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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尼电子: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6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尼电子”)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2971号文核准,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9,517,083股,发行价格24.00元/股。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公W[2021]B103号的《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68,409,992.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1,536,200.82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余额合计323,194.05元,本年内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金额
2022年12月31日余额322,926.66
减: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
加:利息收入、理财收益扣除手续费267.39
2023年6月30日余额323,194.05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323,194.05元,全部为银行活期存款。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银行账号账户类型截止2023年6月30日余额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织里支行335061709013000170782一般户323,194.0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及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于2021年11月15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开立的账号为572900152710903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于2022年6月28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前述审议通过的决议事项,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注销了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织里支行开立的账号为335061709013000140526的用于“年产12万片碳化硅半导体材料”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户余额103,076,284.58元(含利息收入及手续费支出)转入全资子公司湖州东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半导体”)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2年4月29日,公司与东尼半导体会同保荐机构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1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及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苏公W[2021]E1442号),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截至2021年11月19日的全部自有资金共计人民24,009,668.83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已于2021年实施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产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

东尼电子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之年产12万片碳化硅半导体材料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湖州东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半导体”),并将本项目的募集资金、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存货、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作为资产组向东尼半导体增资,同意东尼半导体增设募集资金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募投项目变更备案登记手续、增资手续、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存储监管协议和签署募投项目实施相关协议等相关事项。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是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不视为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方式

公司于2022年9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2年9月29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引入投资者暨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年产12万片碳化硅半导体材料”的实施主体东尼半导体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湖州织鼎信息

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织鼎信息”)。织鼎信息拟出资2.8亿元,持有东尼半导体28%股权。本次增资后东尼半导体注册资本由20,000,000元增至27,777,778元,东尼电子持有东尼半导体72%股权,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将由全资子公司单独实施变更为合资经营。目前该项增资事宜尚未完成。

公司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事项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定。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尚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5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46,153.62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6,159.9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年度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年产12万片碳化硅半导体材料项目32,789.0032,789.0032,833.40100.142023年7月不适用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13,364.6213,364.6213,326.59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合计/46,153.6246,153.6246,159.9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未发生重大变化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2021年11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截至2021年11月19日的全部自有资金共计人民2,400.97万元。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2.3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注:年产12万片碳化硅半导体材料项目投资进度超过100%主要系该项目利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投入项目建设。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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