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088 公司简称:中国神华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半年度报告,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划,投资者应当仔细阅读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半年度报告全文。本摘要相关词汇和定义请见半年度报告的释义章节。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本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6
人。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 未出席董事姓名 |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 被委托人姓名 |
非执行董事 | 贾晋中 | 因公请假 | 杨荣明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袁国强 | 因公请假 | 白重恩 |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2023年中期财务报表出具了审阅报告。
1.5 本报告期不存在经董事会审议的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A股 | 上交所 | 中国神华 | 601088 |
H股 | 港交所 | 中国神华 | 01088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姓名 | 宋静刚 | 庄园 |
电话 | (8610) 5813 3399 | (8610) 5813 3355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邮政编码:100011) | 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西滨河路22号(邮政编码:100011) |
电子信箱 | 1088@csec.com | ir@csec.com |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百万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上半年 | 2022年上半年 | 变动 % | |
重述后 | 重述前 | |||
营业收入 | 169,442 | 165,579 | 165,579 | 2.3 |
利润总额 | 48,269 | 54,325 | 54,325 | (1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3,279 | 41,162 | 41,144 | (1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2,970 | 40,528 | 40,510 | (18.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6,349 | 58,363 | 58,363 | (20.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59 | 11.03 | 11.03 | 下降2.44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675 | 2.072 | 2.071 | (19.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1.675 | 2.072 | 2.071 | (19.2) |
于2023年6月30日 | 于2022年12月31日 | 变动 % | ||
重述后 | 重述前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380,915 | 393,900 | 393,854 | (3.3) |
资产总计 | 662,817 | 621,843 | 621,701 | 6.6 |
负债合计 | 210,673 | 162,524 | 162,456 | 29.6 |
总股本 | 19,869 | 19,869 | 19,869 | 0.0 |
报表重述原因说明:
本集团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确认的资产和负债而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资产。同时,对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施行日之间的相关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进行追溯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及财务报表重述情况详见本公司2023年4月29日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以及半年度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主要会计政策的变更”。
2.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单位:百万元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
2023年 上半年 | 2022年 上半年 | 于2023年 6月30日 | 于2022年 12月31日 | |||
重述后 | 重述前 | 重述后 | 重述前 | |||
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 | 33,279 | 41,162 | 41,144 | 380,915 | 393,900 | 393,854 |
调整: | ||||||
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 | 3,582 | 1,331 | 1,331 | 2,915 | 3,083 | 3,083 |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 36,861 | 42,493 | 42,475 | 383,830 | 396,983 | 396,937 |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本集团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计提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的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时,应在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同时全额结转累计折旧。而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这些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相关资本性支出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上述差异带来的递延税项影响也反映在其中。
2.4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160,207 | |||||
其中:A股股东(含国家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58,314 | |||||
H股记名股东 | 1,893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 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的股份数量和股份状态 |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69.52 | 13,812,709,196 | 0 | 无 | 不适用 |
HKSCC NOMINEES LIMITED | 境外法人 | 16.95 | 3,367,332,445 | 0 | 未知 | 不适用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其他 | 2.99 | 594,718,004 | 0 | 无 | 不适用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02 | 203,144,217 | 0 | 无 | 不适用 |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59 | 117,814,945 | 0 | 无 | 不适用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0.53 | 106,077,400 | 0 | 无 | 不适用 |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FH002沪 | 其他 | 0.35 | 70,142,158 | 0 | 无 | 不适用 |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其他 | 0.16 | 31,604,645 | 0 | 无 | 不适用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一组合 | 其他 | 0.15 | 30,126,155 | 0 | 无 | 不适用 |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14 | 28,419,464 | 0 | 无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HKSCC NOMINEES LIMITED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均为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除以上披露内容外,本公司并不知晓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及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注: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2.5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上半年经营情况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安全生产保持稳定,能源保供夯实有力,资源接续和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整体保持了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发展态势。但受煤炭价格下行、原材料等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本集团上半年经营业绩同比有所下降。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营业收入169,442百万元(2022年上半年:165,579百万元),同比增长
2.3%;实现营业利润48,104百万元(2022年上半年:54,208百万元),同比下降11.3%;归属于本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279百万元(2022年上半年:41,162百万元,已重述),基本每股收益1.675元/股(2022年上半年:2.072元/股,已重述),同比下降19.2%。
本集团2023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项目 | 单位 | 2023年目标 | 2023年上半年 完成 | 完成比例 % |
商品煤产量
商品煤产量 | 亿吨 | 3.094 | 1.607 | 51.9 |
煤炭销售量
煤炭销售量 | 亿吨 | 4.358 | 2.179 | 50.0 |
发电量
发电量 | 亿千瓦时 | 2,039 | 1,002.0 | 49.1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亿元 | 3,500 | 1,694.42 | 48.4 |
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 | 亿元 | 2,330 | 1,086.66 | 46.6 |
销售、管理、研发及财
务费用合计
销售、管理、研发及财务费用合计 | 亿元 | 155 | 53.52 | 34.5 |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变动幅度
自产煤单位生产成本变动幅度 | / | 同比增长10%左右 | 同比增长13.9% | / |
注:以上经营目标会受风险、不明朗因素及假设的影响,年度实际结果可能与目标有重大差异。该等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此类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3.2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2023年6月16日本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本公司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签署《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将由本公司择机行使优先交易及选择权、优先受让权以收购国家能源集团公司剥离业务所涉资产的期限,延长至2028年8月27日。详见本公司2023年4月28日H股公告及4月29日A股公告。
2023年上半年,本公司启动了收购国家能源集团公司所持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国家能源集团杭锦能源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相关工作。截至本报告期末,相关工作还在进行中。详见本公司2023年6月25日H股公告及6月26日A股公告。
3.3 资本开支计划完成情况
单位:亿元
2023年计划 | 2023年上半年完成 |
煤炭业务
煤炭业务 | 73.77 | 93.19 |
发电业务
发电业务 | 180.80 | 59.14 |
运输业务
运输业务 | 95.61 | 15.38 |
其中:铁路
其中:铁路 | 82.84 | 13.58 |
港口
港口 | 12.03 | 1.72 |
航运
航运 | 0.74 | 0.08 |
煤化工业务
煤化工业务 | 5.61 | 0.28 |
其他
其他 | 5.73 | 0.14 |
合计
合计 | 361.52 | 168.13 |
注:由于矿业权获取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本集团2023年资本开支计划未包含矿业权相关资本开支。
2023年上半年本集团资本开支总额为168.13亿元,主要用于:矿业权获取、煤矿设备购置,广东清远电厂一期、湖南岳阳电厂项目等建设,铁路设施建设及机车购置等。煤炭业务中,矿业权相关资本开支64.64亿元,其他资本开支28.55亿元。
本集团2023年资本开支计划可能随着业务计划的发展(包括潜在收购)、资本项目的进展、市场条件、对未来业务环境的展望及获得必要的许可证与审批文件而有所变动。除了按法律所要求之外,本公司概不承担任何更新资本开支计划数据的责任。本公司计划通过经营活动所得的现金、短期及长期贷款,以及其他债务及权益融资来满足资本开支的资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