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审阅和了解相关情况后,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不存在违反的情景。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刘文华 赵旭强
2023年8月25日
(此页无正文,专为《安徽集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中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文华:
赵旭强:
2023年0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