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智立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智立方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事项进行了核查,其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747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235,691股,每股发行价格72.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4,034.75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294.8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739.91万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2〕3-60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1 | 自动化设备产能提升项目 | 27,356.50 | 27,356.50 |
2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14,687.90 | 14,687.90 |
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8,000.00 | 18,000.00 |
合计 | 60,044.40 | 60,044.40 |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根据公司业务经营需要,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宏发科技园C栋4楼、A栋5楼”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宏发科技园A栋4楼、A栋5楼”。变更后新的实施地点与公司现有驻地形成联动作用,从而更好地利用区位优势,有利于公司发展战略的实施。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未改变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和投向,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实施方式均未发生变化。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未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的变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五、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8月24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升级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宏发科技园C栋4楼、A栋5楼”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塘头社区宏发科技园A栋4楼、A栋5楼”。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地点是基于项目市场需求变化和未来建设需求等情况,本着对公司及股东利益负责的原则对募投项目做出的审慎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该变更实施地点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实施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相关事项经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系基于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并充分考虑了公司长期发展的战略规划而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实施方式,不会对公司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智立方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廖 禹 朱云泽廖 禹 朱云泽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8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