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上午11时30分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三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三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江俐女士主持,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