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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晨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6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5日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作出本董事会决议。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梁晨女士主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关于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和转存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等方式;使用不超过6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

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以上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不超过3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

同意调整合肥智慧物流基地一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4年4月30日;同意调整深圳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为2024年8月31日。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巨潮资

讯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海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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