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电子”或“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修改如下:
条文序号 | 公司章程原条文 | 修订后的条文 |
5 | 公司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恒生大厦11层 邮政编码:310053 | 公司住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3588号2幢11层 邮政编码:310053 |
除以上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变更住所及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