | 246,655,014.55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3).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54,392,658.90 | 96,439,672.11 | 67,539,045.19 | 183,293,285.82 |
二、职工福利费 | 6,721.06 | 1,940,355.10 | 1,947,076.16 | - |
三、社会保险费 | 403,411.96 | 4,988,645.82 | 5,324,226.68 | 67,831.10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62,294.45 | 4,856,720.91 | 5,164,026.44 | 54,988.92 |
工伤保险费 | 14,351.29 | 95,300.51 | 97,063.44 | 12,588.36 |
生育保险费 | 26,766.22 | 36,624.40 | 63,136.80 | 253.82 |
四、住房公积金 | - | 4,129,686.00 | 4,129,686.00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5,432,315.72 | 4,534,292.63 | 4,201,306.50 | 15,765,301.85 |
合计 | 170,235,107.64 | 112,032,651.66 | 83,141,340.53 | 199,126,418.77 |
(4).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50,160.80 | 5,457,137.06 | 5,503,055.95 | 304,241.91 |
2、失业保险费 | 9,788.26 | 171,768.69 | 173,203.08 | 8,353.87 |
3、企业年金缴费 | - | 8,839,844.16 | 8,839,844.16 | - |
合计 | 359,949.06 | 14,468,749.91 | 14,516,103.19 | 312,595.7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87,635,457.04 | 267,051,146.71 |
企业所得税 | 2,546,174.62 | 62,360,284.36 |
代扣代缴所得税 | 32,968,126.15 | - |
个人所得税 | 1,619,237.81 | 6,409,215.8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6,611.45 | 98,690.57 |
教育费附加 | 26,611.45 | 98,690.57 |
印花税 | 10,408,733.92 | 7,853,631.45 |
合计 | 235,230,952.44 | 343,871,659.55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股利 | 702,031,873.85 | - |
其他应付款 | 115,095,622.61 | 117,820,567.67 |
合计 | 817,127,496.46 | 117,820,567.67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普通股股利 | 702,031,873.85 | - |
合计 | 702,031,873.85 | - |
注:根据 2023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9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35,000,000.00元(含税),扣除计提的代扣代缴境外股东预提税人民币32,968,126.15元,应付股利余额人民币702,031,873.85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暂未派发。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中介机构费 | 5,572,242.33 | 4,142,289.48 |
信息系统建设费 | 1,262,023.30 | 2,707,934.96 |
党组织工作经费 | 4,703,538.01 | 4,146,891.59 |
技术研发经费 | 9,255,133.60 | 4,349,957.74 |
期权费 | 59,076,758.00 | 94,215,037.50 |
船舶回购权保证金 | 21,677,400.00 | - |
其他 | 13,548,527.37 | 8,258,456.40 |
合计 | 115,095,622.61 | 117,820,567.6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588,561,658.12 | 2,230,220,243.56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731,937,230.00 | 768,057,486.42 |
合计 | 2,320,498,888.12 | 2,998,277,729.98 |
其他说明:
其中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借入的一年内到期的借款余额为723,213,242.01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318,991.26元)。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68,339,201.55 | 82,255,277.33 |
合计 | 68,339,201.55 | 82,255,277.3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228,386,000.00 | 1,183,982,000.00 |
信用借款 | 4,466,784,531.68 | 4,943,066,660.31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588,561,658.12 | 2,230,220,243.56 |
合计 | 4,106,608,873.56 | 3,896,828,416.75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中保证借款为母公司中信金属集团为其做担保的借款。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06月30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2.5%-6.26%(于2022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年利率为2.75%-3.59%),其中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借入的长期借款均转入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1,741,150,000.00元)。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租赁款 | 738,151,979.66 | 1,460,665,934.01 |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租赁款 | 731,937,230.00 | 768,057,486.42 |
合计 | 6,214,749.66 | 692,608,447.59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离职后福利-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 | 46,734,930.61 | 47,700,420.59 |
二、内退福利 | 1,281,010.10 | 1,689,450.27 |
三、其他长期薪酬 | 61,204,031.16 | 62,656,000.00 |
合计 | 109,219,971.87 | 112,045,870.86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期初余额 | 47,700,420.59 | 40,757,410.09 |
二、计入当期损益的设定受益成本 | - | 6,540,719.43 |
1.当期服务成本 | - | - |
2.过去服务成本 | - | 5,261,322.71 |
3.结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 | - |
4、利息净额 | - | 1,279,396.72 |
三、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设定收益成本 | - | 1,957,398.66 |
1.精算利得(损失以“-”表示) | - | 1,957,398.66 |
四、其他变动 | -965,489.98 | -1,555,107.59 |
1.结算时支付的对价 | - | - |
2.已支付的福利 | -965,489.98 | -1,555,107.59 |
五、期末余额 | 46,734,930.61 | 47,700,420.59 |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3,538,239.92 | 3,117,335.81 | 注1 |
其他 | 767,220.34 | 795,994.13 | 注2 |
合计 | 4,305,460.26 | 3,913,329.94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注1:财务担保合同确认的预计负债系本集团为中国铌业和Las Bambas铜矿提供的担保,对被担保人到期不能按照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而确认的预期损失,详见附注七、81。注2:其他为本集团之子公司金属国际预提的拆卸移除或复原租赁资产发生的相关费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4,398,846,153.00 | 501,153,847.00 | 501,153,847.00 | 4,900,000,000.00 |
其他说明:
2023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0号)同意注册申请,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1,153,84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6.58元/股)。截至2023年4月3日止,本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297,592,313.2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03,414,878.7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94,177,434.52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501,153,847.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693,023,587.52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987,278,753.52 | 2,693,023,587.52 | - | 3,680,302,341.04 |
其他资本公积 | 325,381,107.38 | 19,669,173.01 | - | 345,050,280.39 |
合计 | 1,312,659,860.90 | 2,712,692,760.53 | - | 4,025,352,621.4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4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0号)同意注册申请,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01,153,84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6.58元/股)。截至2023年4月3日止,本公司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297,592,313.26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3,414,878.7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194,177,434.52元,其中:增加股本为人民币501,153,847.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693,023,587.52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260,665.39 | - | - | - | - | - | - | 260,665.39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60,665.39 | - | - | - | - | - | - | 260,665.39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83,061,911.03 | 465,037,023.04 | - | - | - | 465,037,023.04 | - | 1,048,098,934.07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6,724,720.56 | -32,696,082.50 | - | - | - | -32,696,082.50 | - | -89,420,803.06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639,786,631.59 | 497,733,105.54 | - | - | - | 497,733,105.54 | - | 1,137,519,737.13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583,322,576.42 | 465,037,023.04 | - | - | - | 465,037,023.04 | - | 1,048,359,599.46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六个月期间,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减少其他综合收益人民币31,845,000.00元;2022年度,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减少其他综合收益人民币176,670,000.00元。参见附注七、83。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81,490,085.56 | - | - | 281,490,085.56 |
合计 | 281,490,085.56 | - | - | 281,490,085.56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7,395,073,926.86 | 5,314,891,148.0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7,395,073,926.86 | 5,314,891,148.0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067,496,538.81 | 2,215,357,264.48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35,174,485.69 |
应付普通股股利(注) | 735,000,000.00 | 100,000,000.00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7,727,570,465.67 | 7,395,073,926.86 |
注:根据 2023年6月28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90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35,000,000.00元(含税),截至2023年6月30日暂未派发。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1,143,226,047.50 | 60,048,259,848.59 | 62,140,718,383.44 | 60,615,855,118.46 |
其他业务 | 74,437,210.80 | 56,246,763.93 | 230,419,036.90 | 237,077,086.98 |
合计 | 61,217,663,258.30 | 60,104,506,612.52 | 62,371,137,420.34 | 60,852,932,205.44 |
营业收入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61,185,755,592.05 | 62,238,641,775.23 |
租赁收入 | 31,907,666.25 | 132,495,645.11 |
合计 | 61,217,663,258.30 | 62,371,137,420.34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商品类型 | ||
黑色金属产品 | 26,375,700,391.87 | 34,427,394,942.11 |
有色金属产品 | 34,767,525,655.63 | 27,712,881,270.87 |
其他贸易 | - | 442,170.46 |
其他业务 | 42,529,544.55 | 97,923,391.79 |
合计 | 61,185,755,592.05 | 62,238,641,775.23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 | 47,346,844,513.29 | 50,873,499,302.78 |
境外 | 13,838,911,078.76 | 11,365,142,472.45 |
合计 | 61,185,755,592.05 | 62,238,641,775.23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
销售商品 | 61,147,963,406.28 | 62,142,715,931.78 |
提供劳务 | 520,166.55 | - |
其他 | 2,438,099.60 | 3,482,964.86 |
合计 | 61,150,921,672.43 | 62,146,198,896.64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 | ||
航运收入 | 34,833,919.62 | 92,442,878.59 |
合计 | 34,833,919.62 | 92,442,878.59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履约义务通常在产品交付即视作达成。部分客户提前付款,部分客户的付款期限一般约定在产品交付后6个月内。产品销售通常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履约义务大多在一年或更短时间内完成。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人民币808,365,107.86元,其中:
人民币808,365,107.86元预计将随着销售产品的交付在未来12个月确认收入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2,775.69 | 3,121.43 |
教育费附加 | 52,757.42 | 2,966.01 |
印花税 | 20,214,976.19 | 19,742,950.20 |
其他 | 137,359.81 | 130,858.50 |
合计 | 20,457,869.11 | 19,879,896.14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与福利 | 76,682,307.88 | 80,567,166.47 |
仓储费 | 16,465,517.61 | 27,262,812.60 |
保险费 | 816,640.35 | 1,182,245.07 |
差旅费 | 1,849,564.63 | 285,567.36 |
其他 | 5,029,073.09 | 9,655,199.37 |
合计 | 100,843,103.56 | 118,952,990.87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与福利 | 82,379,105.08 | 87,533,003.32 |
折旧与摊销 | 6,548,457.75 | 6,975,745.88 |
办公、租赁、通讯等费用 | 6,571,843.69 | 5,585,950.17 |
中介机构费 | 5,610,927.75 | 3,721,762.84 |
差旅费 | 559,143.14 | 46,908.69 |
党组织工作经费 | 566,170.23 | 2,501,289.58 |
其他 | 4,213,200.52 | 1,806,430.10 |
合计 | 106,448,848.16 | 108,171,090.58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研发人员薪酬 | 13,069,300.85 | 11,115,224.05 |
其他 | 1,944,383.89 | 117,888.96 |
合计 | 15,013,684.74 | 11,233,113.01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53,714,005.37 | 165,115,659.06 |
减:利息收入 | 30,305,965.90 | 13,211,131.75 |
汇兑损益 | 266,767,974.03 | 250,050,928.85 |
其他 | 18,249,564.98 | 13,163,075.63 |
合计 | 708,425,578.48 | 415,118,531.79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66,885,830.24 | 115,077,275.77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1,123,255.46 | 821,690.53 |
合计 | 68,009,085.70 | 115,898,966.30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94,089,550.24 | 787,630,923.48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113,891,631.50 |
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收益/(损失) | -341,935,958.19 | -142,559,874.33 |
对非金融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 9,390,618.71 | 8,217,156.26 |
持有理财产品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203,424.66 |
合计 | 261,544,210.76 | 767,383,261.57 |
注: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收益均为套期保值产生的损益,与现货盈亏形成良好对冲。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14,169,399.99 |
衍生金融工具 | 629,176,441.73 | 749,281,262.84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2,769,497.32 |
合计 | 629,176,441.73 | 766,220,160.15 |
其他说明: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明细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1.衍生金融工具 | 629,176,441.73 | 749,281,262.84 |
远期外汇合约公允价值变动 | 54,234,511.73 | 59,807,065.55 |
外汇期权合约公允价值变动 | 66,756,441.06 | - |
商品期货合约公允价值变动 | 243,302,642.00 | 589,540,181.86 |
商品期权合约公允价值变动 | -1,749,597.75 | -6,063,369.20 |
延迟定价公允价值变动 | 266,632,444.69 | 105,997,384.63 |
2.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14,169,399.99 |
投资性公允价值变动 | - | 14,169,399.99 |
3.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2,769,497.32 |
合计 | 629,176,441.73 | 766,220,160.15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9,623,314.54 | -23,522,244.3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310,582.50 |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17,546.07 | 44,059,474.31 |
财务担保合同 | 468,670.93 | 290,156.20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8,241,953.18 | -2,628,053.50 |
应收股利坏账损失 | - | -2,879,829.90 |
合计 | 20,626,975.08 | 15,319,502.74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93,030,527.32 | -857,101,434.54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 |
合计 | -93,030,527.32 | -857,101,434.54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 - | 22,479.43 |
使用权资产转租赁损益 | 18,488,350.73 | -621,505.65 |
合计 | 18,488,350.73 | -599,026.2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赔偿款(注1) | 110,509,767.22 | 80,107,978.54 | 110,509,767.22 |
其他 | 74,277.32 | 1,971,585.41 | 74,277.32 |
合计 | 110,584,044.54 | 82,079,563.95 | 110,584,044.54 |
注1:赔偿款主要为唐山凯荣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唐山凯荣”)因无法按照合同规定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付款提货,构成违约而支付的赔偿款;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六个月期间,赔偿款中人民币103,359,100.00元为唐山凯荣根据和解协议支付的损失赔偿款,已全部赔偿完毕。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71,459,092.92 | 95,381,320.98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8,410,511.22 | 62,357,666.48 |
合计 | 109,869,604.14 | 157,738,987.4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1,177,366,142.9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294,341,535.7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64,619,242.0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3,463,932.37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319,177.1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224,460.62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44,393.85 |
归属于联营企业无需纳税的损益 | -15,231,950.73 |
其他 | 4,083.15 |
所得税费用 | 109,869,604.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综合收益各科目及其所得税影响和转入损益情况以及其他综合收益各项目的调节情况详见附注七、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款利息收入 | 30,305,965.90 | 12,050,812.31 |
经济转型发展专项基金 | 66,468,900.00 | 113,920,000.00 |
收到代垫的技术研发经费 | - | 489,963.41 |
赔偿款 | 108,477,705.16 | 80,107,978.54 |
购买货物的应付票据及信用证保证金减少 | 60,450,646.86 | - |
船舶回购权保证金 | 21,677,400.00 | - |
其他 | 1,470,460.51 | 3,128,861.18 |
合计 | 288,851,078.43 | 209,697,615.44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货交易保证金 | 549,859,412.92 | 546,194,411.95 |
购买货物的应付票据及信用证保证金增加 | - | 47,520,766.62 |
银行手续费 | 18,285,224.69 | 13,171,455.70 |
运输费、仓储费及化验检验费 | 16,465,517.61 | 31,628,762.53 |
咨询费 | 4,816,554.04 | 1,438,461.41 |
其他 | 8,793,523.59 | 17,474,224.03 |
合计 | 598,220,232.85 | 657,428,082.24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处置股权延期支付罚息 | 2,032,061.96 | - |
合计 | 2,032,061.96 | -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租赁款 | 69,798,498.65 | 146,418,510.53 |
合计 | 69,798,498.65 | 146,418,510.53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067,496,538.81 | 1,576,311,599.0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93,030,527.32 | 857,101,434.54 |
信用减值损失 | -20,626,975.08 | -15,319,502.74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605,890.84 | 688,708.9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1,476,089.28 | 59,484,617.35 |
无形资产摊销 | 835,030.42 | 671,514.18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71,874.40 | 1,002,028.6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8,488,350.73 | 599,026.2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29,176,441.73 | -766,220,160.15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428,539,824.58 | 281,422,385.72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03,480,168.95 | -909,943,135.9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552,878.59 | -17,295,205.0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6,963,389.81 | 79,652,871.56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46,680,973.57 | -4,694,427,516.79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77,699,266.83 | -2,863,488,425.2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00,302,523.11 | 118,745,122.30 |
其他 | -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9,684,833.25 | -6,291,014,637.48 |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292,018,673.95 | 1,597,140,664.8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690,689,418.45 | 3,935,373,066.9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601,329,255.50 | -2,338,232,402.0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292,018,673.95 | 2,690,689,418.45 |
其中:库存现金 | 1,973.56 | 1,973.5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292,016,700.39 | 2,690,687,444.89 |
二、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292,018,673.95 | 2,690,689,418.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213,971,248.95 | 承兑汇票保证金 |
长期股权投资 | 9,055,389,180.07 | 按股权比例担保质押 (注1) |
合计 | 9,269,360,429.02 | / |
其他说明:
注1:所有权受到限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2015年10月27日,本集团联合中国铌业其他股东,按各股东的出资比例,为中国铌业与中国进出口银行签署的《贷款协议》项下的债务总额的1/3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务清偿期届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起两年。2022年8月16日,中国铌业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银香港”)牵头的银团签署《贷款协议》,以置换原对中国进出口银行(作为牵头行、贷款代理行和担保代理行)贷款。前述贷款置换完成后,中国铌业对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贷款已经全部清偿,本集团对该笔贷款的保证担保责任及本集团之子公司中信金属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对该笔贷款的股权质押担保已经担保权人签署解押协议终止。2022年8月16日,本集团和四家钢铁企业的相关主体作为押记人与担保代理行中银香港牵头的财团及借款人中国铌业共同签署《股权质押协议》,约定本集团和四家钢铁企业的相关主体将其各自所持中国铌业的股权向中银香港质押,为中国铌业在上述贷款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义务至所有担保债务已不可撤销地得到全部清偿时方可解除。置换后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金额为710,000,000美元,其中本集团的担保总额为236,666,666.67美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笔借款余额为215,333,333.33美元;2022年12月31日:226,000,000.00美元)。2014年2月11日,本集团联合五矿资源有限公司 (简称“五矿资源”)、国新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国新国际”)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MMG SAM,本集团持股15%。MMG SAM的全资子公司Minera Las Bambas S.A.C.(现已更名为Minera Las Bambas S.A.)从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牵头行的银团借入5,988,000,000.00 美元项目贷款、969,000,000.00美元并购贷款和380,000,000.00美元的银行保函授信共计7,337,000,000.00美元贷款上限(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笔借款余额为2,335,238,605.26美元;其中本集团担保的金额为350,285,790.79美元;2022年12月31日:2,653,633,382.52美元)。本集团、MMG South AmericaCo., Ltd.(简称“MMG S.A.”)、伊莱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押记人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悉尼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悉尼分行”)作为受益人和共同离岸担保代理人签署了股份质押协议,约定本集团、MMG S.A.、伊莱控股有限公司将所持MMG SAM的股权向中国银行悉尼分行质押,为Minera Las Bambas S.A.(简称“Las Bambas”)在上述3笔贷款项下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义务至所有担保债务已不可撤销地得到全部清偿时方可解除,质押结束日为2032年7月30日。上述380,000,000.00美元的银行保函授信已于2018年12月31日终止。Las Bambas与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969,000,000.00美元并购贷款已于2021年7月终止,担保相应终止。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 美元 | 128,034,914.98 | 7.2258 | 925,154,688.70 |
新币 | 1,693,097.06 | 5.3442 | 9,048,249.29 |
港币 | 688,999.93 | 0.9220 | 635,257.94 |
加元 | 1,230,694.17 | 5.4721 | 6,734,481.58 |
欧元 | 80,109.80 | 7.8771 | 631,032.94 |
应收账款 | |||
其中: 美元 | 154,114,370.18 | 7.2258 | 1,113,599,616.07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 美元 | 152,724,994.56 | 7.2258 | 1,103,560,265.69 |
新币 | 229,956.54 | 5.3442 | 1,228,933.7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中: 美元 | 94,412,937.31 | 7.2258 | 682,209,002.41 |
长期应收款 | |||
其中: 美元 | 44,654,811.38 | 7.2258 | 322,666,736.07 |
应付账款 | |||
其中: 美元 | 854,603,232.13 | 7.2258 | 6,175,192,034.73 |
欧元 | 1,136,676.44 | 7.8771 | 8,953,713.99 |
其他应付款 | |||
其中: 美元 | 3,579,751.76 | 7.2258 | 25,866,570.27 |
短期借款 | |||
其中: 美元 | 156,378,088.74 | 7.2258 | 1,129,956,793.59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其中: 美元 | 219,841,318.58 | 7.2258 | 1,588,529,399.78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 美元 | 499,129,352.26 | 7.2258 | 3,606,608,873.56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
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境外经营实体的记账本位币为美元,主要经营地详见附注九、1。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相关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本集团对部分在境外经营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净资产面临的外汇敞口进行套期保值。本集团以与相关子公司的记账本位币同币种的美元借款合同对部分境外经营进行净投资套期。本集团通过定性分析,确定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的套期比率为1:1。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净投资套期关系中被套期项目的具体信息:
2023年6月30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用作确认套期无效部分基础的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 | 继续按照套期会计处理的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余额 | 套期会计不再适用的套期关系所导致的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中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和损失的余额 | |
汇率风险—对艾芬豪矿业 的投资 | - | 101,175,000.00 | - |
2022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用作确认套期无效部分基础的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 | 继续按照套期会计处理的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余额 | 套期会计不再适用的套期关系所导致的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中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和损失的余额 | |
汇率风险—对艾芬豪矿业 的投资 | - | 69,330,000.00 | - |
下表列示了本集团净投资套期关系中套期工具的具体信息:
2023年6月30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义金额(注) | 账面价值 | 本年用作确认套期无效部分基础的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资产 | 负债 | 有效部分 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 | 无效部分 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从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和损失重分类至投资收益 | 总计 | ||
借款合同 | 150,000,000.00 美元 | - | 150,000,000.00 美元 | -31,845,000.00 | - | - | -31,845,000.00 |
注:2023年5月5日,本集团已偿还150,000,000.00美元借款,借款剩余本金为150,000,000.00美元。
2022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义金额 | 账面价值 | 本年用作确认套期无效部分基础的套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 |||||
资产 | 负债 | 有效部分 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 | 无效部分 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从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和损失重分类至投资收益 | 总计 | ||
借款合同 | 300,000,000.00 美元 | - | 300,000,000.00 美元 | -176,670,000.00 | - | - | -176,670,000.00 |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疫情期间运营补贴 | 10,930.24 | 其他收益 | 10,930.24 |
安商育商扶持资金 | 122,000.00 | 其他收益 | 122,000.00 |
中东欧经贸合作项目奖励 | 284,000.00 | 其他收益 | 284,000.00 |
经济转型发展专项基金 | 66,468,900.00 | 其他收益 | 66,468,900.00 |
国拨项目科技拨款 | 6,082.55 | 递延收益 | -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金属宁波 | 中国大陆 | 宁波 | 铌产品、金属材料等 | 100 | - | 设立 |
金属香港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金属材料、矿产品等 | 100 | - | 设立 |
金属香港投资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管理 | 100 | - | 设立 |
金属秘鲁投资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管理 | 100 | - | 设立 |
上海实业 | 中国大陆 | 上海 | 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 | 100 | - | 设立 |
金属国际 | 新加坡 | 新加坡 | 干散货船运租赁业务、锰矿转口业务等 | 100 | - | 设立 |
金属非洲投资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管理 | 100 | - | 设立 |
宁波铂业 | 中国大陆 | 宁波 | 铂业科技产品的技术研究与开发;企业管理咨询、投资管理咨询;国内贸易 | 100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西部超导 | 中国大陆 | 西安 | 超导材料生产开发销售和技术咨询 | 11.89 | - | 权益法 |
中国铌业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管理 | 33.33 | - | 权益法 |
MMG South America Management Company Limited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投资管理 | 15.00 | - | 权益法 |
艾芬豪矿业 | 加拿大 | 加拿大 | 铜矿、锌、银等矿产开发、矿床开发、柏族元素、金、镍等元素开发 | 25.82 | - | 权益法 |
中博世金 | 中国大陆 | 北京 | 铂金销售 | 20.00 | - | 权益法 |
深圳康华商业有限公司 | 中国大陆 | 深圳 | 经营钻石毛坯交易平台 | 20.00 | -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持有西部超导11.89%股权。本集团董事认为,虽然本集团对西部超导持股比例不足20%,但是由于按照西部超导公司章程规定,本集团为西部超导的第二大股东,在西部超导9名董事会成员中任命1名董事,6名监事会成员中任命一名监事,且西部超导的第一大股东仅持股21.56%,其他股东持股比例极度分散,9名董事会成员中有3名为独立董事,其余6名为非独立董事,因此本集团认为对西部超导可以实施重大影响,故作为联营公司核算本集团对西部超导的股权投资。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持有MMG SAM 15%股权。本集团董事认为,虽然本集团对MMG SAM持股比例不足20%,但是由于按照MMG SAM公司章程规定,本集团在MMG SAM 5名董事会成员中任命1名董事,且MMG SAM董事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85%以上通过。此外,根据本集团与MMG SAM签订的铜精矿采购合同,在MMG SAM经营期内每年主要产品铜精矿的26.25%将被本集团采购。因此本集团认为对MMG SAM可以实施重大影响,故作为联营公司核算本集团对MMG SAM的股权投资。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中国铌业 | MMG SAM | 艾芬豪矿业 | 中国铌业 | MMG SAM | 艾芬豪矿业 | |
流动资产 | 182,881,908.10 | 11,728,954,689.00 | 3,266,480,696.40 | 395,024,412.22 | 8,525,366,860.00 | 4,615,182,729.80 |
非流动资产 | 13,938,297,680.14 | 65,080,033,367.70 | 36,477,249,625.11 | 13,128,240,021.56 | 65,887,205,380.00 | 31,871,149,319.08 |
资产合计 | 14,121,179,588.24 | 76,808,988,056.70 | 39,743,730,321.51 | 13,523,264,433.78 | 74,412,572,240.00 | 36,486,332,048.88 |
流动负债 | 49,683,243.97 | 10,840,802,707.80 | 747,061,010.40 | 20,288,617.49 | 9,690,544,440.00 | 468,306,668.60 |
非流动负债 | 5,403,950,231.25 | 25,076,199,546.00 | 8,611,044,611.10 | 5,443,257,576.00 | 25,911,794,300.00 | 7,844,431,863.95 |
负债合计 | 5,453,633,475.22 | 35,917,002,253.80 | 9,358,105,621.50 | 5,463,546,193.49 | 35,602,338,740.00 | 8,312,738,532.55 |
少数股东权益 | - | - | -357,780,877.02 | - | - | -269,191,275.8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8,667,546,113.02 | 40,891,985,802.90 | 30,743,405,577.03 | 8,059,718,240.29 | 38,810,233,500.00 | 28,442,784,792.19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2,888,893,119.47 | 6,133,797,870.44 | 7,937,947,319.99 | 2,686,304,089.49 | 5,821,535,025.00 | 7,355,304,147.26 |
调整 事项(注) | - | - | -151,385,688.57 | - | - | -151,385,688.57 |
--商誉 | - | - | - | - | - |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 - | - | - | - | - |
--其他 | - | - | -151,385,688.57 | - | - | -151,385,688.57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2,888,893,119.47 | 6,133,797,870.44 | 7,786,561,631.42 | 2,686,304,089.49 | 5,820,919,702.59 | 7,203,918,458.69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 - | 20,850,320,174.10 | - | - | 17,962,653,148.90 |
营业收入 | - | 10,257,541,688.70 | - | - | 5,219,198,049.50 | - |
净利润 | 376,167,609.90 | 626,319,979.35 | 1,218,689,175.72 | 339,158,284.07 | 177,248,681.08 | 2,197,028,289.56 |
其他综合收益 | 314,817,778.58 | 1,459,534,472.95 | 971,784,338.96 | 370,080,069.45 | 2,249,335,681.12 | 1,339,722,020.18 |
综合收益总额 | 690,985,388.48 | 2,085,854,452.30 | 2,190,473,514.68 | 709,238,353.52 | 2,426,584,362.20 | 3,536,750,309.74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27,716,400.00 | - | - | - | - | - |
其他说明注:2019年10月8日本集团与紫金矿业、艾芬豪矿业股东罗伯特等相关方签署了股权出让协议,向紫金矿业出让35,752,011股艾芬豪矿业普通股。转让完成后,金属非洲投资对艾芬豪矿业的持股比例由29.35%变为26.35%。因2019年度追加投资与原投资单独核算分享艾芬豪矿业净资产的金额,而产生与艾芬豪矿业于2019年12月31日整体净资产合并份额的调节项。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863,149,596.18 | 850,514,283.62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61,683,928.10 | 182,522,815.95 |
--其他综合收益 | 2,655,377.77 | 1,211,421.82 |
--综合收益总额 | 64,339,305.87 | 183,734,237.77 |
其他说明本集团不重要的联营企业包括西部超导、中博世金和深圳康华商业有限公司。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金融工具分类
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如下:
2023年6月30日
金融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准则要求)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准则要求)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 | 5,505,989,922.90 | - | 5,505,989,922.9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741,000,000.00 | - | - | 741,000,000.00 |
衍生金融资产 | 430,573,143.37 | - | - | 430,573,143.37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1,202,943,891.55 | 1,202,943,891.55 |
应收账款 | 1,200,821,849.38 | 1,020,981,377.24 | - | 2,221,803,226.62 |
其他应收款 | - | 1,323,056,054.71 | - | 1,323,056,054.7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682,209,002.41 | - | 682,209,002.41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5,986,247.43 | - | - | 25,986,247.43 |
长期应收款 | - | 322,665,749.60 | - | 322,665,749.60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100,000,000.00 | - | 100,000,000.00 |
合计 | 2,398,381,240.18 | 8,954,902,106.86 | 1,202,943,891.55 | 12,556,227,238.59 |
金融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准则要求)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 | 10,174,614,674.88 | 10,174,614,674.88 | |
衍生金融负债 | 63,416,736.42 | - | 63,416,736.42 | |
应付票据 | - | 787,875,755.94 | 787,875,755.94 | |
应付账款 | - | 6,906,259,265.22 | 6,906,259,265.22 | |
其他应付款 | - | 817,127,496.46 | 817,127,496.4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1,588,561,658.12 | 1,588,561,658.12 | |
长期借款 | - | 4,106,608,873.56 | 4,106,608,873.56 | |
合计 | 63,416,736.42 | 24,381,047,724.18 | 24,444,464,460.60 |
2022年12月31日
金融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准则要求)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准则要求)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 | 2,965,111,314.26 | - | 2,965,111,314.26 |
衍生金融资产 | 123,412,021.58 | - | - | 123,412,021.58 |
应收款项融资 | - | - | 872,611,325.35 | 872,611,325.35 |
应收账款 | 1,929,701,635.69 | 1,421,173,296.46 | - | 3,350,874,932.15 |
其他应收款 | - | 769,409,727.29 | - | 769,409,727.2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727,408,342.22 | - | 727,408,342.22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5,986,247.43 | - | - | 25,986,247.43 |
长期应收款 | - | 1,001,842,052.81 | - | 1,001,842,052.81 |
合计 | 2,079,099,904.70 | 6,884,944,733.04 | 872,611,325.35 | 9,836,655,963.09 |
金融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准则要求)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 | 7,338,406,083.29 | 7,338,406,083.29 |
衍生金融负债 | 569,357,709.26 | - | 569,357,709.26 |
应付票据 | - | 976,315,947.68 | 976,315,947.68 |
应付账款 | - | 6,618,062,614.73 | 6,618,062,614.73 |
其他应付款 | - | 117,820,567.67 | 117,820,567.6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2,230,220,243.56 | 2,230,220,243.56 |
长期借款 | - | 3,896,828,416.75 | 3,896,828,416.75 |
合计 | 569,357,709.26 | 21,177,653,873.68 | 21,747,011,582.94 |
2. 金融资产转移
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已背书/贴现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92,953,529.02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578,561,300.70元)。
本集团认为,本集团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因此,继续全额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背书后,本集团不再保留使用其的权利,包括将其出售、转让或质押给其他第三方的权利。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以其结算的应付账款或取得的短期借款账面价值总计为人民币792,953,529.02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578,561,300.70元)。
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56,014,535.32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790,581,062.23元)。于2023年6月30日,其到期日为1至12个月,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拒绝付款的,其持有人有权向本集团追索(“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本集团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终止确认其及与
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继续涉入及回购的最大损失和未折现现金流量等于其账面价值。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公允价值并不重大。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于其转移日未确认利得或损失。本集团无因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当年度和累计确认的收益或费用。背书在本年度大致均衡发生。
3. 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和价格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负债、借款、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长期应收款等。这些金融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本集团的运营融资和套期保值。本集团亦开展衍生交易,主要是远期外汇合同及期货合约,目的在于管理本集团的运营及其融资渠道的汇率风险及价格风险。于整个年度内,本集团采取了不进行衍生工具投机交易的政策。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以及长期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由于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银行承兑汇票和衍生金融工具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对于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及某些衍生工具等,本集团设定严格谨慎的分级准入管理制度和敞口限额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并持续监控。根据对客户经营规模、资信状况、向公司采购规模、历史交易资金回款情况等因素对客户进行信用评估并对单个客户信用风险敞口设定限额。本集团对大部分客户未给予授信额度和信用账期,仅对符合公司信用风险控制标准的客户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和信用期。公司大部分应收账款对象为实力较强、信誉良好的长期合作客户,前五大应收款对象主要为大型钢厂、冶炼厂和知名矿业公司,历史合作情况良好。同时,本集团运用银行信用,以信用证方式同交易对手进行结算,有效的减少了本集团所面临的信用风险。
本集团根据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然后根据历史回收情况确定迁徙率和历史损失率,另外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数值和考虑信贷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两方面考虑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损失率,坏账计提方法同时还考虑了历史时期各账龄组合的信用风险特征及其信用期内回收情况。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
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本集团评估信用风险划分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的组合方法、直接减记金融工具的政策等参见附注五、10。
除附注十、3信用风险敞口所载本集团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信用风险敞口
按照内部外部评级进行信用风险分级的债权投资风险敞口:
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财务担保准备在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为人民币3,117,335.81元(2022年12月31日:人民币3,538,239.92元),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长期应收款的风险敞口参见附注七、5、8和16。
本集团已建立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建立并持续完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通过交易对手方筛选、调研和信息收集,仅与经认可且信誉良好的对手方进行交易,并在整个交易过程中进行持续评估监控。对于公司授信客户,采用公司授信管理方式,有效监控信用风险对于占本集团收入来源10%以上的客户,本集团运用银行信用,以信用证方式同对方进行结算,有效的减少了本集团所面临的信用风险。由此,管理层认为不存在由于对方违约带来的进一步损失。
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的目标是保持充足的资金和信用额度以满足流动性要求。本集团通过经营和借款等产生的资金为经营融资。本集团采用循环流动性计划工具管理流动性风险。该工具既考虑其金融工具的到期日,也考虑本集团运营产生的预计现金流量。
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等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于2023年6月30日,本集团74%(2022年12月31日:71%)债务在不足1年内到期。本集团已从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足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本集团董事基于过去的经验及良好的信誉确信该授信额度在期满时可以获得重新批准。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2023年6月30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年以内 | 1至2年 | 2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10,227,249,089.55 | - | - | - | 10,227,249,089.55 |
应付票据 | 787,875,755.94 | - | - | - | 787,875,755.94 |
应付账款 | 6,906,259,265.22 | - | - | - | 6,906,259,265.22 |
衍生金融负债 | 63,416,736.42 | - | - | - | 63,416,736.42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666,837,617.57 | - | - | - | 1,666,837,617.57 |
其他应付款 | 817,127,496.46 | - | - | - | 817,127,496.46 |
长期借款 | 224,872,693.96 | 2,804,371,897.54 | 1,523,604,818.46 | - | 4,552,849,409.96 |
财务担保合同(注) | - | 54,193,500.00 | 1,555,955,599.98 | 2,531,095,067.09 | 4,141,244,167.07 |
合计 | 20,693,638,655.12 | 2,858,565,397.54 | 3,079,560,418.44 | 2,531,095,067.09 | 29,162,859,538.19 |
注:表中的财务担保合同,是相关方可以要求支付的最早时间段的最大担保金额。
2022年12月31日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年以内 | 1至2年 | 2至5年 | 5年以上 | 合计 | ||
短期借款 | 7,354,756,706.36 | - | - | - | 7,354,756,706.36 | |
应付票据 | 976,315,947.68 | - | - | - | 976,315,947.68 | |
应付账款 | 6,618,062,614.73 | - | - | - | 6,618,062,614.73 | |
衍生金融负债 | 569,357,709.26 | - | - | - | 569,357,709.2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74,706,706.97 | - | - | - | 2,374,706,706.97 |
其他应付款 | 117,820,567.67 | - | - | - | 117,820,567.67 | |
长期借款 | 124,243,229.42 | 3,342,592,762.27 | 630,429,819.86 | - | 4,097,265,811.55 | |
财务担保合同(注) | - | - | 1,626,234,100.00 | 2,772,224,258.38 | 4,398,458,358.38 | |
合计 | 18,135,263,482.09 | 3,342,592,762.27 | 2,256,663,919.86 | 2,772,224,258.38 | 26,506,744,422.60 |
注:表中的财务担保合同,是相关方可以要求支付的最早时间段的最大担保金额。
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集团以浮动利率计息的长短期负债有关。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长短期借款。浮动利率的借款使本集团面临着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集团为支持一般性经营目的签订借款协定,以满足包括资本性支出及营运资金需求。集团密切关注市场利率并且维持浮动利率借款和固定利率借款之间的平衡,以降低面临的上述利率风险。
截至2023年6月30日为止期间,在其他风险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 100 个基点,本公司当年的净损益就会减少或增加人民币1.20 亿元。
汇率风险
本集团的汇率风险主要来自持有的不以其记账本位币计价的外币资产和负债。本集团承受的汇率风险主要与以美元计价的交易有关,除本集团设立在境外的下属子公司主要使用美元外币计价结算外,本集团的其他业务主要以人民币计价结算。
本集团期末各外币货币性资产负债项目详见附注七、82、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集团汇率风险敞口在经管理层批准的政策内通过运用外汇远期合同及期权合约进行管理。公司管理层对国际外汇市场上不断变化的汇率保持密切关注,并在增加外币存款和筹借外币借款时予以考虑。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汇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价格风险
本集团主要经营的黑色金属产品和有色金属产品的价格具有明显的周期性波动特征,宏观经济环境、市场供需情况、产业政策、税收政策、市场竞争、贸易摩擦等因素可能造成相关商品价格发生波动,使得经营活动面临一定风险。本集团制定了各贸易业务品种制订了科学、严谨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敞口管理方案,通过现货市场交易和衍生品市场的套期保值操作将价格风险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4.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保持最佳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本集团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管理资本结构并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2023年上半年度、2022年度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采用杠杆比率来管理资本,杠杆比率是指净负债和调整后资本加净负债的比率。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杠杆比率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负债总额(不含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交企业所得税) | 26,651,799,926.40 | 24,792,621,829.66 |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5,292,018,673.95 | 2,690,689,418.45 |
净负债 | 21,359,781,252.45 | 22,101,932,411.21 |
股东权益合计 | 17,982,772,772.12 | 13,971,392,602.74 |
加:净负债 | 21,359,781,252.45 | 22,101,932,411.21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总资本 | 39,342,554,024.57 | 36,073,325,013.95 |
杠杆比率 | 54% | 61% |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11,230,498.41 | 319,342,644.96 | 741,000,000.00 | 1,171,573,143.37 |
(1)债务工具投资 | - | - | 741,000,000.00 | 741,000,000.00 |
(2)权益工具投资 | - | - | - | - |
(3)衍生金融资产 | 111,230,498.41 | 319,342,644.96 | - | 430,573,143.37 |
(二)投资性房地产 | - | - | 41,667,900.00 | 41,667,900.00 |
(三)应收账款 | 1,200,821,849.38 | - | 1,200,821,849.38 | |
(四)应收款项融资 | 1,202,943,891.55 | - | 1,202,943,891.55 | |
(五)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 | 25,986,247.43 | 25,986,247.43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11,230,498.41 | 2,723,108,385.89 | 808,654,147.43 | 3,642,993,031.73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21,461,221.25 | 41,955,515.17 | - | 63,416,736.42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21,461,221.25 | 41,955,515.17 | - | 63,416,736.42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 - | - | - |
衍生金融负债 | 21,461,221.25 | 41,955,515.17 | - | 63,416,736.42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 - | - |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1,461,221.25 | 41,955,515.17 | - | 63,416,736.42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主要包括期货合约。期货合约的公允价值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伦敦金属交易所和新加坡交易所截至2023年6月30日及2022年12月31日止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确定。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金融资产 | 估值技术 | 输入值 | |
远期外汇合约被分类为 衍生金融资产 | 现金流量 折现模型 | 远期汇率反映了交易对手 信用风险的折现率 | |
外汇期权合约被分类为 衍生金融资产 | 期权估值 模型 | 远期汇率反映了交易对手 信用风险的折现率 | |
远期价格合约被分类为 衍生金融资产 | 现金流量 折现模型 | 远期指数反映了交易对手 信用风险的折现率 | |
应收账款 | 现金流量 折现模型 | 远期指数反映了交易对手 信用风险的折现率 | |
应收款项融资 | 现金流量 折现模型 | 类似票据公开市场收益率 | |
金融负债 | 估值技术 | 输入值 | |
远期外汇合约被分类为 衍生金融负债 | 现金流量 折现模型 | 远期汇率反映了交易对手 信用风险的折现率 | |
远期价格合约被分类为 衍生金融负债 | 现金流量 折现模型 | 远期指数反映了交易对手 信用风险的折现率 | |
商品期权合约被分类为 衍生金融负债 | 现金流量 折现模型 | 同类项目在新加坡交易所 的报价 | |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如下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概述: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不可观察输入值 | 范围区间 (加权平均值)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23年6月30日 | 741,000,000.00 | 现金流量折现法 | 非公开市场类似金融产品收益率 | 1.05%-2.97% |
投资性房地产 | 2023年6月30日 | 41,667,900.00 | 市场法 | 价格修正系数 | 0.9430-1.0218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023年6月30日 | 25,986,247.43 | 可比公司法 | 缺乏流动性折扣 | 30% |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转入第三层次 | 转出第三层次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 | 发行 | 出售 | 结算 | 期末余额 | 期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 | - | - | - | 741,000,000.00 | - | - | - | 741,000,000.00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5,986,247.43 | - | - | - | - | - | - | - | - | 25,986,247.43 | - |
投资性房地产 | 41,667,900.00 | - | - | - | - | - | - | - | - | 41,667,900.00 | |
合计 | 67,654,147.43 | - | - | - | - | 741,000,000.00 | - | - | 808,654,147.43 | - |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港元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中信金属集团 | 香港 | 投资控股及项目管理 | 1,180,000 | 89.77 | 89.77 |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中信集团。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详见附注九、1。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重要的联营企业详见附注九、3。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西部超导 | 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
中博世金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 |
Minera Las Bambas S.A. | 本集团的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泰富特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信京城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信期货国际有限公司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有重大影响 |
扬州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海南信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有重大影响 |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江阴泰富兴澄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黄石新兴管业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大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有重大影响 |
宏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有重大影响 |
云南宏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有重大影响 |
邹平县汇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有重大影响 |
中信裕联 | 本公司的股东 |
巴西矿冶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的被投资方 |
巴西矿冶公司(新加坡) | 本公司联营企业的被投资方 |
巴西矿冶公司(欧洲) | 本公司联营企业的被投资方 |
KK 公司 | 本公司联营企业的被投资方 |
青岛斯迪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天津钢管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信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有共同控制 |
中信梧桐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有重大影响 |
中企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信云网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信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北京丽都信厦楼宇服务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北京铁矿石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最终控制方对其有重大影响 |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中证寰球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山西华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 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巴西矿冶公司 | 采购铌铁 | 3,757,700,688.69 | 618,345万 | 否 | 2,662,650,142.47 |
巴西矿冶公司(新加坡) | 采购铌铁 | 121,313,144.84 | 141,346,365.24 | ||
巴西矿冶公司(欧洲) | 采购铌铁 | 8,499,251.59 | 5,961,467.79 | ||
Minera Las Bambas S.A. | 采购铜精矿 | 2,791,992,237.98 | 619,956万 | 否 | 1,463,802,216.74 |
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铁矿石 | 380,811,623.40 | 804,600万 | 否 | 312,881,897.53 |
泰富特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1) | 采购铁矿石 | 444,837,809.72 | 337,306,830.86 | ||
江阴泰富兴澄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铁矿石 | 204,414.82 | 49,271,973.45 | ||
KK 公司 | 采购粗铜、铜精矿 | 3,809,241,598.25 | 1,040,704万 | 否 | 3,343,037,754.70 |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 采购铝锭、电解铜 | 360,621,911.77 | 200,000万 | 否 | 254,835,841.31 |
宏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铝锭 | 16,703,655.5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南方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2) | 采购硅锰合金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9,078,857.55 |
云南宏泰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铝锭 | 32,674,203.1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邹平县汇盛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铝锭 | 293,801,955.9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铌铁 | - | 81,329,187.64 |
泰富特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1) | 销售铁矿石 | 161,825,418.66 | 700,596,281.11 |
西部超导 | 销售铌铁 | 145,306,711.84 | 71,463,892.40 |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 销售电解铜、铝锭 | 129,935,461.29 | 402,168,442.51 |
海南信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铁矿石 | 76,682,625.27 | 985,845,770.32 |
扬州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铁矿石 | 17,784,788.97 | - |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销售铁矿石 | 8,123,442.48 | 8,436,124.78 |
南方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2) | 销售铌铁 | - | 7,064,991.15 |
黄石新兴管业有限公司 | 销售铁矿石 | 9,225,535.81 | 18,490,749.66 |
大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 销售锰矿 | - | 28,413,556.64 |
江阴泰富兴澄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铁矿石 | 155,550,511.10 | - |
大冶特殊钢有限公司 | 销售铁矿石、铌铁 | 63,246,138.60 | - |
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铁矿石 | 320,342,734.81 | - |
青岛斯迪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铁矿石 | 54,857,626.42 | - |
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铌铁 | 436,725.66 | - |
宏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铝锭 | 434,675,605.46 | - |
山西华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硅锰合金 | 18,978,121.41 | - |
天津钢管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铁矿石、铌铁 | 54,469,470.19 | - |
江阴兴澄特种钢铁有限公司 | 销售铌铁 | 59,421,070.77 | -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1:曾用名中信泰富特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更名为泰富特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注2:曾用名中信大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2月更名为南方锰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不再对其具有重大影响。注3:2022年本公司最终控制方不再对大锰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重大影响。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中信京城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 房屋及建筑物 | 5,168,190.61 | 4,221,652.66 | 8,499,597.50 | 3,432,000.83 |
合计 | 5,168,190.61 | 4,221,652.66 | 8,499,597.50 | 3,432,000.83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信京城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京城大厦办公用地的房屋租赁服务和停车位租赁服务。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美元
被担保方 | 担保总额 | 担保余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Minera Las Bambas S.A. | 7,500,000.00 (注1) | - | 2020-06-15 | 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起2年 | 否 |
Minera Las Bambas S.A. | 120,000,000.00(注2) | 82,500,000.00 | 2020-10-19 | 循环融资贷款协议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 否 |
Minera Las Bambas S.A. | 898,200,000.00 | 350,285,790.79(注3) | 2014-07-14 | 2032-07-30 | 否 |
中国铌业 | 236,666,666.67 | 215,333,333.33(注3) | 2022-08-16 | 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 否 |
注1:2020年6月15日,本公司联合五矿有色和国新国际作为保证人共同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签署了关于Las Bambas的ISDA衍生交易主协议之《保证合同》,约定各保证人按照各自子公司在MMG SAM的持股比例为Las Bambas与中国银行就衍生产品交易签订的主协议项下Las Bambas对中国银行所负有的债务(最高金额为50,000,000.00美元)提供连带责任最高额保证担保。根据上述约定,本公司为上述担保债务(最高金额为50,000,000.00美元)的15%提供连带责任最高额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主债务清偿期届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起两年。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主债务已清偿。注2:2020年10月19日,本公司联合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和国新国际作为保证人共同与中国银行悉尼分行签署了Las Bambas项目循环贷款协议之《保证合同》,约定各保证人按照各自子公司在MMG SAM的持股比例为Las Bambas与中国银行悉尼分行签署的《循环贷款协议》项下的债务(授信金额为800,000,000.00美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根据约定,本公司为上述担保债务的15%提供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循环贷款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注3:详见附注七、81注1。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美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 履行完毕 |
中信金属集团 | 110,000,000.00 | 2019-07-19 | 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起3个月或2024/8/13孰晚日 | 否 |
中信金属集团 | 100,000,000.00 | 2019-08-02 | 主债权清偿期届满之日或2024/8/4孰晚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在该担保下的贷款余额分别为110,000,000.00美元和60,000,000.00美元。该担保下的贷款余额详见附注七、45。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拆入 | ||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 3,233,496,724.24 | 2,477,814,610.89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69,946,827.36 | 3,073,092,099.76 |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 57,374,162.98 | 179,858,616.65 |
合计 | 4,960,817,714.58 | 5,730,765,327.30 |
(6). 为关联方代缴五险二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有限公司 | 306,725.76 | 329,136.00 |
中博世金 | 132,743.76 | 15,840.00 |
中信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 175,379.76 | 154,764.00 |
中信金属集团 | 1,091,937.32 | 811,054.00 |
中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 - | 535,312.00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2,854,041.03 | 18,797,443.63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购买的理财产品 | 741,000,000.00 | 100,000,000.0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取得的理财收益 | - | 203,424.66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保荐费 | 57,358,490.67 | - |
艾芬豪矿业 | 收取董事报酬 | 2,438,099.60 | 3,482,964.86 |
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 员工补充医疗保险 | 1,535,909.00 | 1,224,919.00 |
中信梧桐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技术服务费 | 203,773.58 | 39,928.51 |
中企网络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 网络通信费 | 194,222.00 | 115,313.00 |
中信云网有限公司 | IT服务费 | 130,637.78 | 213,194.18 |
中信装饰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 维修、改造、保养 | 215,462.39 | - |
北京丽都信厦楼宇服务有限公司 | 保洁服务费 | 174,819.24 | - |
中信京城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 食堂餐费 | 251,820.00 | 1,275,334.00 |
中信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食堂餐费 | 1,272,055.50 | - |
北京铁矿石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 交易服务费 | 277,164.00 | 25,934.00 |
中信梧桐港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仓储费、盘库费、运输费 | 879,449.50 | 539,007.70 |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 仓储费 | 12,000.00 | 69,000.00 |
中证寰球仓储物流有限公司 | 仓储费 | 45,368.12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手续费 | 296,684.81 | 775,632.32 |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 手续费 | 28,184.74 | 11,036.93 |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 | 83,913.55 | 13.49 |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 | 8,437,108.59 | 6,446,896.7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利息收入 | 15,392,130.93 | 3,165,798.05 |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 利息支出 | 13,457,840.07 | 3,660,606.47 |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 利息支出 | 70,076,798.61 | 46,522,478.5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利息支出 | 27,002,296.69 | 24,628,139.25 |
单位:元 币种:美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购买的外汇期权合约 | 170,627,176.93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购买的远期外汇合约 | - | 759,282,659.45 |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西部超导 | 50,321,598.06 | 2,516,079.90 | 17,556,813.70 | 877,840.69 |
应收账款 | 海南信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153,362.61 | 107,668.13 | 2,883,241.17 | - |
应收账款 | 湖北中特新化能科技有限公司 | 15,241,850.00 | 762,092.50 | 28,631,758.40 | 1,431,587.92 |
应收账款 | 青岛特殊钢铁有限公司 | - | - | 761,438.88 | 38,071.94 |
应收账款 | 江阴泰富兴澄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3,111,650.00 | 155,582.50 | 45,634,009.34 | 2,281,700.47 |
应收账款 | 青岛斯迪尔新材料有限公司 | 2,227,500.00 | 111,375.00 | - | - |
应收账款 | 天津钢管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1,747,839.60 | 87,391.98 | - | - |
应收账款 | 扬州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31,743,011.28 | 1,443,000.00 | - | - |
其他应收款 | 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 199,346,393.86 | - | 146,675,575.59 | - |
其他应收款 | 中信期货国际有限公司 | 287,068,869.15 | - | 119,825,814.85 | - |
其他应收款 | 中信京城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 741,655.51 | - | 830,404.00 | - |
预付款项 | 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45,190,908.04 | - | 12,962,454.28 | - |
预付款项 | 江阴泰富兴澄特种材料有限公司 | - | - | 2,674,778.76 | - |
预付款项 | KK 公司 | 16,336,129.61 | - | - | - |
预付款项 | 中信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79,318.10 | - | - | - |
预付款项 | 中信京城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 2,227,237.36 | |||
长期应收款 | 中国铌业 | 292,352,824.39 | 546,251.80 | 272,346,050.40 | 508,869.8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巴西矿冶公司 | 3,228,957,267.53 | 2,736,816,398.17 |
应付账款 | 巴西矿冶公司(欧洲) | 8,953,713.99 | 103,027,975.19 |
应付账款 | 巴西矿冶公司(新加坡) | 92,746,282.97 | 44,799,903.23 |
应付账款 | KK 公司 | - | 68,262,172.97 |
应付账款 | 中信泰富钢铁贸易有限公司 | 519,951.08 | - |
应付账款 | Minrea Las bambas S.A. | 1,000,790,795.90 | - |
其他应付款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4,614,601.74 | 87,409,154.00 |
其他应付款 | 中信京城大厦有限责任公司 | - | 136,039.16 |
其他应付款 | 巴西矿冶公司 | 9,255,133.60 | 4,349,957.74 |
应付股利 | 中信裕联 | 464,400.00 | - |
应付股利 | 中信金属集团 | 626,394,396.80 | - |
合同负债 | 天津钢管制造有限公司 | 119,446.90 | 48,199.12 |
合同负债 | 泰富特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7,337,756.55 | - |
合同负债 | 中信集团 | 14,255,000.00 | -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作为承租人
根据与出租人签订的经营性租赁合同,本公司对关联方的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额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1年以内(含1年) | 5,718,676.94 | 2,353,377.21 |
注:中信京城大厦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提供京城大厦18-20层及3401、3604、3605办公室的房屋租赁服务。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货币资金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 1,149,645,686.64 | 893,759,925.3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600,932,529.86 | 705,875,153.63 |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 93,903,230.88 | 30,806,096.68 |
合计 | 3,844,481,447.38 | 1,630,441,175.68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41,000,000.00 | - |
合计 | 741,000,000.00 | - |
短期借款 | ||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 1,230,136,665.96 | 989,489,534.96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27,834,513.64 | 283,677,270.32 |
合计 | 2,757,971,179.60 | 1,273,166,805.2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 723,213,242.01 | 1,318,991.26 |
合计 | 723,213,242.01 | 1,318,991.26 |
长期借款 | ||
中信财务有限公司 | - | 1,741,150,000.00 |
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 433,548,000.00 | 417,876,000.00 |
合计 | 433,548,000.00 | 2,159,026,000.00 |
十三、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参见附注七、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注1的披露,本集团将持有对中国铌业及MMG SAM的全部股权向贷款银团进行质押。
本集团联营公司MMG SAM的附属公司MLB收到秘鲁国家税务管理监察局就2014年、2015年、2016纳税事项出具的补缴评税通知。截至2023年6月30日,遗漏税项及相关利息累计秘鲁索尔2,053.7百万元 (约564.8百万美元)。如果MMG SAM无法反驳有关质疑,则可能引致额外税项负债。针对此税务事项,MLB已就2014年和2015年的补缴评税通知提起上诉,并拟就2016年的补缴评税通知提起上诉,同时MLB咨询了法律意见并聘请当地的税务专家评估其潜在影响,管理层预计不会引致额外税项负债。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为进行管理,本集团根据其产品经营划分其业务单位,且仅设有一个贸易业务呈报分部。本集团主要在中国进行业务经营。管理层整体上监察其业务单位的经营业绩,以就资源配置及表现评估作出决策。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化计入当期损益的应收账款 -含有延迟定价条款的应收账款(注) | 89,326,282.63 | 37,562,100.0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 | 144,148,848.86 | 292,586,922.53 | |
合计 | 233,475,131.49 | 330,149,022.62 |
注:本公司部分商品销售合同含延迟定价条款,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自2019年1月1日起,含该条款的商品销售合同所形成的应收账款不应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应当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类。由于此类应收账款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并非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因此本公司将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账款信用期通常为6个月以内。应收账款并不计息。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应收账款的账龄分析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51,735,630.38 |
1年以内小计 | 151,735,630.38 |
3年以上 | 2,312,504.06 |
合计 | 154,048,134.4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312,504.06 | 1.50 | 2,312,504.06 | 100.00 | - | 2,312,504.06 | 0.75 | 2,312,504.06 | 100.00 | - |
2,312,504.06 | 1.50 | 2,312,504.06 | 100.00 | - | 2,312,504.06 | 0.75 | 2,312,504.06 | 100.00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1,735,630.38 | 98.50 | 7,586,781.52 | 5.00 | 144,148,848.86 | 307,986,234.24 | 99.25 | 15,399,311.71 | 5.00 | 292,586,922.53 |
151,735,630.38 | 98.50 | 7,586,781.52 | 5.00 | 144,148,848.86 | 307,986,234.24 | 99.25 | 15,399,311.71 | 5.00 | 292,586,922.53 | |
合计 | 154,048,134.44 | / | 9,899,285.58 | / | 144,148,848.86 | 310,298,738.30 | / | 17,711,815.77 | / | 292,586,922.5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天津市融图达业钢材贸易有限公司 | 2,312,504.06 | 2,312,504.06 | 100.00 | 诉讼已胜诉,但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312,504.06 | 2,312,504.06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180天 | 151,735,630.38 | 7,586,781.52 | 5.00 |
180天至1年 | - | - | 10.00 |
1至2年 | - | - | 30.00 |
2至3年 | - | - | 50.00 |
3年以上 | - | - | 100.00 |
合计 | 151,735,630.38 | 7,586,781.5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 17,711,815.77 | - | 7,812,530.19 | - | - | 9,899,285.58 |
合计 | 17,711,815.77 | - | 7,812,530.19 | - | - | 9,899,285.5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 坏账准备 | 占应收账款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第一名 | 132,116,433.76 | 2,329,006.60 | 54.29 |
第二名 | 38,428,848.00 | 1,921,442.40 | 15.79 |
第三名 | 28,860,000.00 | 1,443,000.00 | 11.86 |
第四名 | 15,241,850.00 | 762,092.50 | 6.26 |
第五名 | 8,136,200.00 | 406,810.00 | 3.34 |
合计 | 222,783,331.76 | 6,862,351.50 | 91.54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557,168,000.00 |
其他应收款 | 231,206,926.95 | 84,916,380.94 |
合计 | 231,206,926.95 | 642,084,380.9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金属香港 | - | 557,168,000.00 |
合计 | - | 557,168,0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180天以内 | 223,126,437.90 |
1年以内小计 | 223,126,437.90 |
1至2年 | 36,256,566.61 |
2至3年 | 349,326.24 |
3年以上 | 7,584,409.24 |
合计 | 267,316,739.99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期货公司款项 | 28,771,734.25 | 42,731,693.15 |
关联方往来 | 196,880,449.82 | 37,070,860.77 |
转让股权款 | - | 2,310,582.50 |
出口退税 | 4,220.73 | 4,220.73 |
其他 | 41,660,335.19 | 41,219,419.33 |
合计 | 267,316,739.99 | 123,336,776.4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 | - | 38,420,395.54 | 38,420,395.54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 | 38,420,395.54 | 38,420,395.54 |
本期计提 | - | - | - | - |
本期转回 | - | - | 2,310,582.50 | 2,310,582.50 |
本期转销 | - | - | - | - |
本期核销 | - | - | - | - |
其他变动 | - | - | - |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 | - | 36,109,813.04 | 36,109,813.0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由于收回转让股权款,转回计提的坏账损失为人民币2,310,582.50元。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 | 其他变 |
核销 | 动 | |||||
其他应收款 | 38,420,395.54 | - | 2,310,582.50 | - | - | 36,109,813.04 |
合计 | 38,420,395.54 | - | 2,310,582.50 | - | - | 36,109,813.0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关联方往来 | 153,824,130.31 | 1-180天 | 57.54 | - |
第二名 | 关联方往来 | 41,134,861.19 | 1-180天 | 15.39 | - |
第三名 | 其他 | 35,942,583.13 | 1-2年 | 13.45 | 35,942,583.13 |
第四名 | 保证金 | 21,110,826.04 | 1-180天 | 7.90 | - |
第五名 | 保证金 | 6,073,420.42 | 1-180天、1-2年、2-3年、3年以上 | 2.27 | - |
合计 | / | 258,085,821.09 | / | 96.55 | 35,942,583.13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8,564,933,608.92 | - | 8,564,933,608.92 | 8,564,933,608.92 | - | 8,564,933,608.92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712,459,533.18 | 4,008,745.81 | 708,450,787.37 | 708,228,392.25 | 4,008,745.81 | 704,219,646.44 |
合计 | 9,277,393,142.10 | 4,008,745.81 | 9,273,384,396.29 | 9,273,162,001.17 | 4,008,745.81 | 9,269,153,255.36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金属宁波 | 50,000,000.00 | - | - | 50,000,000.00 | - | - |
上海实业 | 30,000,000.00 | - | - | 30,000,000.00 | - | - |
金属香港 | 248,137,439.83 | - | - | 248,137,439.83 | - | - |
金属香港投资 | 325,429,000.00 | - | - | 325,429,000.00 | - | - |
金属秘鲁投资 | 2,796,124,240.00 | - | - | 2,796,124,240.00 | - | - |
金属非洲投资 | 4,693,329,800.00 | - | - | 4,693,329,800.00 | - | - |
金属国际 | 172,157,293.60 | - | - | 172,157,293.60 | - | - |
宁波铂业 | 249,755,835.49 | - | - | 249,755,835.49 | - | - |
合计 | 8,564,933,608.92 | - | - | 8,564,933,608.92 | - | -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
一、联营企业 | ||||||
西部超导 | 704,219,646.44 | 55,935,134.24 | 3,475,015.69 | 55,179,009.00 | 708,450,787.37 | - |
深圳康华商业有限公司 | 4,008,745.81 | - | - | - | 4,008,745.81 | 4,008,745.81 |
小计 | 708,228,392.25 | 55,935,134.24 | 3,475,015.69 | 55,179,009.00 | 712,459,533.18 | 4,008,745.81 |
合计 | 708,228,392.25 | 55,935,134.24 | 3,475,015.69 | 55,179,009.00 | 712,459,533.18 | 4,008,745.8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6,410,178,320.27 | 16,037,148,651.45 | 22,657,957,466.78 | 21,931,853,322.39 |
其他业务 | 36,078,463.00 | 33,479,360.85 | 1,716,031.17 | - |
合计 | 16,446,256,783.27 | 16,070,628,012.30 | 22,659,673,497.95 | 21,931,853,322.39 |
营业收入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 | 16,446,256,783.27 | 22,659,536,355.09 |
租赁收入 | - | 137,142.86 |
合计 | 16,446,256,783.27 | 22,659,673,497.9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商品类型 | ||
黑色金属产品 | 16,024,922,575.24 | 22,041,623,158.58 |
有色金属产品 | 385,255,745.03 | 616,334,308.20 |
其他业务 | 36,078,463.00 | 1,578,888.31 |
合计 | 16,446,256,783.27 | 22,659,536,355.09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中国大陆 | 16,353,798,858.72 | 22,659,536,355.09 |
境外 | 92,457,924.55 | - |
合计 | 16,446,256,783.27 | 22,659,536,355.09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
销售商品 | 16,410,248,416.73 | 22,657,957,466.78 |
提供劳务 | 36,008,366.54 | 1,578,888.31 |
合计 | 16,446,256,783.27 | 22,659,536,355.09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履约义务通常在产品交付即视作达成。部分客户提前付款,部分客户的付款期限一般约定在产品交付后6个月内。产品销售通常在很短的时间内完成,履约义务大多在一年或更短时间内完成。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人民币405,892,944.59元,其中:
人民币405,892,944.59元预计将随着销售产品的交付在未来12个月确认收入。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5,935,134.24 | 69,057,092.1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 113,891,631.50 |
衍生金融工具投资收益 | -6,555,876.08 | 17,593,378.87 |
合计 | 49,379,258.16 | 200,542,102.56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66,885,830.24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9,390,618.71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 |
联营公司非经常性损益 | -88,997,940.32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 |
债务重组损益 | -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2,310,582.5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 |
外汇衍生品合约产生的损益 | 135,121,732.42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10,584,044.54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58,570,389.85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 |
合计 | 176,724,478.24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中的商品期货合约、商品期权合约及延迟定价形成的损益作为经常性损益列示。集团作为大宗商品贸易商,商品期货合约、商品期权合约及延迟定价是基于大宗商品业务通常模式和价格风险应对,与日常采购和销售紧密相关的业务,作为经常性收益能更真实、公允地反映集团在大宗商品贸易整体业务中的正常盈利能力,故本集团将其作为经常性损益列示。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6.53 | 0.23 | 0.2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45 | 0.19 | 0.19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吴献文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