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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江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6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规定,经核查,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1、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2、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者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全体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做出的决定,与公司目前业绩及未来成长性匹配,有利于公司今后稳定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拟定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豪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黄兆阁 周国庚 赵春旭

2023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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