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23年8月15日以网络方式送达各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洪涛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本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核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扬州瘦西湖生态健康谷项目(GZ342、GZ399地块)后续开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本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项目后续开发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不影响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物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