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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宝高科:《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七次修订稿)修订对照表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6

(第七次修订稿)修订对照表结合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证券监管有关规定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现行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六次修订稿)》的部分条款做出如下修订:

涉及条款修订前修订后修订原因
第二条股东大会通知应通过公司章程指定的媒体公告。…… 股东大会通知应通过《公司章程》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与《公司章程》(第十二次修订稿)保持一致,进行相应修订
第十九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应当参与投票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进行适应性修订
第二十一条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利害关系的,相关股东及其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其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进行适应性修订
第二十二条……股东大会对提案表决后,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进行适应性修订
第二十三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投票时间全部结束后,会议主持人应当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的投票时间全部结束后,会议主持人应当宣布每一提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并根据表决结果宣布提案是否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进行适应性修订
第二十九条公司章程第四十条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不得授权董事会代为行使。公司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股东大会职权不得授权董事会代为行使。根据上下文衔接进行相应修订。
第三十条本规则经修订,于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批准之日起实施。本规则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施行,修订时亦同。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进行适应性修订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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