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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意见我们作为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认真负责核查了2023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及意见如下:
1.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燕平、谢兰军、周俊祥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