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名,实际参会董事7名,其中董事夏志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吴志敏先生召集和主持,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全面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后,一致认为: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意对外报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天益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