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一)公司发行的可转债自2019年1月23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2019年1月23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引起注册资本增加的事项,公司已相应修改了《公司章程》;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共有53张“盛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数量共计774股,公司总股本增加774股。
(二)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激励对象,在2023年5月4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通过自主行权的方式累计行权212,000份,公司股份增加212,00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212,000股。
综上所述,公司股本由913,367,377股变更为913,580,151股,注册资本相应由913,367,377元变更为913,580,151元,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二、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以上股本变动情况,公司将对注册资本进行相应变更,并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其他部分条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修订内容以加粗字体表示):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1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3,367,377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13,580,151元。 |
2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13,367,377股,全部为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913,580,151股,全部为普通股。 |
3 | 第八十九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 第八十九条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前,应当推举2名股东代表参加计票和监票。审议事项与股东有关联关系的,相关股东及代理人不得参加计票、监票。由于参会股东人数、回避等原因导致参加计票和监票的股东代表不足2名的,不足人数由公司监事填补。 股东大会对提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决议的表决结果载入会议记录。 通过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查验自己的投票结果。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本次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