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351号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及鉴证报告
目录 | 页次 | ||
一、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 1-2 | |
二、 |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1-8 | |
三、 | 附表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1-1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2-2 |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 3-3 |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 4-4 |
鉴证报告 第1页
关于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351号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尔特公司”)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阿尔特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
鉴证报告 第2页
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阿尔特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阿尔特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阿尔特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五、报告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阿尔特公司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用,不适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冯万奇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邵建克
中 国·上 海 2023年 8 月 25 日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7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76,415,000股新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6.14元。截至2020年3月24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469,188,1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66,524,844.45元,募集资金净额402,663,255.55元。截止2020年3月2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立信中联验字[2020]C-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08,720,020.04元,其中:置换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42,232,706.62元;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60,662,872.48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05,814,818.99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9,621.95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专用账户已注销。
(二)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78号)核准,公司向11名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总数量为23,990,729 股,发行价格为32.88元/股。截止2021年9月24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788,815,169.52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9,180,842.80元,募集资金净额779,634,326.72元。截止2021年9月24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立信中联验字[2021]C-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478,596,806.89元,其中:置换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45,111,828.63元;于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343,935.23元,于2022年度
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59,091,060.43元,于2023年1-6月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7,049,982.60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321,893,953.80元(含利息及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含未赎回的七天通知存款及结构性存款),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11,893,953.80元,结构性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合计 310,000,000.00元。
(三) 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达广场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榆树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淀科技支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截止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万达广场支行 | 110906199010503 | 215,254,466.13 | - | 已销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万达广场支行 | 110906199010105 | - | 已销户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双榆树支行 | 20000012049500033097775 | 103,341,554.37 | - | 已销户 |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海淀科技支行 | 77120122000005869 | 106,092,079.50 | 已销户 | |
合计 | 424,688,100.00 | - |
注1、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银行账户均已注销。
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均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万达广场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91210078801600002106 | 231,327,840.00 | 5,614.46 | 活期 |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91210166832331988 | 10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万达广场支行 | 110906199010666 | 228,767,958.83 | 8,023.13 | 活期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万达广场支行 | 11090619907800066 | 55,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万达广场支行 | 11090619907800070 | 55,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 | 1798764248 | 182,719,400.00 | 4,364.25 | 活期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关村支行 | 20000012049500047082478 | 138,900,634.16 | 8,071,399.39 | 活期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关村支行 | 20000012049500072842133-00002 | 70,0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关村支行 | 20000049071900044662906 | 3,804,552.57 | 活期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关村支行 | 20000049071900112730428 | 30,0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关村支行 | 20000049113700044940956 | - | 活期 | |
合 计 | 781,715,832.99 | 321,893,953.80 |
注: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21,893,953.80元(含利息及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含未赎回的七天通知存款及结构性存款),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11,893,953.80元,结构性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合计 310,000,000.00元。
二、 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1-2。
(二) 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20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将募投项目中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7号。2020年5月13日,该议案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2)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
2022年1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目”的项目建设地由“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工业区双羊路 8 号”变更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凉水河二街7号院”。
(3)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2023年8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及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同意终止“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拟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4,081.91万元用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超级智算中心及面向汽车研发领域应用的新一代AI数字化平台建设项目”;同意变更对募投项目“柳州菱特一期工程年产5万台V6发动机技改项目”的实施方式,项目实施方式由增资变更为增资及借款,变更后增资及借款方式投入的金额分别为6,100万元和3,500万元,并同意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概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 |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造型中心升级扩建项目 | 106,092,079.50 | 19,354,606.62 | 19,354,606.62 |
整车工程开发中心升级扩建项目 | 193,229,621.68 | 22,540,100.00 | 22,540,100.00 |
前沿技术研发项目 | 103,341,554.37 | 338,000.00 | 338,000.00 |
合计 | 402,663,255.55 | 42,232,706.62 | 42,232,706.62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6月8日出具了立信中联专审字[2020]C-0009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专项意见,公司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并已全部置换完成。
(2)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概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额 | 募集资金置换金额 |
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目 | 642,815,198.83 | 45,111,828.63 | 45,111,828.63 |
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 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50,000,000.00 | 384,723.64 | |
柳州菱特一期工程年产 5万台 V6 发动机技改项目 | 96,000,000.00 | ||
合计 | 788,815,198.83 | 45,496,552.27 | 45,111,828.63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止报告披露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10月15日出具了立信中联专审字[2021]C-0024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对此发表了专项意见,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完成置换45,111,828.63元,剩余384,723.64元未置换。
(3)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的情况。
(四) 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并按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公司不存在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含35,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控制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于2021年4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000万元(含13,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控制部负责组织实施。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1年10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3,000 万元(含73,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控制部负责组织实施。2022年9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6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控制部负责组织实施。2023年3月14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和期限的议案》,拟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含本数,下同) 调整至5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公司财务控制部负责组织实施。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310,000,0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期限 | |
存入日期 | 到期日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 91210166832331988 | 100,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2023-04-24 | 2023-07-24 |
银行名称 | 账号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期限 | |
存入日期 | 到期日 | ||||
司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万达广场支行 | 11090619907800066 | 55,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2023-04-11 | 2023-07-11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万达广场支行 | 11090619907800070 | 55,000,000.00 | 结构性存款 | 2023-04-12 | 2023-07-12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关村支行 | 20000012049500072842133-00002 | 70,0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 2023-01-19 | -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关村支行 | 20000049071900112730428 | 30,000,000.00 | 七天通知存款 | 2023-01-19 | - |
合 计 | 310,000,000.00 |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为321,893,953.80元(含利息及理财产品的投资收益,含未赎回的七天通知存款及结构性存款),占前次募集资金总额788,815,169.52元的比例为 40.81%,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11,893,953.80元,结构性存款和七天通知存款合计 310,000,000.00元(详见上述明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本次及后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一)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2-2。
(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的前沿技术研发项目因属于行业前沿技术研发,不直接应用于公司的某项业务或某个客户合同,而是有效提升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开发的技术水平,储备研发人才,其产生的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所实现的效益体现在公司的整体业绩中。
2、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建设项目尚在陆续投入中,不适用效益测算。
(三)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累计实现收益与承诺累计收益的差异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完成投资并投入使用,募投项目造型中心升级扩建项目和整车工程开发中心升级扩建项目均已实现承诺收益,募投项目前沿技术研发因属于新能源汽车开发技术的研发,未预计承诺收益,因此不适用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仍陆续投入中,因此不适用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情况。
四、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产运行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五、 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六、 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于2023年8月25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
1-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1-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8 月 25 日
附表 第1页
附表1-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40,266.33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40,872.00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40,872.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2020年: | 20,289.56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2021年: | 20,581.48 | |||||||
2022年: | 0.96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造型中心升级扩建项目 | 造型中心升级扩建项目 | 10,609.21 | 10,609.21 | 10,697.53 | 10,609.21 | 10,609.21 | 10,697.53 | 88.32 | 2021年12月31日 |
2 | 整车工程开发中心升级扩建项目 | 整车工程开发中心升级扩建项目 | 19,322.96 | 19,322.96 | 19,641.24 | 19,322.96 | 19,322.96 | 19,641.24 | 318.28 | 2021年12月31日 |
3 | 前沿技术研发项目 | 前沿技术研发项目 | 10,334.16 | 10,334.16 | 10,533.23 | 10,334.16 | 10,334.16 | 10,533.23 | 199.07 | 2022年3月31日 |
合计 | 40,266.33 | 40,266.33 | 40,872.00 | 40,266.33 | 40,266.33 | 40,872.00 | 605.67 |
注: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差异的原因为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
附表 第2页
附表1-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77,963.43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47,859.68 |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47,859.68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2021年: | 6,245.57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2022年: | 15,909.11 | |||||||
2023年1-6月: | 25,705.00 | |||||||||
投资项目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 |||||||
序号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 投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 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 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 |
1 | 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目 | 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目 | 64,281.52 | 64,281.52 | 45,003.45 | 64,281.52 | 64,281.52 | 45,003.45 | -19,278.07 | 2023-12-31 |
2 | 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5,000.00 | 4,081.91 | - | 5,000.00 | 4,081.91 | - | -4,081.91 | 2023-12-31 |
3 | 柳州菱特一期工程年产 5万台 V6 发动机技改项目 | 柳州菱特一期工程年产 5万台 V6 发动机技改项目 | 9,600.00 | 9,600.00 | 2,856.23 | 9,600.00 | 9,600.00 | 2,856.23 | -6,743.77 | 2025-12-31 |
合计 | 78,881.52 | 77,963.43 | 47,859.68 | 78,881.52 | 77,963.43 | 47,859.68 | -30,103.75 |
注:实际投资金额与承诺差异的原因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建设中,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本次及后续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
附表 第3页
附表2-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 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0 | 2021 | 2022 | ||||
1 | 造型中心升级扩建项目 | 不适用 | 2,588.6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023.89 | 3,023.89 | 是 |
2 | 整车工程开发中心升级扩建项目 | 不适用 | 4,571.81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557.45 | 5,557.45 | 是 |
3 | 前沿技术研发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附表 第4页
附表2-2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 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三年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 实现效益 | 是否达到 预计效益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2020 | 2021 | 2022 | ||||
1 | 先进性产业化研发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2 | 阿尔特成都新能源动力系统及零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 | 柳州菱特一期工程年产 5万台 V6 发动机技改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