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9日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初良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日月光能向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其光伏项目快速推进,提升公司竞争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