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江苏天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确认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按照市场价格定价,符合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独立董事:毛新平、张廷安、刘亮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