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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智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8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丹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其编制程序、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

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的信息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期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调整后的《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增强公司员工的凝聚力,留住公司优秀人才,有利于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慧智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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