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应参加表决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名,其中娄丝露女士、李洋先生、周晓勤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的程序、方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55)、《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6)。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风险评估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情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神州高铁关于2023年半年度与国投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风险评估报告》全文。
关联董事孔令胜先生、娄丝露女士、李章斌先生、洪铭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出具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神州高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