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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香股份:平安证券关于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8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亚香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对亚香股份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92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20.0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9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26,796,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4,701,898.5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62,094,101.50元。其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42,094,101.5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6月1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15Z002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根据《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5)披露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其使用和变更情况,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净额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使用 募集资金已投入 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 募集资金余额
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6,500t/a香精香料及食品添加剂和副产15吨肉桂精油和1吨丁香轻油和20吨苧烯项目16,463.1316,463.130(注1)
2偿还银行贷款项目4,000.004,0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10,000.000
4亚香生物科技(泰国)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22,116.24(注2)022,116.24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5超募资金14,463.36(注3)4,260.0010,203.36
合 计67,042.7334,723.1332,319.60

注1:经公司2023年5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2023年6月1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原募投项

目“6,500t/a香精香料及食品添加剂和副产15吨肉桂精油和1吨丁香轻油和20吨苧烯项目”(上表第1项)尚未使用的剩余募集资金和该项目募集资金累计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实际金额以变更实施时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投资于“亚香生物科技(泰国)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上表第4项)。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前,原募投项目“6,500t/a香精香料及食品添加剂和副产15吨肉桂精油和1吨丁香轻油和20吨苧烯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16,463.13万元。

注2:截止2023年6月30日,“亚香生物科技(泰国)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系 “6,500t/a香精香料及食品添加剂和副产15吨肉桂精油和1吨丁香轻油和20吨苧烯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含募集资金到账后截至2023年6月30日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2023年8月2日,公司将原募投项目“6,500t/a香精香料及食品添加剂和副产15吨肉桂精油和1吨丁香轻油和20吨苧烯项目”尚未使用募集资金221,383,327.22元(含偿还银行贷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益2.81万元)转入“亚香生物科技(泰国)有限公司生产基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

注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4,209.41万元。表中超募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到账后截至2023年6月30日产生的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继续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投资额度及期限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有效控制风险并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2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单笔投资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额度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募集资金使用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且该等理财产品不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收益分配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本金及收益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还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子公司投资的品种为投资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监事会、独立董事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根据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运营,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通过进行适度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公司内部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额度不超过2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及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亚香股份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及子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亚香香料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孟娜曾晓冰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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