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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科院:-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6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审阅有关文件资料后,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的相关事项,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事前认可意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毕马威华振”)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较好,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经综合考虑毕马威华振为公司提供2019—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情况,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承担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条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定期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议程序履行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与薪酬结果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22年度公司及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程序、薪酬核定结果及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度内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方

案》等的规定,考核与薪酬结果客观、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2022年度公司的考核结果及叶青女士、陈泽广先生、张峰先生、毛洪伟先生、姚培女士、丘国雄先生、朱宏磊先生等的考核与薪酬结果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于《2023年度公司及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与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核及薪酬管理办法》、2023年度重点工作计划等制定的《2023年度公司及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与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对《2023年度公司及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与薪酬方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燕平、谢兰军、周俊祥

2023年8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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