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5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40)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41)。
特此公告。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