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5208 公司简称:永茂泰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徐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范玥声明:
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未提出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含有公司预计或期待未来可能或即将发生的业务活动、事件或发展动态的前瞻性陈述,包括预测、目标、估计及经营计划、发展战略等,受诸多可变因素的影响,未来的实际结果或发展趋势可能会与这些前瞻性陈述出现重大差异。该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的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其他披露事项”中的“(一)可能面对的风险”,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1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3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7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5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其他备查文件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公司、永茂泰 | 指 |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零部件 | 指 | 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安徽零部件 | 指 | 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安徽铝业 | 指 | 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四川铝业 | 指 | 四川永学泰铝业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烟台通泰 | 指 | 烟台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山东永茂泰 | 指 | 山东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安徽环保 | 指 | 安徽永茂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
广德大益 | 指 | 广德大益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安徽新能源 | 指 | 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子公司 |
安徽运输 | 指 | 安徽永茂泰运输有限公司,公司之全资孙公司 |
一汽大众 | 指 |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上汽集团 | 指 |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汽通用 | 指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 |
上汽大众 | 指 | 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
长安马自达 | 指 | 长安马自达发动机有限公司 |
皮尔博格 | 指 | 华域皮尔博格有色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
科尔本 | 指 | 华域科尔本施密特活塞有限公司 |
一汽铸造 | 指 |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成都有色铸造分公司 |
苏州三电 | 指 | 苏州三电精密零件有限公司 |
博格华纳 | 指 | BorgWarner Inc. |
华域麦格纳 | 指 | 华域麦格纳电驱动系统有限公司 |
磊昶投资 | 指 | 上海磊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宏芝投资 | 指 | 上海宏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股东 |
原铝、电解铝 | 指 | 以自然界的铝土矿为原料,通过化学方法提取为氧化铝,然后通过电解得到液态或固态的铝 |
废铝 | 指 | 是工业生产和社会消费中产生的能够回收后循环利用,生产出再生铝的含铝废料 |
铝合金 | 指 | 由纯铝添加一定的合金元素制成,具有更好、更实用的物理力学性能,可以广泛应用于多种生产领域 |
铝液直供 | 指 | 生产铝合金液并直接销售给客户使用。铝液直供可以避免铝合金锭重熔造成的材料损耗和能源损耗,并能有效防止由于重熔所造成的质量波动,为后段的铸造工艺提供更可靠的原料 |
汽车轻量化 | 指 | 在保证汽车的强度和安全性能的前提下,尽可能地减轻汽车的整体重量,从而提高汽车的动力性,减少燃料消耗和气体排放 |
Mysteel | 指 | 我的钢铁网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永茂泰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ShangHai Yongmaotai Automotive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Yongmaotai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徐宏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徐宏 | 曹李博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77号 |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77号 |
电话 | 021-59815266 | 021-59815266 |
传真 | 021-59815199 | 021-59815199 |
电子信箱 | ymtauto@ymtauto.com | ymtauto@ymtauto.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77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未变更 |
公司办公地址 |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77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716 |
公司网址 | www.ymtauto.com |
电子信箱 | ymtauto@ymtauto.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未变更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章练塘路577号永茂泰证券部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未变更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永茂泰 | 605208 | 无变更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对公司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卢旭东、张志华,持续督导期间为:2021年3月8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1,505,334,032.99 | 1,665,226,109.21 | -9.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654,633.06 | 50,046,025.79 | -94.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180,161.72 | 54,987,000.19 | -105.7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020,752.99 | -105,054,723.53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069,852,392.38 | 2,073,146,383.07 | -0.16 |
总资产 | 3,450,897,398.50 | 3,354,420,578.29 | 2.8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15 | -93.3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15 | -93.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17 | -105.8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3 | 2.46 | 减少2.33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15 | 2.70 | 减少2.85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内,受铝价同比下降影响,公司铝合金销售价格同比有所下降,导致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受汽车降价促销影响,终端降价向产业链上游传导,公司产品定价主要采用铝基价+加工费模式,加工费下降导致毛利率下降。同时,公司2022年一季度实现了较强的盈利水平,上年同期基数较高也放大了本期利润降幅。
2、公司2023年半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损失同比减少,主要原因是上年同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货账户发生较大亏损,本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量较小,相应对投资损失的影响减小。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变化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出的现金减少所致。
4、本期实施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3股,上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作相应调整。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85,801.4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986,956.4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649,683.1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912.2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72,906.50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04,495.7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5,834,794.7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主营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和铝合金铸造汽车零部件,其中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业务所属行业为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细分行业为再生铝行业;铝合金铸造汽车零部件业务所属行业为汽车制造业,细分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公司处于铝产业链和汽车产业链,生产经营状况与宏观经济和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密切相关。2023年上半年,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全球通胀水平依然较高,主要经济体货币政策紧缩外溢效应突出,在复杂严峻的外部环境下,我国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市场需求逐步恢复,生产供给持续增加,实现GDP同比增长5.5%,经济增速明显快于世界主要发达经济体。汽车行业整体保持稳健发展,国内市场持续恢复,主要经济指标持续向好。公司所处产业链及上下游行业具体情况如下:
1、铝价多空因素交织,维持区间宽幅震荡走势。
2023年上半年铝价以维持2022年7月以来的区间震荡为主,一方面宏观情绪波动,美联储处于加息周期,国内宏观及消费不及预期,原料成本下降,制约铝价;另一方面,减产扰动铝供给端,铝水比例上升,铝锭库存下降,支撑铝价。
2023年1月铝价上行,铝价波动以宏观影响为主导,铝市场供需基本面的影响逐步减弱。衰退压力下,欧美紧缩力度预计放缓,同时国内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市场对未来消费预期较好,带动铝价上涨。供给端,年前贵州对当地电解铝企业实施三轮停槽减负荷,枯水期供给压力较大;西南水电压力大,市场对云南再度减产存在预期;虽然四川、广西地区复产持续进行中,但其他生产地区供给扰动仍存,运行产能暂时维持稳定。
2-3月铝价先抑后扬,区间震荡运行。宏观面来看,海外宏观偏弱,数据表现不佳,工业品整体偏弱运行。硅谷银行在3月中旬时因其客户恐慌挤兑而陷入崩溃,随后瑞士第二大银行瑞士
信贷披露其财务报告“缺陷”、利率期货市场飙升触发熔断,显示流动性恶化,市场恐慌情绪加剧,宏观承压重于基本面,铝价震荡下行。3月美联储公布加息25bp至4.75%-5.0%,符合市场预期,同时市场看到了美联储本轮加息周期或已接近尾声。供应端,云南开启第三轮限电减产,对铝价形成一定支撑;但由于贵州天气回温,供电压力减小,逐渐恢复对省内电解铝企业供电;四川水电供应发力,省内电解铝企业复产速度较快。3月进入消费旺季,需求端整体表现相对较好,下游型材企业开工率处于较高水平,且成品库存有所下降。板带箔出口订单表现一般,虽然整体环比有所改善,但与去年年底水平相近,处于偏淡水平。铝锭库存自3月上旬开始逐步下降,说明国内消费正在持续恢复,随着下游消费的恢复,铸锭直供加工厂的比例有所提升,也带动了铝锭社会库存入库量下降。
4月铝价上行,宏观上,海外银行破产事件影响短暂消退,而5月美联储议息会议即将到来,美国3月CPI同比增速连续放缓,市场预期美联储加息进程逐渐进入尾声,加息结束后市场情绪将有阶段性回暖。国内一季度GDP同比增长4.5%,中国经济数据好于预期,市场情绪提振,加上下游处于“金三银四”消费旺季,下游表现持续向好,库存持续去化,铝价走强。5月铝价下行,宏观面,月内美债务上限谈判陷入僵局,市场情绪紧绷,海外经济衰退恐慌情绪再起,加上欧美经济体PMI数据显示制造业景气水平回落,大宗商品承压。基本面上,原料氧化铝、预焙阳极继续下跌,成本下探明显,电解铝成本端支撑减弱;汛期即将到来,复产预期较强,广西、贵州复产产能持续回升,而5月步入消费淡季,下游消费趋弱,需求疲软,企业新增订单均下滑,开工率持续下行,铝价回落。5月底6月初铝价触底反弹。一方面美国债务违约风险消弭及美联储本轮加息周期中首次暂停加息,前期过度悲观的情绪有所恢复,叠加国内利好政策频发,中国经济刺激的预期不断升温,市场整体情绪有所改善。另一方面,铝锭社会库存及仓单持续维持低位水平,对铝价形成一定支撑,铝价上行。需求方面,根据Mysteel数据,2023年1-6月电解铝消费量2,058.78万吨,同比增幅为4.2%。受海外需求及升水等综合影响,出口整体表现一般;内需方面,2023年一季度春节后需求快速修复带动电解铝内需显著高于往年同期,而二季度随着地产、汽车、光伏等板块需求均出现环比下降,导致电解铝内需环比走弱,但整体仍强于去年水平。
2、汽车产销量累计实现较高增长,上年库存积压及降价促销潮给产业链带来较大影响。
我国汽车市场在经历过一季度促销政策切换和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后,在中央和地方促消费政策、轻型车国六实施公告发布、多地汽车营销活动、企业新车型大量上市的共同拉动下,叠加车企半年度节点冲量和4、5月同期基数相对偏低,市场需求逐步恢复,上半年累计实现较高增长。作为车市亮点的新能源汽车、汽车出口继续延续良好发展态势。其中新能源汽车快速增长,市场占有率达28.3%;汽车出口增长迅速,上半年已突破200万辆,对市场整体增长贡献显著。
根据中汽协数据,2023年1-6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1,324.8万辆和1,323.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3%和9.8%,由于去年6月受燃油车购置税减半等政策拉动产销呈现高增长,1-6月累计产销增速较1-5月回落1.8和1.3个百分点。2023年一季度整体车市处于负增长状态,4月份以来,在同期低基数影响及多重利好因素的共同推动下汽车市场持续好转,产销量延续增长态势,上半年累计实现较高增长。其中,1-6月,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1,128.1万辆和1,126.8万辆,
同比分别增长8.1%和8.8%。国家和各地相继出台的促销政策、车企的季度末冲量带动、新能源汽车销量和出口的持续增长,共同推动了上半年乘用车市场的产销双增长。
2023年1-6月,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78.8万辆和374.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42.4%和
44.1%,市场占有率达到28.3%。1-6月,汽车企业出口214万辆,同比增长75.7%。分车型看,乘用车出口178万辆,同比增长88.4%;商用车出口36.1万辆,同比增长31.9%。新能源汽车出口53.4万辆,同比增长1.6倍。
2023年1-6月,汽车销量排名前十位的企业集团销量合计为1104.3万辆,同比增长6.8%,占汽车销售总量的83.4%。在汽车销量排名前十位企业中,与上年同期相比,比亚迪、北汽、奇瑞、吉利销量增速明显,呈两位数增长,一汽、长安和广汽销量同比小幅增长,长城销量同比微增,上汽、东风呈不同程度下降。
上半年,在消费回暖、需求恢复的强预期下,一季度汽车销量下滑、上年积压库存压力增大,导致汽车降价促销潮到来。在特斯拉带头降价影响下,比亚迪、极氪、埃安、蔚来、小鹏、零跑、赛力斯等其他新能源汽车品牌纷纷跟进降价;新能源汽车降价给燃油车市场也造成冲击,东风汽车在湖北省开启大额补贴引发车企降价促销潮,北京现代、吉利汽车等多个汽车品牌跟进,多地政府密集推出汽车消费补贴政策,汽车降价向全国、全品牌蔓延。受降价促销潮影响,车企在价格上调方面更加谨慎,对于销量诉求较大的车企倾向于保守的价格策略。自降价潮开启以来,汽
车销量呈弱复苏态势,主要系价格体系紊乱导致的终端消费者观望情绪加重。本次降价潮,除政府补贴外,降价成本主要由整车厂与供应链共同承担,其中整车厂定价是市场行为,调整空间较大,供应链定价是成本定价,价格较为刚性,空间相对较小,整车厂向供应链进行成本传导,给上游零部件及铝合金材料企业带来较大的成本压力。
3、一体化压铸产业化加速,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多点突破。
一体化压铸具有简化制造工艺、减少设备投入、提高生产效率、进一步轻量化等优势,对整个汽车产业链的降本增效有重大意义。一体化压铸需要需采用超大型压铸机、定制化模具、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等,其产业链包括工业设备制造企业、模具制造企业、铝合金生产企业、汽车零部件压铸企业、整车企业。面对一体化压铸降本增效等诸多优势,整车厂及汽车零部件压铸企业大力布局一体化压铸。
(特斯拉一体化压铸底盘)
进入2023年,一体化压铸产业化提速,一体化压铸车型陆续上市。汽车零部件压铸企业陆续取得一体化压铸订单,一体化压铸大规模量产启动,渗透率将进入快速提升阶段。一体化压铸目前已经在减震塔、后纵梁、后底板、前后机舱实现了应用,未来随着技术的成熟,前底板、白车身等都有望实现一体化压铸,拥有巨大市场空间。
随着一体化压铸产业化提速,一体化压铸所需的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开发进程加快。国外的美国铝业公司、德国莱茵菲尔德对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早有研究并拥有成熟的合金牌号,整车企业特斯拉也申请了一系列免热处理合金牌号并用于结构件生产,国内企业也在积极研发适用于大型薄壁压铸件的免热处理材料。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开发进程明显加快,2023年逐渐进入批量化应用阶段,市场竞争逐渐激烈。
(二)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中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包括铝合金锭、铝合金液,汽车零部件包括燃油汽车零部件、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同时公司开展废铝回收和铝灰渣资源化利用业务,形成了废铝回收、铸造再生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生产、铝危废综合利用的全产业链低碳循环,现主要有上海、安徽、四川、重庆、山东、辽宁等生产基地,具体业务布局如下图:
1、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
公司以纯铝、废铝、硅、铜等为主要原材料,通过熔炼、成份调整、精炼等生产工序,生产各种牌号的铸造再生铝合金锭和铝合金液,主要用于汽车发动机缸体、缸盖、活塞、汽车空调压缩机缸体、缸盖以及新能源汽车电池包组件、电机端盖、逆变器壳体等。截止2023年6月末,公司在运行产能23.7万吨,其中铝合金锭10万吨、铝合金液13.7万吨,可生产AlSi7Mg、A356、AlSi10MgCu、WT-01、AlSi10MnMg、AlSi12Fe、AlSi9Cu3Fe、ADC12、R14、AlSi12Cu、KS309、KS1295、KS1275、LM25、AlSi10MgFe、AlCu5Mn、AlSi6Cu4Mg、KS1180等各种牌号的铝合金,具体如下:
产品类别 | 所属公司 | 所在地 | 年产能 (万吨) | 主要客户 | 主要用途 |
铝合金锭 | 安徽铝业 | 安徽广德 | 10 | 华域皮尔博格 | 汽车发动机缸体、缸盖、车身结构件、5G散热器基板 |
苏州三电 | 汽车空调压缩机缸体、缸盖 | ||||
长安马自达 | 汽车发动机缸体 |
铝合金液 | 安徽铝业 | 安徽广德 | 8 | 华域皮尔博格 | 汽车发动机缸盖 |
四川铝业 | 四川成都 | 3.5 | 一汽铸造 | 汽车发动机缸体 | |
永茂泰 | 上海嘉定 | 1.2 | 华域科尔本 | 汽车发动机活塞 | |
重庆新材料 | 重庆江北 | 1 | 华域科尔本 | 汽车发动机活塞 |
公司在安徽广德新建的16万吨高性能铝合金项目,已于2022年完成厂房建设,2023年上半年完成项目一期设备的采购安装,目前进行投产前的设备调试;公司与云南砚山政府签订的20万吨硅铝合金及深加工项目,由于项目原料供应、汽车行业波动等影响,项目尚未启动。
2、汽车零部件
公司主要通过压铸、浇铸和机加工等工艺生产汽车零部件,具有年产汽车零部件2,500万件以上的生产能力,主要产品为燃油汽车发动机缸体、缸盖、油底壳、汽车空调压缩机缸体、缸盖、涡轮增压器壳体、变速箱端盖,以及新能源汽车电池包横梁构件、模组支架、电机端盖、逆变器壳体、减速器壳体、制动卡钳等铝合金铸件及高压连接铜排等,具体如下:
(1)燃油汽车零部件
主要产品类别 | 典型产品图例 | 主要客户 | 主要产品类别 | 典型产品图例 | 主要客户 |
汽车发动机下缸体 | 长安马自达、上汽通用 | 汽车涡轮增压器壳体 | 博格华纳 | ||
汽车发动机油底壳 | 上汽通用、一汽大众、大众动力、上汽集团 | 汽车变速箱端盖 | 上汽通用 | ||
汽车空调压缩机缸体缸盖 | 华域三电 | 其他各类支架 | 大众动力、上汽集团、上汽通用、上汽大众、一汽大众 |
(2)新能源汽车零部件
主要产品类别 | 典型产品图例 | 主要客户 | 主要产品类别 | 典型产品图例 | 主要客户 |
减速器壳体或端盖 | 大众、通用 | 电池包横梁构件 | 大众 | ||
电池包模组支架 | 大众 | 电机端盖 | 联合汽车电子 |
电池包前端板 | 大众 | 控制器壳体 | 联合汽车电子、上海伊控动力 | ||
制动卡钳 | 大陆制动器 | Busbar(铜排) | 华域电动、华域三电、伊控动力 |
3、其他业务
公司通过子公司烟台通泰、广德大益开展废铝回收;公司之孙公司安徽永茂泰环保10万吨铝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一期3.3万吨建成,于2022年11月取得危废经营许可,开始正式运营,处理公司生产经营中累积的大量铝灰渣,回收其中的铝资源,处理后含铝量极低的铝灰可作为脱氧剂、铝酸钙及建筑材料的原料对外销售,公司之孙公司安徽永茂泰运输于2022年6月取得危险废物和9类危险品运输资质,可配套铝灰渣运输。
(三)经营模式
1、汽车用铝合金业务
(1)采购模式
为保证采购行为的规范性,公司制定了《供方选择与评价管理规定》、《采购管理程序》等采购管理制度。在开发新供应商时,采购部门根据《供方调查表》对供应商进行初步背景调查后筛选出符合质量标准的供应商,再由采购部门组织质保部、技术中心通过实地考察、样品检验等方式对供应商技术水平与生产能力、产品的符合性及稳定性、交货周期、价格合理性、付款方式等评定标准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列入合格供应商。采购部门定期会同质保部对供应商日常供货情况进行管理评估,确保所采购的物资供货及时、质量合格、价格合理,满足生产交付和技术标准的需求。
采购部门根据生产销售计划及库存情况组织采购,采购的原材料主要包括纯铝、废铝、硅、铜等,不同原材料采购情况具体如下:
①纯铝、硅和铜
纯铝、硅和铜的市场供应充分,价格透明,公司与合格供应商通常通过询价、议价、竞价的方式按批次签署合同,采购价格主要参考长江有色金属网、上海有色网等价格。此外,应个别铝合金客户锁定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要求,公司会根据客户销量预测情况向其指定的供应商采购部分纯铝,锁定纯铝采购的价格,同时公司向客户销售铝合金锭价格根据其指定供应商的纯铝供货价格加固定加工费的方式确定。
②废铝
公司对外采购的废铝包括新废铝和旧废铝。新废铝价格基本按照纯铝市场价格乘以一定的系数确定,故价格也相对透明,公司主要通过与合格供应商签署季度或年度采购合同,供应商在合同有效期内分批次供货,或向合格供应商按批投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旧废铝种类相对较多,价格也参差不齐,对于此部分原材料,公司主要通过参考废铝市场报价,对合格供应商以询价、议价的方式按批次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①生产模式概况
公司铝合金业务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客户订单要求,制定生产计划,安排规模化生产。目前,公司铝合金业务的主要生产基地情况如下表所示:
产品类型 | 所属公司 | 生产基地所在地 | 备注 |
铝合金锭 | 安徽铝业 | 安徽省广德市 | 生产的铝合金锭销售给客户生产汽车零部件等铝铸件 |
铝合金液 | 永茂泰 | 上海市嘉定区 | 生产的铝合金液直接供给上海科尔本生产汽车零部件 |
四川铝业 | 四川省成都市 | 生产的铝合金液直接供给一汽铸造成都有色生产汽车零部件 | |
安徽铝业 | 安徽省广德市 | 生产的铝合金液直接供给华域皮尔博格(广德)生产汽车零部件 | |
重庆新材料 | 重庆市江北区 | 生产的铝合金液直接供给重庆科尔本生产汽车零部件 |
此外,公司会将熔炼过程中产生的部分铝灰渣进行处理,对铝灰渣中含有的铝进行回收利用。
②铝合金液生产模式
与传统的铝合金锭销售的供货模式相比,铝合金液销售省去了客户二次重熔铝合金锭的熔炼工序,可以减少客户对熔炼设备和工人的投入,避免铝合金锭重熔造成的材料和能源损耗,并能有效防止由于铝合金锭重熔所造成的质量波动,为铸造工序提供更可靠的原料,同时可以减少客户铝合金锭的采购库存及对客户流动资金的占用,是较为先进的铸造行业铝原料的供应方式。
铝合金液的业务模式主要有两种:第一种模式是在同一厂区内主要为一家客户配套生产铝合金液;第二种模式是以铝合金液生产基地为中心覆盖周边客户。具体情况比较如下:
项目 | 第一种铝合金液销售模式 | 第二种铝合金液销售模式 |
适用范围 | 单一客户的铝合金使用量大 | 一定区域范围内的铝合金使用量大 |
客户数量 | 以一家客户为主 | 以多家客户为主 |
生产场地 | 与客户的铸造车间处于同一厂区 | 在客户周边选址建厂 |
运输情况 | 同一厂区内叉车运输 | 短途汽车运输 |
客户关系 | 与客户的合作更为紧密,互相依赖程度更高 | 如果服务多家客户,则不存在对单一客户依赖的风险,但同时客户对其依赖程度会有所减弱 |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采用第一种铝合金液销售模式,即在客户铸造车间的同一厂区内生产铝合金液并直接销售给客户(皮尔博格、科尔本、一汽铸造)使用。2022年6月,公司之孙公司安徽永茂泰运输取得危险废物和9类危险品运输资质,可配套公司铝灰渣及铝合金液运输,使公司
铝合金液不再限于厂内直供,还可向厂外远距离运输销售,2023年上半年公司对铝合金液远程配送业务进行了市场拓展,开始向部分客户远程配送铝合金液。
③铝合金受托加工业务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为铝合金业务客户提供了受托加工服务,具体模式主要为:公司客户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料柄、浇冒口、废铸件、铝屑等返回料交付公司,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加工成一定重量和标准的铝合金液或铝合金锭交还客户并向客户收取加工费。铝合金受托加工业务与铝合金销售业务的实质差异如下:
项目 | 受托加工业务 | 购销业务 |
定价方式 | 合同约定以返回料加工费方式定价,或同时约定返回料和铝合金产品的定价方式,其中返回料价格以铝合金产品价格的一定折率确定 | 合同约定销售铝合金产品的定价方式 |
原材料来源 | 原材料为客户提供的返回料 | 原材料由公司自主对外采购 |
原材料用途 | 返回料型号与受托加工完成后的铝合金产品型号之间具有较为明确的对应关系 | 原材料通用,可用于各种铝合金产品的生产 |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部门负责产品销售,公司产品均直接销售给下游用户。客户主要为汽车零部件生产企业,公司产品凭借良好的品质,在市场享有较高美誉度,拥有一批稳定的客户。公司产品定价主要参照长江有色金属现货市场、上海有色网、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关于铝合金所含元素的报价,并考虑损耗、合理利润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
2、汽车零部件业务
(1)采购模式
公司生产汽车零部件的主要原材料为纯铝、废铝、硅和铜等,采购模式和价格确定方式与铝合金业务类似。除主要原材料采购外,公司还需要采购一些密封嵌件、刀具、脱模剂、切削液、包装物等辅料。
(2)生产模式
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在获得客户订单后,由制造管理部编制《月份生产任务书》,制订出合理的生产周期,经总经理审批后,及时组织生产。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制造管理部、质保部、技术中心、销售部等密切配合,实时对产品制造过程进行监督和反馈。汽车零部件的生产基地主要位于上海市青浦区和安徽省广德市。
汽车零部件受托加工业务与汽车零部件购销业务的实质差异如下:
项目 | 受托加工业务 | 购销业务 |
定价方式 | 合同中明确规定以加工费方式定价 | 合同明确规定零部件名称、价格 |
原材料来源 | 汽车零部件毛坯件由客户提供 | 原材料由公司自主采购 |
不良品责任 | 公司需根据客户提供的毛坯件数量返还完工品,对于超过免责比率的加工不良品需向客户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向客户销售合格产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良品自行负责 |
公司汽车零部件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工艺废料及残次品直接回收利用。此外,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存在部分外协加工,主要是针对部分产品进行辅助工序的加工,如热处理、浸渗、机加工等。公司外协加工过程中不涉及关键工序,且具备这类加工能力的外协供应商数量众多,公司在该类供应商的选取上存在较大的选择空间,因此,公司对该类外协供应商不存在依赖。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采用直销模式,客户主要为知名汽车整车厂或汽车零部件厂商。知名汽车整车厂或汽车零部件厂商在选择上游零部件配套供应商过程中,通常具备一整套严格的质量体系认证标准,进入其供应商体系存在较高的准入门槛。企业不仅要取得国际通行的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还需要通过客户对公司质量管理、技术水平等多环节的综合审核,方可成为候选供应商。
公司成为候选供应商后,会与客户沟通新项目的开发内容,公司根据客户所提供的技术指标进行可行性研究分析及产品生产工艺设计研发,方案获得客户认可后,由销售部和技术中心根据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合理利润等因素进行报价。公司中标或与客户协商一致后,双方签署项目合同,对产品系列、每年采购价格、每年预计采购数量、项目各主要节点进行约定。项目开发过程主要包括模具及工装设计制造、生产设备配置、样件试制、PPAP(生产件批准程序),通常需要1-2年的周期,而从PPAP至项目达产,则通常需要1年左右的爬坡期。客户一旦选定供应商,合作关系往往也将保持长期稳定。
(四)市场地位
在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领域,公司处于行业第一梯队,为国内规模较大、管理和技术先进的铝合金生产企业之一,是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再生金属分会理事会副会长单位,中国再生资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单位。公司铝合金产品被评为上海名牌产品。2022年,公司被上海有色网评选为“中国铝合金锭企业二十强”,被上海钢联评选为“2022(第四届)中国华东优质铝合金锭供应商二十强”,子公司安徽铝业产品被安徽省经信厅评为“安徽省工业精品”。2023年上半年,子公司安徽铝业获评“2022年度宣城市民营企业综合实力20强”,公司获评练塘镇“2022年实地企业纳税15强”。
在汽车零部件领域,公司是中国铸造协会压铸分会副理事长单位,上海市压铸技术协会理事长单位,工信部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承担单位,第二届中国铸造行业压铸件生产企业综合实力50强,第三届中国铸造行业综合百强企业及第三届中国铸造行业有色及压铸分行业排头兵企业,连续多年获得上汽通用“优秀供应商”称号,2022年获得大众动力“特殊贡献奖”。
(五)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业绩主要影响因素包括:
(1)大宗金属价格波动,尤其是铝价波动,主要影响原材料成本和产品销售价格;
(2)汽车消费及产业链景气度,主要影响产销量;
(3)原材料以外的经营成本和各项费用控制,对毛利率和净利润率也有较大影响;
(4)套期保值策略是否能实现降低和控制原材料成本、锁定销售利润的目标等。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产业链一体化
公司自1987年始创于浙江永康,2002年成立上海永茂泰,2003年成立上海零部件,2022年取得铝危废处置资质,至今从事汽车用再生铝合金业务已有30多年,从事汽车零部件业务已有20年,目前在运行的铝合金产能23.7万吨,汽车零部件2,500万件以上,铝危废处置产能3.3万吨,已形成废铝回收、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生产、铝危废资源化利用的全产业链低碳循环。公司铝合金业务与汽车零部件业务存在协同发展、相互促进的关系。公司汽车用铝合金根据下游汽车零部件、整车企业需求,共同开发,为下游汽车零部件客户配套产能,形成了长期稳定合作,带动了公司汽车零部件业务的市场开拓;在汽车零部件产品开发过程中,公司利用上下游一体化发展的优势协同研发,对材料成份进行优化调整,进而提高汽车用铝合金零部件的产品性能,满足客户的特定需求,提升汽车零部件业务的竞争力,同时研发出更多高性能的铝合金材料。公司开展铝危废处置业务,一方面处理公司生产经营中累积的大量铝灰渣,节省了委托第三方处理的费用,且充分回收铝灰渣中的铝资源,降低了公司综合成本,另一方面处理后含铝量极低的铝灰可作为脱氧剂、铝酸钙及建筑材料的原料对外销售,公司也可对外承接其他企业的铝危废处置业务,增加公司盈利。公司取得危险品运输资质,使公司铝合金液不再局限于厂内直供、铝合金液对外运输销售成为现实,大大促进公司铝合金液业务拓展和规模扩张。公司不仅可以为下游汽车零部件客户提供铝合金材料,还可以为其下游的整车企业提供部分汽车零部件,且能够提供铝危废处置和铝合金液运输服务,从而为客户提供综合性解决方案,提升了公司在汽车产业链中的业务覆盖面和市场地位,进一步增强了与上汽、一汽、大众、通用等长期客户合作的紧密度。同时,形成多元化业务格局,也有利于公司抓住汽车产业链材料环节、零部件环节、危废处置环节等不同领域的更多发展机遇,有利于扩大市场规模,进一步延伸产业链,降低整体经营风险,提升盈利能力。
2、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实力
公司生产的汽车用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主要用于汽车发动机、空调压缩机、变速箱及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等相关核心零部件,其需在严苛的工作条件下进行长时间的稳定运行,对材料性能要求较高,且制造工艺复杂、精密度高,需要具备较强的技术水平作为支撑。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铝灰渣属于危废,需要由具备危废处置技术和经营资质的主体进行处理。公司具备与大众、通用等知名整车厂的同步开发能力,从铝合金新材料研发、模具设计制造、铸造技术方案、机加工技术方案等专业角度提出改进建议。公司具备铝危废处置相关技术和经营资质。
铝合金材料方面,公司拥有高延伸率高强度铸造Al-Si合金(免热处理材料,用于汽车大型部件一体化压铸)、高强韧压铸铝合金(免热处理材料,用于汽车发动机油底壳)、耐热耐磨Al-Si-Cu-Ni铝合金(用于汽车发动机活塞、汽车刹车盘)、高弹性模量高塑性铝-硅系铸造合金(用于汽车制动卡钳)等高性能铝合金材料专利技术,以及蓄热式熔炼炉生产工艺、旋转除气工艺、铝合金纯净度控制工艺等生产技术。汽车零部件方面,公司掌握了真空铸造技术、流量监控
水冷技术、原液喷涂技术、局部挤压技术、挤压铸造技术、异常监控技术、智能集约化机加工生产线的运用技术、精确追溯系统的运用技术等。模具方面,公司掌握了模具设计的标准化建设技术、计算机辅助设计(CAD)技术、CAE模拟分析及经验教训库应用技术、高精度、高寿命模具制造工艺。此外,公司还掌握了铝危废资源化利用相关技术,并取得部分专利。
公司于2015年被认定为“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2018年被认定为“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公司与上海理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沈阳航空航天大学建立研发合作,并享有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权利。公司注重技术人才引进,组建永茂泰汽车轻量化技术研究院。子公司安徽零部件为安徽省第十三批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公司建立了《新产品研发管理办法》等研发项目相关管理制度,促进技术的持续研究及应用推广;制定了《研发部绩效考核办法》、《公司科技成果奖励办法》等激励制度,鼓励研发人员积极创新,并结合研发人员为公司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给予奖励,激发研发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其研发工作绩效。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拥有有效授权专利124项,其中发明专利25项、实用新型专利99项。公司与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皮尔博格合作开发的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公司于2023年6月获得专利(一种铸造Al-Si合金及其制备方法),该专利材料兼具高强度与高塑性,在满足一体化压铸要求的同时可大幅度使用再生铝,成本更低。公司还持有爱尔思与上海交通大学的“非热处理自强化铝硅合金及其制备工艺”(专利号:ZL201510167760.6)专利实施许可,使用该专利技术生产的铝合金材料可用于汽车大型一体化压铸。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作为所有权人持有的有效发明专利如下: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授权日 |
一种铸造Al-Si合金及其制备方法 | ZL202210897362.X | 20230602 |
汽车用轻量化高强韧铝合金材料及其流变压铸工艺 | ZL202210515587.4 | 20230110 |
一种高弹性模量高塑性铝-硅系铸造合金及制法与应用 | ZL202111019838.1 | 20220712 |
一种耐热耐磨Al-Si-Cu-Ni铝合金及制备方法与应用 | ZL202010650942.X | 20210723 |
一种高强韧压铸铝合金及其制备方法 | ZL201910228703.2 | 20201106 |
新能源汽车制动卡钳的自动化加工工艺 | ZL202210542130.2 | 20230324 |
新能源汽车电路控制系统用铜排冲压裁切装置 | ZL202210535327.3 | 20230228 |
新能源汽车电路控制系统用铜排压焊装置 | ZL202210498540.1 | 20230324 |
二次铝灰渣的无害化处理方法 | ZL202111563162.2 | 20230110 |
一种高铝矾土熟料低污染制备工艺 | ZL202111290443.5 | 20230110 |
环保型铝灰降尘筛分设备及其工作方法 | ZL202210367304.6 | 20230310 |
铝合金铸件废料用环保粉碎清洗装置 | ZL202210551220.8 | 20230502 |
一种汽车零部件的双轴钻孔装置及其工作方法 | ZL202111029646.9 | 20230324 |
一种铝合金熔液的智能化氮气定量加料设备 | ZL202210570537.6 | 20230110 |
一种有色金属合金材料小样制作用原材料熔融机构 | ZL202110992034.3 | 20220322 |
一种铝锌合金熔体流变制备方法 | ZL201910442739.0 | 20200501 |
自动出料型铝液中转运输机 | ZL201510586098.8 | 20170912 |
旋转开合式铝锭用熔化炉 | ZL201510586013.6 | 20170531 |
手动开合式快速集中熔解炉 | ZL201510585703.X | 20170524 |
一种汽车零部件生产用电加热磨具温度控制装置 | ZL202110995575.1 | 20220401 |
一种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用周转装置 | ZL202110969180.4 | 20220322 |
一种工位自动防护栅栏安全系统 | ZL202011551112.8 | 20220628 |
工件落座气检系统有效性检验系统和方法 | ZL202010779134.3 | 20220315 |
一种多功能铣床及其控制方法 | ZL201911160623.4 | 20210420 |
汽车发动机零部件精密压铸模具 | ZL201710250311.7 | 20181116 |
3、优质的客户资源和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公司在取得汽车零部件订单前,通常需要通过客户审核成为其合格供应商。公司客户主要为知名汽车整车厂或汽车零部件厂商,其在选择上游零部件配套供应商过程中,通常具备一整套严格的质量体系认证标准,进入其供应商体系存在较高的准入门槛,企业不仅要取得国际通行的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还需要通过客户对公司质量管理、技术水平等多环节的综合审核,方可成为候选供应商。公司成为候选供应商后,与客户沟通新项目的开发内容,方案获得客户认可后进行报价,中标或与客户协商一致后,双方签署项目合同。项目开发过程主要包括模具及工装设计制造、生产设备配置、样件试制、PPAP(生产件批准程序),通常需要1-2年的周期,而从PPAP至项目达产,则通常需要1年左右的爬坡期。客户一旦选定供应商,合作关系往往也将保持长期稳定。此外,公司铝合金产品主要用于生产汽车发动机等相关核心零部件,为了保证产品性能,最终客户通常需要对核心零部件的铝合金供应商进行审核,铝合金供应商一旦选定,就不会轻易更改。公司与主要客户均有多年合作历史,并且签订了年度协议或长期合作协议。公司与上汽、一汽、大众、通用等客户长期紧密合作,是大众、通用的一级供应商。公司汽车用铝合金客户主要为上汽集团旗下华域皮尔博格、华域科尔本及一汽铸造、苏州三电、长安马自达等,其中与皮尔博格、科尔本、一汽铸造采用了铝合金液厂内直供合作模式,同时,根据客户新增项目配套新建铝合金产能,双方形成了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合作关系,合作规模不断扩大,并开展同步研发合作,带动了公司铝合金业务规模和技术水平的提升。公司铝合金业务还开拓了众多新客户,未来需求量将逐步提升,扩大合作规模。公司汽车零部件与上汽集团、上汽通用、上汽大众、一汽大众、长安马自达等主要整车厂商建立了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并开拓了博格华纳、联合电子、华域麦格纳等客户,同步开发、共同发展,为客户向新能源汽车转型提供从铝合金材料到零部件的产业链配套。公司汽车零部件配套大众MEB和通用BEV3新能源车型平台,合作广度在扩大,并开发了新势力车企。
公司主要客户如下:
皮尔博格 | 科尔本 | 一汽铸造 | 上汽集团 | 上汽通用 |
上汽大众 | 博格华纳 | 苏州三电 | 一汽大众 | 长安马自达 |
奥迪 | 北美通用 | 名爵 | 长安福特马自达 | 上汽荣威 |
华域麦格纳 | 伊控动力科技 | 大陆制动系统 | 华域博世 | 联合汽车电子 |
4、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公司以“务实求精、持续改进、为顾客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作为公司质量管理的方针,坚持走质量效益型的发展道路,坚持精细化生产管理,建立了一套科学、严密、高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产品符合相关技术标准,产品质量获得了客户的高度认可,公司与客户建立了顺畅的沟通渠道,在行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目前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零部件、安徽零部件、山东零部件、辽宁零部件均分别通过了IATF16949:2016质量体系认证,按照国际汽车行业质量体系标准组织产品生产,并严格按照质量控制标准实施质量控制,持续保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
公司实验室拥有国内外先进的检测设备,包括德国Wenzel三坐标测量仪、英国LK三坐标测量仪、英国Taylor轮廓仪、德国蔡司金相显微镜、X光探伤仪、德国YXLON工业CT、美国Thermo直读光谱仪、德国Oblf直读光谱仪、德国Ideco热分析和密度当量测试仪、光学投影仪、拉力机、硬度计等,具备了合金化学成份分析、机械性能分析、产品内部质量分析、精度尺寸检测等能力。公司实验室通过了上汽通用GP-10认证及一汽大众和上汽集团的实验室认证。公司所有产品出厂前均需通过实验室的抽检,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
公司制定了系统的质量控制措施,对生产过程中的每个环节进行严格的管理和检验,以保证产品质量。公司建立了一体化质量控制措施,包括四个层级文件即质量手册、控制程序文件、支持性管理文件及作业指导书、各类质量记录。通过《产品设计评审规定》、《采购控制程序》、《生产过程控制程序》以及《检验规范》等制度对从产品的设计开发、原材料采购入库、生产制造过程到成品出厂均做了明确和详细的规定。公司将质量控制落实到各个不同的层次和职能部门,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改善措施,以保证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在受控的状态下有效运行。公司积极应用信息网络和大数据等先进手段记录铸造、机加工等环节信息,在产品上刻印二维码,将产品与生产时间、班次、设备编号、测量数据、检查员工号、包装箱编号等信息绑定,实现产品生产制造过程可追溯。公司采用异常监控系统,通过将铸造设备和周边设备参数集成实现监控功能,降低人为判定铸件品质出现偏差的风险,有效防止操作工误将不良品混入合格品并流至下道工序甚至到客户处。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我国汽车产销量受2022年整车库存影响较大。2022年下半年,为应对国内经济形势冲击汽车产业链供应链对整车产销的影响,大众、通用等整车厂建立了较多库存,2023年上半年,国内经济社会恢复常态化运行,但“强预期、弱现实”,汽车消费较弱,整车厂面对较大的积压库存压力,展开降价促销、消化库存,尤其一季度以去库存为主,对上游的原材料、零部件需求大幅下降,故公司一季度产销量下降,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6.10%,产能利用率下降导致规模效应下降,毛利率下降;另外,铝价的走势对应上年一季度的上涨态势而言,本期为区间震荡态势,故公司因材料上涨产生的盈利减少,2023年一季度归母净利润亏损为-1,509.56万元。
公司加强了全面预算管理、产品质量提升、新客户和新产品开发,采取精简人员、压减原材料采购和人员开支、提升产品合格率等开源节流、降本增效措施,公司存货、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研发费用均有较大下降,经营现金流净额同比由负转正为1.16亿元。公司铝合金业务在去年文灿、拓普、晋拓等客户之外,本年新增了宁波旭升、宁波欣玉、芜湖瑞鹄、宁波航锦、宁波遵航、安徽铭阳、苏州金澄、徐州金澄、博俊科技等客户,汽车零部件涡轮压壳、电机壳体及端盖、高压薄壁铸铝前轮罩、端板、减震塔、制动卡钳、busbar(电芯连接铜排)、雷达底座总成、车顶前、后摄像头底座等取得新订单或新项目。在一系列措施发力下,随着产销量恢复增长,公司二季度归母净利润相比一季度扭亏为盈为1,775.03万元。进入三季度,公司新开发了佳合朔、安优信等铝合金客户,汽车零部件涡轮压壳、支架、助力器壳体等取得新项目,随着客户及新产品增加,公司产销量增长,原材料采购及人员恢复增加,经营进一步改善。上半年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消费弱于预期,整车厂消化上年库存导致一季度需求下降,公司采取一系列开源节流、降本增效措施,产销量恢复,二季度扭亏为盈。一季度,汽车行业进入促销政策切换期,传统燃油车购置税优惠政策的退出、新能源汽车补贴的结束等造成去年底提前消费,相关接续政策尚不明朗,年初以来的新能源降价以及3月以来的“去库存”促销潮又对终端市场产生波动,汽车行业经济运行总体面临较大压力。汽车终端市场依然相对疲软,消费低于预期,“强预期、弱现实”特点明显,国内有效需求尚未完全释放,企业经营压力较大,行业稳增长任务十分艰巨。根据中汽协数据,1-3月,我国汽车产销分别完成621万辆和607.6万辆,同比分别下降4.3%和6.7%,较同期小幅下滑,整体来看,汽车市场国内有效需求尚未得到完全释放。汽车销量排名前十位的企业集团销量合计为505.7万辆,同比下降7.8%,占汽车销售总量的83.2%,低于上年同期1个百分点,其中比亚迪、奇瑞、特斯拉、北汽销量增速明显,呈两位数增长,上汽、一汽、广汽、东风、长安、吉利呈不同程度下降。受汽车终端销量下降、以及上年库存积压影响,公司一季度下游主要客户需求大幅下降,公司产销量下降,产能利用率较低,单件产品综合成本偏高,总体毛利率下降,导致一季度亏损为-1,509.56万元。
公司加强了全面预算管理、产品质量提升、新客户和新产品开发,采取精简人员、压减原材料采购和人员开支、提升产品合格率等开源节流、降本增效措施,公司存货、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研发费用均有较大下降,经营现金流净额同比由负转正为1.16亿元。公司铝合金业务在去年文灿、拓普、晋拓等客户之外,本年新增了宁波旭升、宁波欣玉、芜湖瑞鹄、宁波航锦、宁波遵航、安徽铭阳、苏州金澄、徐州金澄、博俊科技等客户,汽车零部件涡轮压壳、电机壳体及端盖、电池包横梁构件、高压薄壁铸铝前轮罩、端板、减震塔、制动卡钳、busbar(电芯连接铜排)、雷达底座总成、车顶前、后摄像头底座等取得新订单或新项目。
二季度,我国汽车市场在经历过一季度促销政策切换和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影响后,在中央和地方促消费政策、轻型车国六实施公告发布、多地汽车营销活动、企业新车型大量上市的共同拉动下,叠加车企半年度节点冲量和4、5月同期基数相对偏低,市场需求逐步恢复,形势明显好转,上半年累计实现较高增长。根据中汽协数据计算,4-6月,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02.7万辆和
71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6.4%和18.1%。二季度受汽车降价促销影响,下游需求增加,公司产销量同比增长,但终端降价向产业链上游传导,公司产品主要采用铝基价+加工费模式,加工费下降导致毛利率下降。在公司上述一系列措施发力下,随着产销量恢复增长,公司二季度归母净利润相比一季度扭亏为盈为1,775.03万元。公司上半年整体产销量同比略有上升,铝价同比下降,公司产品主要采用铝基价+加工费模式,其中,铝基价采用上月度、季度或半年度铝均价,铝价下降导致公司产品价格下降,营业收入下降,同时,2022年一季度铝价上涨期间,因原材料预先采购成本相对较低,后续价格上涨导致产品基准价相对较高,材料部分产生盈利,公司产品毛利率较高;2023年上半年铝价在2022年7月触底反弹后维持区间震荡,因铝价上涨发生的材料盈利大幅减少,降低了本期公司产品毛利率。
2、扎实推进项目建设、客户开发、产品量产,启动一体化压铸项目。
公司在安徽广德新建的16万吨再生铝合金项目,已于2022年完成厂房建设,2023年上半年完成项目一期设备的采购安装,目前在进行投产前的设备调试,一期产能主要供应原有客户及新开发客户,二期设备将根据客户实际需求量的增加进行采购安装、增加产能。公司采用铝合金液厂内直供模式向皮尔博格、科尔本供应铝合金材料,2022年6月,公司取得危险废物和9类危险品运输资质,可配套公司铝灰渣及铝合金液运输,使公司铝合金液不再限于厂内直供,还可向厂外远距离运输销售,2023年上半年公司对铝合金液远程配送业务进行了市场拓展,开始向部分客户远程配送铝合金液。2022年公司和云南砚山政府签订20万吨铝合金项目投资合作协议,截止2023年上半年,由于项目原料供应、汽车行业波动等影响,项目尚未启动。
公司在安徽广德新建的汽车零部件三期项目,第一阶段已正常运行,产品包括新能源汽车电池包横梁构件、逆变器壳体及端盖、汽车发动机油底壳等,以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为主。公司新能源电子部件(一期)项目于2022年建设完成,主要生产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的busbar(电芯连接铜排),2023年上半年已有部分销售,后续将逐步量产。公司2023年上半年,公司启动一体化压铸项目,开始厂房设计、客户开发等前期工作。公司有自己的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专利,有超过30年汽车用铸造再生铝合金材料和20年汽车铝合金零部件压铸技术、团队积累,有优质的汽车行业客户资源和良好的品牌影响力,布局一体化压铸有相对优势。公司将审时度势,合理规划,做好一体化压铸项目的整体方案设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
公司与皮尔博格、科尔本、一汽铸造、上汽、大众、通用、博格华纳、苏州三电、长安马自达、华域麦格纳、联合汽车电子、伊控动力科技、大陆制动系统等原有客户的合作粘性进一步增强,同时为减小客户集中度高对产销量的影响,公司加强了新客户开发,以保证产销量目标,上半年公司新增部分铝合金新客户,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客户开发也取得突破。上半年公司产品销量同比略有上升,铝合金新客户供应将逐步放量,公司的汽车制动卡钳、铜排等新产品销量逐步提升,并取得涡轮压壳、电机壳体及端盖、高压薄壁铸铝前轮罩、端板、减震塔等新项目,新能源汽车零部件销售占比提升。
公司在安徽广德新建的10万吨铝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已建成一期3.3万吨并于2022年11月取得危废经营许可,进入正式运营,2023年上半年运行情况良好,一方面处理了公司以往生产经营中累积的大量铝灰渣,节省了委托第三方处理的费用,降低了公司综合成本,并可以进一步
回收铝灰渣中的铝资源,处理后含铝量极低的铝灰可作为脱氧剂、铝酸钙及建筑材料的原料对外销售,后续将逐步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
3、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取得专利,其他技术研发也取得丰硕成果。
公司与沈阳航空航天大学、皮尔博格合作开发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公司于2023年6月获得专利(一种铸造Al-Si合金及其制备方法),该专利材料兼具高强度与高塑性,在满足一体化压铸要求的同时可大幅度使用再生铝,成本更低。公司生产的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压铸性能优异,取得了高强度和高塑性的良好匹配,高强度合金的典型性能为抗拉强度328-337MPa,屈服强度171-174MPa,延伸率11.2-12.4%,高延伸率合金的典型性能为抗拉强度261-270MPa,屈服强度121-124MPa,延伸率13.5-17.5%。公司可以根据客户要求,设计出具有不同强度和塑性的合金,满足一体化压铸的需求,具备大规模生产的技术条件。公司的免热处理高性能铝合金材料获评2023年度安徽省首批次新材料,并于2023年4月在部分车企的大尺寸复杂结构零部件的一体化压铸试制中获得成功,所压铸的零部件各部位力学性能都优于设计要求。目前,公司在积极参与各车企的一体化压铸试验,推动公司免热处理铝合金的大规模应用。公司致力于汽车轻量化和新能源汽车发展,走绿色、低碳发展道路,布局废铝回收、铸造再生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生产、铝危废综合利用的低碳循环产业链,在高性能铝合金材料、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及铝危废处置工艺、设备方面持续投入研发,申请专利,取得丰硕成果。2023年上半年,子公司安徽零部件的“高性能压铸铝合金材料及汽车关键零部件成型模具与工艺”获得2022年安徽省科学技术进步奖。上半年,公司新增19项专利,包括2项铝合金材料专利、4项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卡钳、铜排、电池隔板)相关专利、6项铝灰渣资源化利用及废铝回收相关专利,其他分别为其他汽车零部件和汽车用铝合金相关专利,其中发明专利11项,具体如下:
专利名称 | 专利号 | 授权日 | 专利类型 |
一种铸造Al-Si合金及其制备方法 | ZL202210897362.X | 20230602 | 发明 |
汽车用轻量化高强韧铝合金材料及其流变压铸工艺 | ZL202210515587.4 | 20230110 | 发明 |
一种铝合金熔液的智能化氮气定量加料设备 | ZL202210570537.6 | 20230110 | 发明 |
新能源汽车制动卡钳的自动化加工工艺 | ZL202210542130.2 | 20230324 | 发明 |
新能源汽车电路控制系统用铜排压焊装置 | ZL202210498540.1 | 20230324 | 发明 |
新能源汽车电路控制系统用铜排冲压裁切装置 | ZL202210535327.3 | 20230228 | 发明 |
一种汽车零部件的双轴钻孔装置及其工作方法 | ZL202111029646.9 | 20230324 | 发明 |
铝合金铸件废料用环保粉碎清洗装置 | ZL202210551220.8 | 20230502 | 发明 |
环保型铝灰降尘筛分设备及其工作方法 | ZL202210367304.6 | 20230310 | 发明 |
一种高铝矾土熟料低污染制备工艺 | ZL202111290443.5 | 20230110 | 发明 |
二次铝灰渣的无害化处理方法 | ZL202111563162.2 | 20230110 | 发明 |
新能源汽车电池隔板切边用夹具 | ZL202221845354.2 | 20230110 | 实用新型 |
用于汽车零部件的工件飞边铣销夹具 | ZL202320189731.X | 20230616 | 实用新型 |
汽车零部件工件飞边铣销装置 | ZL202320200230.7 | 20230616 | 实用新型 |
汽车零部件压铸机废料收集平台 | ZL202320194875.4 | 20230616 | 实用新型 |
汽车零部件风冷装置 | ZL202320238318.8 | 20230620 | 实用新型 |
汽车零部件模具型芯堵头 | ZL202320243169.4 | 20230620 | 实用新型 |
铝灰点火煅烧装置用煅烧炉 | ZL202221240573.8 | 20230110 | 实用新型 |
铝灰再生水泥材料的搅拌研磨装置 | ZL202221289091.1 | 20230110 | 实用新型 |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在审专利申请30项,其中,新能源汽车电路控制系统用铜排相
关设备3项,新能源汽车电池隔板生产工艺1项,新能源汽车电池包横梁构件加工工艺1项,铝灰渣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工艺及相关设备8项,其他分别为其他汽车零部件和汽车用铝合金生产工艺或设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1,505,334,032.99 | 1,665,226,109.21 | -9.60 |
营业成本 | 1,414,223,449.89 | 1,472,257,954.13 | -3.94 |
销售费用 | 4,768,961.42 | 5,239,663.67 | -8.98 |
管理费用 | 34,477,316.63 | 42,475,342.72 | -18.83 |
财务费用 | 7,141,802.35 | 13,127,096.37 | -45.59 |
研发费用 | 40,424,890.23 | 56,435,598.57 | -28.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020,752.99 | -105,054,723.53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248,518.64 | -132,358,465.3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541,747.37 | 306,166,399.87 | -63.24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铝价同比下降,产品销售单价同比下降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铝价同比下降,导致材料采购成本同比下降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职工奖金下降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职工奖金下降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银行贷款利息支出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子公司研发新型铝合金项目研发费减少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严格控制投资规模,本期投资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2.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333,122,226.28 | 9.65 | 163,415,709.06 | 4.87 | 103.85 | [注1]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0 | 0 | 2,076,557.48 | 0.06 | -100.00 | [注2] |
预付款项 | 115,267,916.47 | 3.34 | 81,575,864.95 | 2.43 | 41.30 | [注3] |
其他应收款 | 11,606,674.78 | 0.34 | 5,056,379.32 | 0.15 | 129.55 | [注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60,297.99 | 0.01 | 270,669.54 | 0.01 | 70.06 | [注5] |
其他流动资产 | 19,178,608.38 | 0.56 | 45,215,735.86 | 1.35 | -57.58 | [注6] |
长期应收款 | 3,918,018.02 | 0.11 | 578,885.99 | 0.02 | 576.82 | [注7]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7,953,147.83 | 0.81 | 19,845,238.49 | 0.59 | 40.86 | [注8]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341,312.98 | 0.10 | 2,728.34 | 0.00 | 122,366.88 | [注9] |
应付职工薪酬 | 20,199,709.22 | 0.59 | 51,686,443.31 | 1.54 | -60.92 | [注10] |
其他应付款 | 460,138.82 | 0.01 | 2,235,810.86 | 0.07 | -79.42 | [注11]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360,738.38 | 0.68 | 1,165,432.28 | 0.03 | 1,904.47 | [注12] |
长期借款 | 239,600,000.00 | 6.94 | 0 | 0 | 不适用 | [注13] |
预计负债 | 2,521,820.32 | 0.07 | 986,055.35 | 0.03 | 155.75 | [注14] |
其他说明[注1]:主要系本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出减少且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减少投资所致;[注2]:主要系上年期末结售汇业务浮动收益为正数体现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本期体现在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注3]:主要系本期采购原材料预付款项增加所致;[注4]:主要系应收补助款增加所致;[注5]:主要系本期新增销售设备分期收款所致;[注6]:主要系本期应交税费重分类减少所致;[注7]:主要系本期新增销售设备分期收款所致;[注8]:主要系本期可弥补亏损增加所致;[注9]:主要系上年期末结售汇业务浮动收益为正数体现在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本期体现在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注10]:主要系本期已支付上年的年终奖,缴纳上年缓缴的社保和公积金所致;[注11]:主要系子公司去年享受公积金缓缴政策,公积金个人部分已全部缴纳所致;[注12]:主要系本期长期贷款增加,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转列所致;[注13]:主要系本期长期贷款增加所致;[注14]:主要系本期计提的质量索赔损失发票未到所致。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4,437,679.92 | 银行承兑汇票、定期存款、远期结售汇及期货持仓保证金 |
投资性房地产 | 3,049,613.61 | 开应付票据的抵押 |
固定资产 | 51,315,681.74 | 开应付票据的抵押 |
无形资产 | 9,788,523.09 | 开应付票据的抵押 |
合计 | 128,591,498.36 |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76,557.48 | -2,076,557.48 | 0 | |||||
应收款项融资 | 265,156,996.27 | -52,246,630.60 | 212,910,365.67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728.34 | -3,338,584.64 | 3,341,312.98 | |||||
合计 | 267,236,282.09 | -5,415,142.12 | -52,246,630.60 | 216,251,678.65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业务性质 | 主要产品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上海零部件 | 制造业 | 铝合金汽车零部件 | 25,000 | 130,121.19 | 58,624.45 | 40,091.15 | 679.89 |
安徽零部件 | 制造业 | 铝合金汽车零部件 | 20,000 | 118,302.53 | 42,530.54 | 35,419.64 | 1,018.17 |
安徽铝业 | 制造业 | 铝合金锭铝合金液 | 3,800 | 116,785.47 | 35,857.40 | 101,085.21 | -1,133.47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风险
公司主营汽车用铝合金和汽车零部件业务,属于汽车产业链,业务发展与宏观经济和汽车行业的发展状况、趋势密切相关。当宏观经济处于景气周期时,汽车消费活跃,汽车用铝合金及汽车零部件的需求增加;反之当宏观经济下行时,汽车消费低迷,汽车用铝合金及汽车零部件的需求减少。公司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知名汽车零部件厂商或整车厂,如果客户经营状况受到宏观经济下滑的不利影响,将可能造成公司订单减少、回款周期变长。目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燃油汽车,新能源汽车应用占比较低。近年来,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已经成为各国共识,部分国家和车企已公开禁售油车时间表,英国计划从2030年开始禁售汽油和柴油汽车,部分混合动力汽车的销售将持续到2035年,挪威、法国分别计划2025、2040年禁售燃油车,瑞典、丹麦、荷兰、爱尔兰明确表示禁售燃油车时间将早于2035年;车企方面,大众承诺最迟从2033年开始在欧洲完全停产燃油车,宝马和奔驰计划到2030年实现全面电动化。各大汽车厂商纷纷推进新能源汽车的研发与制造,全球汽车工业正开展一轮新的变革。由于纯电动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均无需配备内燃机,因此,新能源汽车发展对以生产燃油汽车发动机及相关零部件为主的汽车零部件企业将造成较大冲击。如果公司不能快速适应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趋势,调整业务发展方向和产品结构,及时向新能源汽车领域转型,将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时,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不断发展,国内主要汽车用铝合金生产企业不断扩大产能,电解铝企业提高合金化率往下游铝合金延伸,汽车轻量化趋势所带来的良好行业前景也正在吸引新的竞争者加入,存在行业竞争加剧、利润空间缩小的风险。面对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若公司无法进一步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控制产品生产和经营成本,将会在未来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从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对于上述风险,公司一方面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运行情况、汽车生产消费情况等,根据市场情况制订和调整经营计划,公司投资布局重点发展新能源汽车所需铝合金材料和零部件项目,加大投入开拓新能源汽车客户和产品开发,提升新能源汽车业务比例;另一方面,公司加大研发投入,研发符合市场需求的高性能铝合金材料和零部件,提高产品附加值,提升绿色能源利用比例,发
展绿色铝合金和零部件,提升产品竞争力,同时完善公司产业链,拓展公司废铝采购渠道、降低废铝采购成本,拓展公司铝合金液远距离运输供应和铝危废运输及处置业务,以更具优势的产业链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从而巩固和加强与长期客户的业务合作,并促进新客户的开拓。
2、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主要客户包括皮尔博格、科尔本、一汽铸造、苏州三电、长安马自达、大众动力、上汽通用、上汽集团、上汽大众、一汽大众和博格华纳等国内外知名汽车整车或零部件厂商,公司与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互相依赖的合作关系,与皮尔博格、科尔本、一汽铸造开展铝合金液配套厂内直供,其中皮尔博格8万吨、科尔本2.2万吨、一汽铸造3.5万吨。优质大客户能为公司带来稳定的收入和盈利,但同时导致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尤其是对皮尔博格的销售占比较高,存在对大客户的依赖风险。近年来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计算)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在80%以上,其中对第一大客户皮尔博格的销售收入(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合并计算)占同期营业收入的50%以上。铝合金液厂内直供项目及汽车零部件产能利用率受客户生产经营状况的影响较大,若皮尔博格或者其他主要客户因自身经营业务变化、产品结构调整或者与公司合作关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下降,产销量及销售收入下降,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对于上述风险,公司一方面在巩固与现有客户尤其是长期合作的主要大客户合作关系的前提下,提升自身技术实力,以性能更优的产品开拓新客户,并逐步扩大新客户的合作规模;另一方面,完善公司产业链和配套能力,拓展公司铝合金液远距离运输供应和铝危废运输及处置业务,以更具综合性的解决方案获得更多长期客户,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
3、原材料及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需采购纯铝、废铝、硅、铜、镍等原材料,合计占总采购额的比重在90%左右,所占比重较高,其中纯铝、硅和铜的采购价格主要参照上海有色网和长江有色金属网、上海期货交易所的市场价格确定,废铝的采购价格与纯铝的价格具有较高的相关性,其中新废铝采购基本按照纯铝市场价格乘以一定的系数确定,旧废铝采购主要通过参考废铝市场报价,同时需根据废铝所含金属量和回收率协商定价。公司产品铝合金定价主要参照上海有色网和长江有色金属网、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关于铝合金所含元素(铝、硅、铜等)的报价,并考虑损耗、合理利润等因素,汽车零部件定价主要考虑原材料、人工、制造费用、合理利润等因素,与客户协商确定,其中铝价作为产品定价的基价,铝合金基价按每月铝均价执行、汽车零部件基价按季度或半年度铝均价执行。公司主要原材料的采购价格与产品的销售价格均受大宗金属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其波动趋势又受到国际政治经济局势、货币政策、供需关系、国家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影响,波动趋势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价格波动幅度及波动时间存在差异,日常经营中存在因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导致的公司采购成本上升、库存价格下跌等生产经营风险,可能对盈利水平产生较大影响。
对于上述风险,公司一方面加强对大宗金属市场价格波动的分析预判,并根据产品销售计划、具体订单情况及市场价格波动情况调整采购策略,控制采购成本,汽车零部件产品由于调价周期较长,每年末公司会根据铝价波动幅度及市场情况,通过与下游客户协商补差的方式弥补铝价波动的影响;另一方面,公司利用期货市场,通过开展铝、铜、镍、硅等期货交易对原材料采购及
现货库存进行套期保值,控制并降低采购成本和锁定销售利润,保持公司盈利稳定,降低公司主营业务风险。
4、套期保值业务风险
公司通过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控制并降低采购成本和锁定销售利润,保持公司盈利稳定。但在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存在如下风险:(1)公司锁定期货价格后,其后续价格可能发生与公司预判价格趋势相反方向的波动,可能导致采购锁定价格高于最终市场价或销售锁定价格低于最终市场价,另外,期货和现货基差也可能因市场波动而拉大,导致公司未达到套期保值目的,存在给公司主业经营造成损失的风险;(2)如持仓期货大幅亏损,可能存在因公司资金划拨延迟、不能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损失;如交易品种流动性降低,公司无法及时以预定价格成交,导致交易结果与预定方案偏差较大,从而带来损失;(3)公司到期如拟进行实物交割,存在因交易对手方不履行合约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4)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强、复杂度高,如业务和内控流程执行偏差、员工违反职业道德、发生信息和交易系统故障及其他外部事件导致操作不当、操作失败,可能导致部分交易品种、规模、期限与需管理的风险敞口不匹配,从而导致部分交易不符合套期保值要求或者造成损失的风险;(5)期货品种所在行业监管政策,以及期货或套期保值监管规则发生重大变化,或对相关监管规则、公司内控流程执行不到位,可能导致期货市场发生大幅波动或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出现违规风险。公司期货交易的目的是套期保值,不以获取投资收益为目的。对于上述风险,公司制定了如下风控措施:(1)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由业务、交易、内控、财务、信披、决策等不同职能的人员负责,各司其职,对现货及期货价格及套期保值策略进行相对专业的判断和设计,并控制风险、规范核算和披露;(2)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1月修订)》及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明确了各部门职责、业务流程和止损限额等风控措施;(3)公司套期保值业务在履行董事会和/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的前提下,在日常执行中,需由不同部门申请或审核后,提交公司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决策;(4)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了现货、期货交易及套期保值盈亏信息汇总并定期报告的流程,以便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和相关部门及时掌握进展;(5)公司内控部门负责关注和评估各类风险,将风险信息定期发送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并与相关部门拟订交易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发生重大风险时,及时做出预警,与相关部门拟订风险处置方案并执行;(6)公司设定: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将套期工具与被套期项目价值变动加总后的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且绝对金额超过800万人民币,为止损预警线;上述指标达到5%且超过1,000万元,为止损平仓线;(7)公司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规模,要求用于套期保值的期货数量、期限不得超过销售计划或合同、订单对应的现货数量、期限,对于因市场、政策等其他原因导致实际销售减少或销售计划缩减,从而出现超出销售用量之外的现货库存,需要开展现货库存的卖出套期保值时,用于套期保值的期货数量、期限不得超过库存现货数量和卖出期限。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4-28 | www.sse.com.cn | 2023-4-29 | 审议通过《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关于董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聘请2023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金融机构授信的议案》、《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关于修订<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远期结售汇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等17项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王斌 | 董事 | 选举 |
王斌 | 副总经理 | 聘任 |
张志 | 董事 | 选举 |
章妙君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应莎 | 监事 | 选举 |
孙福荣 | 董事兼副总经理 | 离任 |
孙晓鸣 | 董事 | 离任 |
王美英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及职工代表大会进行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选举徐宏、徐文磊、徐娅芝、王斌、朱永、张志、张志勇、李英、李小华组成第三届董事会,选举章妙君、应莎、张发展组成第三届监事会,其中张志勇、李英、李小华为独立董事,张发展为职工代表监事。随后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选举徐宏为董事长、章妙君为监事会主席,聘任徐宏为总经理、王斌为副总经理、张树祥为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本次董监高换届中,王斌、张志、应莎均为首次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第二届董监高中孙福荣、孙晓鸣、王美英均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管,其他人员均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监事或高管。新一届董监高均自2023年4月28日起履职,其中李英、李小华自2018年6月28日起开始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本届任期至2024年6月27日,在其任期届满前公司将及时选举新的独立董事,其他董监高任期均为3年。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不适用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所属地区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2023年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子公司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四川永学泰铝业有限公司属于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具体如下:
重点排污单位 | 分类 | 主要污染物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mg/m?) | 排放浓度限值(mg/m?) | 2023年1-6月排放总量(吨) | 核定的年度排放总量(吨)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10万吨铝合金锭项目)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 | 1 | 60m烟囱 | 1.5 | 100 | 0.72 | 0.8 | 再生铜、铝、铅、锌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4-2015,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 | 1 | 60m烟囱 | 68 | 100 | 1.36 | 61.2 | |||
颗粒物 | 有组织 | 1 | 60m烟囱 | 8.9 | 10 | 4.25 | 15 | |||
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8万吨铝合金液项目)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 | 1 | 15m排气筒 | 1.4 | 200 | 0.35 | /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 | 1 | 15m排气筒 | 109 | 400 | 6.63 | / | |||
颗粒物 | 有组织 | 1 | 15m排气筒 | 7.7 | 40 | 3.86 | / | |||
四川永学泰铝业有限公司 | 废气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 | 2 | 25m排气筒 | 未检出 | 850 | 0 | / |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 | 2 | 25m排气筒 | 39.33 | 240 | 0.691 | / | |||
颗粒物 | 有组织 | 2 | 25m排气筒 | 4.63 | 150 | 0.1 | / |
2.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污染物类别 | 处理方式 | 处理设施 | 处理能力 |
废水 | (1)铝合金锭冷却用水:经冷却水循环水池处理后循环利用; (2)清洗废水:采取混凝沉淀、气浮法等方式处理,达标后排入当地市政污水管网;或经油水分离装置处理后,分离出的水循环利用; (3)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等预处理后排入当地市政污水管网,由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污水处理设施 | 经设施处理后污水可达相应标准 |
废气 | (1)熔炼废气:经除尘设施处理后排放; | 除尘设施(主要由布袋除 | 处理后熔炼废 |
(2)铸造废气:经铸造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 | 尘装置+排气筒组成); 铸造废气处理设施(主要由活性炭吸附装置+喷淋塔/过滤棉组成) | 气、铸造废气排放浓度均达到相应排放标准 | |
固废 |
铝灰渣由公司进行资源化综合利用,其他危废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安全处置;铁皮打包带、废塑料、废纸板等固废由公司或第三方综合回收利用
铝灰渣综合利用设施 | 公司回收利用及第三方单位危废处置能力可满足公司处置需求 |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安徽铝业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安徽省环保厅转发环保部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相关环保法律、法规,编制了安徽铝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中对厂区的重大环境因素进行了风险分析,对重大危险场所(设备)可能发生重大事故而导致的环境事件进行了相关程序控制,为公司各部门、各生产岗位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的有效控制提供指导,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组织体系、预防与预警、应急响应、应急终止、后期处置、应急保障、应急管理、现场应急处置、安全防护等内容。
四川铝业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四川铝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环境危险性分析及防范措施、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和通报、应急响应和救援措施、应急监测、现场保护与现场洗消、应急终止、应急终止后的行动、善后处置、应急培训和演习、奖惩、保障措施等,预案分为三级: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专项应急救援预案以及现场处置方案。
上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均已报当地生态环保主管部门备案。
5.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安徽铝业根据排污许可证制度及企业环境管理方案、《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环保监测方案》,包括监测点位、排污口个数、污染物名称、监测方式、采样频次、采样次数、检测单位等,以及实验室检测的质量控制措施。
四川铝业根据项目环评报告及其批复、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等规定和公司实际生产情况,制定了污染物排放《自行监测方案》,包括执行标准及其限值、自行监测内容(污染源类别、排放口编号、排放口名称、监测内容、污染物名称、监测设施、自动监测、手工监测采样方法及个数、频次、测定方法等)、监测报告、监测点位、采样及样品保存方
法、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自行监测信息公布等。
6.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他子公司不属于重点排污单位,子公司上海零部件属于环境风险重点监控单位,孙公司安徽环保属于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
子公司上海零部件根据《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上海市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指南(试行)》、《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和《上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了上海零部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环境风险分析、预警机制、信息报告与通报、应急处置、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等,适用于由于污染物排放或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件等因素,导致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进入大气、水体、土壤等环境介质,造成环境质量下危及公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或造成生态环境破坏,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主要包括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等。
上海零部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包括排放设备及编号、监测点位、监测指标、排放限值、标准名称、监测方式、监测频次、监测方法等。
子公司安徽零部件依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国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公司实际情况编制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制定了《环保监测方案》。
孙公司安徽环保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等规定,编制了安徽环保《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中对厂区的重大环境因素进行了风险分析,确定了空气、水等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并根据不同的环境配备了响应的应急资源,为公司各部门、各生产岗位和人员对可能发生的重大环境事件的有效控制提供指导,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状态控制、人员安全及救护、应急装备、应急预防和保障方案、突发性环境时间现场处置方案等。安徽环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环评批复,制定了《自行监测方案》,包括监测点位、污染类类型、监测项目、监测频次等。
报告期内,子公司安徽新能源年产500万件新能源电子部件(一期)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3.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将铝灰渣(含二次铝灰)等纳入危险废物名录。根据新要求,公司成立安徽环保从事铝灰渣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在安徽广德开展10万吨/年铝灰渣资源化利用项目,其中一期3.3万吨已建设完成并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为推动项目落地实施,公司成立了安徽运输,并于2022年6月取得危险废物和9类危险品运输资质,可配套公司铝灰渣运输。公司还积极开展铝灰资源化工艺及设备研发,为项目提供全方位技术支撑。2023年上半年,项目运行情况良好,公司以往生产经营中累积的大量铝灰渣得到了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综合利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续发展再生铝合金业务,利用废铝可以多次循环利用的优势,大力收购废铝进行再生铝合金的生产,实现废铝、铝屑、铝灰资源化综合利用,形成低碳、绿色发展。公司有烟台通泰、广德大益两家回收公司,专业从事各类废铝收购,公司还不断拓展废铝采购渠道和再生铝的应用范围,为不断提升社会再生铝的利用比例和铝行业节能减排做出积极贡献。公司在运行的再生铝合金产能23.7万吨,另在安徽新建的16万吨再生铝合金项目已完成厂房建设和一期设备的采购安装。公司发展汽车用再生铝合金,符合汽车轻量化要求。公司积极研发生产免热处理铝合金材料,有利于减少汽车零部件生产能耗,助力新能源汽车和一体化压铸,符合节能减排要求。
公司与客户紧密合作,积极推广铝合金液直供业务模式,减少铝合金锭二次重熔能耗,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在上海科尔本、安徽皮尔博格、一汽铸造成都有色、重庆科尔本合计在运行铝合金液直供产能13.7万吨,同时公司拟在安徽为客户配套新建6万吨铝合金液项目。公司管理团队积极跟踪研究行业先进生产技术,推广运用蓄热式燃烧、低温熔炼、沉浸式熔炼和在线精炼等技术降低生产能耗;在各个工厂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灯具、节能电器和节能设备,并对各工厂主要耗能设备进行了节能化改造。通过对生产工艺进行节能化设计、简约化包装,与供应链企业携手共同推进绿色供应链建设,其中安徽零部件工厂入选工信部“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2022年度绿色制造工厂”。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永茂泰 2023年半年度报告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永茂泰 | 1、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自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之日起30日内依法回购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亦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本公司股票的加权平均价。本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3、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公司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4、本公司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公司未履行就本次发行所做的承诺,本公司将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永茂泰 |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1、预警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 | 2019年6月19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茂泰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每股净资产=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权益合计数÷期末公司股份总数;如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原因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下同)的110%时,公司在10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 2、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应按照下述规则启动并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方式及实施顺序 公司承担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以稳定上市后的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及顺序如下: 1、投资者见面会; 2、公司回购股份。 当符合预警条件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1;当符合启动条件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2。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 1、投资者见面会公司应自达到预警条件起10个交易日内,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与投资者就上市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发展战略等进行深入沟通。 2、公司回购股份在回购股份的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达成后,公司应在5个交易日内召开董事会,讨论公司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后,公司依法通知债权人,向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办理审批或备案手续。在完成必须的审批、备案、信息披露等程序后,公司方可实施相应的股份回购方案。公司回购股份应在6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高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的价格,回购股份的方式为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公司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回购股份事项发生时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公司可不再实施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股份。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以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向社会公众股东回购公司股份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采取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时应以维护公司上市地位,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一个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实施原则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公司将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措施,但遵循以下实施原则:公司回购股份的,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回购资金合计不超过上一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 期限至2024年3月7日 |
永茂泰 2023年半年度报告
50%。 (五)约束措施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达成时,如公司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公司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 |||||||
其他 | 永茂泰 |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公司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2、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徐宏、 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 | 1、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永茂泰上市后6个月内如永茂泰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永茂泰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永茂泰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不因不再作为永茂泰实际控制人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4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徐宏、 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 | 1、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 (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本人所持永茂泰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比例不超过本人累计持有永茂泰股份的50%,减持价格不低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永茂泰股票的发行价,且本人应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永茂泰,并由永茂泰及时予以公告;自永茂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人方可以减持永茂泰的股票。 3、本人不因不再作为永茂泰实际控制人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6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徐宏、 |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 | 2019年6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茂泰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 | 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按照下述规则启动并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方式及实施顺序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担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采取以下措施以稳定上市后的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及顺序如下: 1、投资者见面会; 2、公司回购股份;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当符合启动条件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2、3稳定股价措施2、3依次按顺序实施,当前一顺序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然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原因,无法实施前一顺序的稳定股价措施,则继续实施之后顺序的稳定股价措施。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稳定股价措施条件达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应在6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少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的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3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可不再实施增持公司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采取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时应以维护公司上市地位,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一个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实施原则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公司将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措施,但遵循以下实施原则: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合计不超过其自公司上市后累计从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50%。下一年度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以前年度已经用于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金额不再计入累计税后现金分红金额。 (五)约束措施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达成时,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 | 月19日,期限至2024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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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的措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不得参与公司现金分红,且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得转让,直至其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 | |||||||
其他 | 徐宏、 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 | 1、本人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将利用对公司的控股地位促成公司在中国证监会认定有关违法事实后30天内启动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工作,并在前述期限内以二级市场价格购回本次公开发行时公司公开发售的股份,回购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亦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加权平均价。公司上市后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发行价格做相应调整。 3、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4、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本人违反就本次发行所做的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徐宏、 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 |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部分; (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5)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茂泰 2023年半年度报告
(6)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解决关联交易 | 徐宏、 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 | 一、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为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在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如果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三、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徐宏、 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 | 一、于本承诺签署之日,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永茂泰(含永茂泰下属控股子公司,下同)外的其他企业,均未生产、开发任何与永茂泰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永茂泰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 二、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永茂泰外的其他企业将不生产、开发任何与永茂泰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永茂泰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 三、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如永茂泰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永茂泰外的其他企业不会与永茂泰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永茂泰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永茂泰外的其他企业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永茂泰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四、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永茂泰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茂泰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其他 | 徐宏、 周秋玲、徐文磊、徐娅芝 | 不越权干预永茂泰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永茂泰公司利益。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磊昶投资、宏芝投资 | 1、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永茂泰上市后6个月内如永茂泰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永茂泰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4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磊昶投资、宏芝投资 | 1、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 (2)如发生本企业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企业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本企业所持永茂泰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本企业拟减持所持有的永茂泰股票的,减持比例不超过本企业累计持有永茂泰股份的50%,减持价格不低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永茂泰股票的发行价(若永茂泰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且本企业应至少提前3个交易日将减持意向和拟减持数量等信息以书面方式通知永茂泰,并由永茂泰及时予以公告;自永茂泰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本企业方可以减持永茂泰的股票。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6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磊昶投资 | 一、本企业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永茂泰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企业在永茂泰中的地位,为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如有)在与永茂泰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如果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如有)与永茂泰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企业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侵犯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三、永茂泰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企业、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如有)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永茂泰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企业将向永茂泰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章雄辉、徐精女 | 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 | 2019年6月19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茂泰 2023年半年度报告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期限至2024年3月7日 | ||||||
股份限售 | 章荣剑 | 1、自永茂泰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股份,也不由永茂泰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永茂泰上市后6个月内如永茂泰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若永茂泰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永茂泰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4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徐宏、 徐文磊、徐娅芝、朱永、 张发展、章妙君 | 1、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章荣剑、姜留奎、孙福荣、孙晓鸣、王美英 | 1、在本人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3年10月28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孙福荣、孙晓鸣、朱永、 姜留奎 | 1、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 (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本人所持永茂泰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永茂泰股票的发行价。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4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王美英、张发展、章妙君 | 1、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 (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茂泰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2024年3月7日 | ||||||
其他 | 章荣剑 | 1、于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可进行减持: (1)锁定期届满且没有延长锁定期的相关情形,如有锁定延长期,则顺延; (2)如发生本人需向投资者进行赔偿的情形,本人已经全额承担赔偿责任。 2、本人所持永茂泰股票在锁定期满(包括延 长的锁定期限)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永茂泰股票的发行价。 3、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本承诺。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6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徐宏、 徐文磊、徐娅芝、朱永 |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启动条件: 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下述规则启动并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方式及实施顺序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以下措施以稳定上市后的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及顺序如下: 1、投资者见面会; 2、公司回购股份;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 4、董事(限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 当符合启动条件时,实施稳定股价措施2、3、4。稳定股价措施2、3、4依次按顺序实施,当前一顺序措施实施完毕后,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仍然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或者因法律法规的原因,无法实施前一顺序的稳定股价措施,则继续实施之后顺序的稳定股价措施。 (三)稳定股价的具体实施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稳定股价措施条件达成后,公司时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本预案承诺签署时尚未就任或未来新选聘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控股股东已经履行增持义务的,可豁免本项增持义务)应在5个交易日内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方案(包括拟增持公司股份的数量、价格区间、时间等),并依法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的审批手续,在获得批准后的三个交易日内通知公司,公司应按照相关规定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公司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三个交易日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开始实施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应在60个交易日内实施完毕,增持计划实施完毕后6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4年3月7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茂泰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司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交易方式买入公司股份,买入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用于购买股份的金额不少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税后薪酬额的30%。如果公司股价已经不满足启动稳定公司股价措施的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不再买入公司股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履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等主管部门审批的,应履行相应的审批手续。因未获得批准而未买入公司股份的,视同已履行本预案及承诺。公司将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的相应承诺作为未来聘任公司董事(限于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必要条件,并在将来新聘该等人员时,要求其就此做出书面承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实施稳定股价措施时应以维护公司上市地位,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为原则,遵循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的监管规定履行其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四)一个会计年度内多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实施原则若某一会计年度内公司股价多次触发启动条件的,公司将继续执行稳定股价措施,但遵循以下实施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的,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资金合计不超过其在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额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出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重新启动上述稳定股价措施。 (五)约束措施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达成时,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发放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 |||||||
其他 | 孙福荣、孙晓鸣 | (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启动条件: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按照下述规则启动并实施相关稳定股价的方案。 (二)稳定股价措施的方式及实施顺序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稳定公司股价的义务。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将采取以下措施以稳定上市后的公司股价,并保证股价稳定措施实施后公司仍符合法定上市条件。 公司稳定股价的措施及顺序如下: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3年4月28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茂泰 2023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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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原则: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入公司股份的,单一会计年度用于稳定股价的资金合计不超过其在上一会计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额的50%。超过上述标准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股价的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出现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情形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重新启动上述稳定股价措施。 (五)约束措施当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达成时,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的措施,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接受以下约束措施: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公司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停止发放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同时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本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股价稳定措施并实施完毕。 | |||||||
其他 | 徐宏、 徐文磊、徐娅芝、孙福荣、孙晓鸣、朱永、 王吉位、李英、 李小华、王美英、张发展、章妙君、章荣剑、姜留奎 | 1、本人承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有权获得赔偿的投资者资格、投资者损失的范围认定、赔偿主体之间的责任划分和免责事由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如相关法律法规相应修订,则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执行。本人将严格履行生效司法文书认定的赔偿方式和赔偿金额,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3、本人将积极采取合法措施履行就本次发行所做的所有承诺,自愿接受监管机关、社会公众及投资者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徐宏、 徐文磊、徐娅芝、孙福荣、孙晓鸣、朱永、 王美英、张发展、 |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转让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因被强制执行、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3)暂不领取公司分配利润中归属于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公司股份的部分; (4)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主动申请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茂泰 2023年半年度报告
章妙君、章荣剑、姜留奎 | (5)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6)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
其他 | 王吉位、李英、 李小华 | 1、如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3)主动申请调减津贴;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6)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和/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2、如本人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需提出新的承诺并接受如下约束措施,直至新的承诺履行完毕或相应补救措施实施完毕: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承诺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公司投资者利益。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徐宏、 徐文磊、徐娅芝、朱永、 李英、 李小华 |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茂泰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
其他 | 孙福荣、孙晓鸣 |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七)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接受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3年4月28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徐宏、 徐文磊、徐娅芝、朱永、 李英、 李小华、张发展、章妙君 | 一、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为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在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如果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三、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茂泰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如有)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
解决关联交易 | 姜留奎 | 一、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为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在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二、如果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三、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四、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3年3月10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王吉位 | 一、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人在公司中的地位,为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在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如果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三、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3年4月22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孙福荣、孙晓鸣、王美英 | 一、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关于关联交易的管理规定,避免和减少关联交易,自觉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利用本人在公司中 | 2019年6月19日,期限至2024年4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茂泰 2023年半年度报告
的地位,为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在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如果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执行相关回避制度,依法诚信地履行股东的义务,不会利用关联人的地位,就上述关联交易采取任何行动以促使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作出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决议; 三、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本人、本人控制的或本人任职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企业(如有)之间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交易价格公允,不损害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如本承诺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 月28日 | ||||||
其他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 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永茂泰出具的公开法律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根据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司法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损失。如果投资者依据承诺函起诉本所,赔偿责任及赔偿金额由被告所在地或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交易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确定。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所为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如能证明本所没有过错的除外。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本公司为永茂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所为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37020001号),如果因出具上述文件的执业行为存在过错,违反了法律法规、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拟定并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后施行的执业准则和规则以及诚信公允的原则,从而导致上述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由此给基于对该等文件的合理信赖而将其用于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投资决策的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等投资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 2019年6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永茂泰 2023年半年度报告
(3).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方名称 | 租赁资产情况 | 租赁资产涉及金额 | 租赁起始日 | 租赁终止日 | 租赁收益 | 租赁收益确定依据 | 租赁收益对公司影响 | 是否关联交易 | 关联关系 |
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华域皮尔博格(广德)有色零部件有限公司 | 生产厂房[注1] | 8,384.44 | 2018-5-1 | 2031-2-21 | 551.08 | 租赁协议 | 551.08 | 否 | |
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广德奥德伟尔零部件有限公司 | 生产厂房 | 2,381.68 | 2019-10-1 | 2040-2-1 | 162.37 | 租赁协议 | 162.37 | 否 | |
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安徽永恒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生产厂房 | 583.07 | 2018-11-1 | 2023-5-31 | 11.95 | 租赁协议 | 11.95 | 否 | |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成都有色铸造分公司 | 四川永学泰铝业有限公司 | 熔化车间[注2] | 2019-4-29 | 2024-4-28 | -70.92 | 租赁协议 | -70.92 | 否 | ||
烟台天富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 烟台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厂房 | 2022-6-12 | 2024-6-11 | -14.50 | 房屋租赁合同 | -14.50 | 否 |
租赁情况说明[注1]:该项租赁是公司之子公司为配套华域皮尔博格(广德)开展铝合金液厂内直供业务需要。[注2]:该项租赁是公司之子公司为配套一汽铸造成都有色开展铝合金液厂内直供业务需要。除此之外的其他租赁是公司之子公司或临近的其他外部企业生产经营需要。上述租赁根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租赁收益为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金额。
2、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 | 关联 关系 |
永茂泰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的关系 | (协议签署日) | 履行完毕 | 担保 | ||||||||||||
无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57,3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31,9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31,9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5.41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不适用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上述担保未包含子公司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担保。 |
3、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永茂泰 2023年半年度报告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4,173,000 | 48.93 | 37,251,900 | 37,251,900 | 161,424,900 | 48.93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24,173,000 | 48.93 | 37,251,900 | 37,251,900 | 161,424,900 | 48.93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3,500,000 | 5.32 | 4,050,000 | 4,050,000 | 17,550,000 | 5.32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10,673,000 | 43.61 | 33,201,900 | 33,201,900 | 143,874,900 | 43.61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29,627,000 | 51.07 | 38,888,100 | 38,888,100 | 168,515,100 | 51.07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29,627,000 | 51.07 | 38,888,100 | 38,888,100 | 168,515,100 | 51.07 | |||
三、股份总数 | 253,800,000 | 100.00 | 76,140,000 | 76,140,000 | 329,940,000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5月18日,公司实施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方案实施前的总股本253,8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9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实施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253,800,000股增至329,940,00股。
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永茂泰 2023年半年度报告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徐宏 | 78,452,244 | 0 | 23,535,673 | 101,987,917 | 首发限售 | 2024-3-8 |
徐文磊 | 13,500,000 | 0 | 4,050,000 | 17,550,000 | 首发限售 | 2024-3-8 |
徐娅芝 | 13,500,000 | 0 | 4,050,000 | 17,550,000 | 首发限售 | 2024-3-8 |
上海磊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746,000 | 0 | 3,223,800 | 13,969,800 | 首发限售 | 2024-3-8 |
周秋玲 | 4,275,756 | 0 | 1,282,727 | 5,558,483 | 首发限售 | 2024-3-8 |
上海宏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54,000 | 0 | 826,200 | 3,580,200 | 首发限售 | 2024-3-8 |
章雄辉 | 810,000 | 0 | 243,000 | 1,053,000 | 首发限售 | 2024-3-8 |
徐精女 | 135,000 | 0 | 40,500 | 175,500 | 首发限售 | 2024-3-8 |
合计 | 124,173,000 | 0 | 37,251,900 | 161,424,900 | / | / |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2,185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不适用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永茂泰 2023年半年度报告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徐宏 | 23,535,673 | 101,987,917 | 30.91 | 101,987,917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徐文磊 | 4,050,000 | 17,550,000 | 5.32 | 17,55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徐娅芝 | 4,050,000 | 17,550,000 | 5.32 | 17,550,00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上海磊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23,800 | 13,969,800 | 4.23 | 13,969,800 | 无 | 0 | 其他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339,252 | 6,506,813 | 1.97 | 0 | 无 | 0 | 其他 |
周秋玲 | 1,282,727 | 5,558,483 | 1.68 | 5,558,483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上海宏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26,200 | 3,580,200 | 1.09 | 3,580,200 | 无 | 0 | 其他 |
廖若雅 | 422,770 | 3,165,670 | 0.96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孙福荣 | 660,150 | 2,860,650 | 0.87 | 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大家资产-工商银行-大家资产-蓝筹精选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 1,260,481 | 2,095,951 | 0.64 | 0 | 无 | 0 | 其他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庚小盘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6,506,813 | 人民币普通股 | 6,506,813 | ||||
廖若雅 | 3,165,67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65,670 | ||||
孙福荣 | 2,860,650 | 人民币普通股 | 2,860,650 | ||||
大家资产-工商银行-大家资产-蓝筹精选5号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 2,095,951 | 人民币普通股 | 2,095,951 | ||||
王梅艳 | 2,029,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29,300 | ||||
袁嘉懿 | 1,87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72,000 | ||||
章玲敏 | 1,842,815 | 人民币普通股 | 1,842,815 | ||||
尤敏卫 | 1,82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20,000 | ||||
许建刚 | 1,797,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97,250 | ||||
钱卫霞 | 1,580,572 | 人民币普通股 | 1,580,572 |
永茂泰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徐文磊为徐宏之子,徐娅芝为徐宏之女,周秋玲为徐宏配偶,徐宏、徐文磊、徐娅芝、周秋玲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磊昶投资为徐娅芝控制的企业,宏芝投资为徐文磊控制的企业,磊昶投资、宏芝投资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徐宏 | 101,987,917 | 2024-3-8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
2 | 徐文磊 | 17,550,000 | 2024-3-8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
3 | 徐娅芝 | 17,550,000 | 2024-3-8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
4 | 上海磊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969,800 | 2024-3-8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
5 | 周秋玲 | 5,558,483 | 2024-3-8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
6 | 上海宏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580,200 | 2024-3-8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
7 | 章雄辉 | 1,053,000 | 2024-3-8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
8 | 徐精女 | 175,500 | 2024-3-8 | 0 | 首发上市之日起36个月不得转让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徐文磊为徐宏之子,徐娅芝为徐宏之女,周秋玲为徐宏配偶,徐宏、徐文磊、徐娅芝、周秋玲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磊昶投资为徐娅芝控制的企业,宏芝投资为徐文磊控制的企业,磊昶投资、宏芝投资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徐宏 | 董事长 兼总经理 | 78,452,244 | 101,987,917 | 23,535,673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徐文磊 | 董事 | 13,500,000 | 17,550,000 | 4,050,00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徐娅芝 | 董事 | 13,500,000 | 17,550,000 | 4,050,000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张志 | 董事 | 16,000 | 0 | -16,000 | 二级市场累计买入44,900股、累计卖出60,900股 |
应莎 | 监事 | 1,000 | 3,510 | 2,510 | 二级市场累计买入3,200股、累计卖出1,500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加810股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是公司2023年5月18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导致,另外,公司于2023年4月28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张志、应莎分别被选举为新任董事、监事,其二级市场买卖是在担任董事、监事之前的个人投资行为,不存在违反相关监管规定的情形。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33,122,226.28 | 163,415,709.06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76,557.4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789,858,871.45 | 718,193,077.92 | |
应收款项融资 | 212,910,365.67 | 265,156,996.27 | |
预付款项 | 115,267,916.47 | 81,575,864.95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1,606,674.78 | 5,056,379.32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507,635,333.00 | 594,319,649.29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60,297.99 | 270,669.54 | |
其他流动资产 | 19,178,608.38 | 45,215,735.86 | |
流动资产合计 | 1,990,040,294.02 | 1,875,280,639.69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3,918,018.02 | 578,885.99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93,630,632.27 | 97,599,055.25 | |
固定资产 | 990,448,055.98 | 1,013,143,528.76 | |
在建工程 | 170,294,352.38 | 173,144,116.6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1,392,604.40 | 1,871,466.18 | |
无形资产 | 70,601,013.75 | 74,037,717.86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86,579,899.10 | 79,475,758.6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7,953,147.83 | 19,845,238.4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6,039,380.75 | 19,444,170.79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460,857,104.48 | 1,479,139,938.60 | |
资产总计 | 3,450,897,398.50 | 3,354,420,578.2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19,902,638.89 | 846,902,488.65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341,312.98 | 2,728.34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0,060,000.00 | 29,360,000.00 | |
应付账款 | 180,833,987.03 | 189,353,033.61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6,247,028.01 | 44,447,882.36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20,199,709.22 | 51,686,443.31 | |
应交税费 | 26,190,485.36 | 32,385,958.20 | |
其他应付款 | 460,138.82 | 2,235,810.8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3,360,738.38 | 1,165,432.28 | |
其他流动负债 | 6,330,596.94 | 5,771,843.63 | |
流动负债合计 | 1,066,926,635.63 | 1,203,311,621.2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239,6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731,143.84 | 739,993.30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521,820.32 | 986,055.35 | |
递延收益 | 71,265,406.33 | 76,236,525.33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314,118,370.49 | 77,962,573.98 |
负债合计 | 1,381,045,006.12 | 1,281,274,195.2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29,940,000.00 | 253,8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26,424,677.33 | 902,564,677.33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24,892,062.64 | 20,942,477.70 | |
盈余公积 | 31,679,838.76 | 31,679,838.76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856,915,813.65 | 864,159,389.2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69,852,392.38 | 2,073,146,383.07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2,069,852,392.38 | 2,073,146,383.0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3,450,897,398.50 | 3,354,420,578.29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玥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1,044,706.49 | 39,341,804.22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76,557.48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186,727,146.94 | 193,338,113.38 | |
应收款项融资 | 117,545,819.52 | 151,380,253.16 | |
预付款项 | 64,228,890.47 | 659,948.84 | |
其他应收款 | 839,322,653.59 | 673,109,045.8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697,817.52 | 14,673,705.53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460,297.99 | 270,669.54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751,343.91 | 13,751,343.9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95,778,676.43 | 1,088,601,441.95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3,918,018.02 | 578,885.99 | |
长期股权投资 | 818,325,834.47 | 818,325,834.4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33,872,598.74 | 35,334,786.61 | |
固定资产 | 12,269,592.72 | 17,711,158.73 | |
在建工程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363,758.61 | 369,354.85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665,842.25 | 2,036,992.40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71,415,644.81 | 874,357,013.05 | |
资产总计 | 2,167,194,321.24 | 1,962,958,455.0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02,902,638.89 | 326,164,521.9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604,920.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10,000,000.00 | 95,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4,750,973.70 | 22,076,942.58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7,398,999.83 | ||
应付职工薪酬 | 2,389,678.78 | 15,192,824.60 | |
应交税费 | 15,644,275.88 | 13,582,713.97 | |
其他应付款 | 165,463,033.76 | 73,817,039.8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629,154,520.84 | 545,834,043.0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3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083,170.26 | 1,233,454.6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1,083,170.26 | 1,233,454.66 | |
负债合计 | 760,237,691.10 | 547,067,497.6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329,940,000.00 | 253,8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830,667,848.76 | 906,807,848.7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968.25 | ||
盈余公积 | 31,679,838.76 | 31,679,838.76 | |
未分配利润 | 214,667,974.37 | 223,603,269.8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406,956,630.14 | 1,415,890,957.3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167,194,321.24 | 1,962,958,455.00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玥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1,505,334,032.99 | 1,665,226,109.21 | |
其中:营业收入 | 1,505,334,032.99 | 1,665,226,109.21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509,027,233.85 | 1,594,989,870.34 | |
其中:营业成本 | 1,414,223,449.89 | 1,472,257,954.13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7,990,813.33 | 5,454,214.88 | |
销售费用 | 4,768,961.42 | 5,239,663.67 | |
管理费用 | 34,477,316.63 | 42,475,342.72 | |
研发费用 | 40,424,890.23 | 56,435,598.57 | |
财务费用 | 7,141,802.35 | 13,127,096.37 | |
其中:利息费用 | 11,440,297.68 | 17,118,061.03 | |
利息收入 | 1,054,583.06 | 363,894.06 | |
加:其他收益 | 18,973,497.01 | 33,409,667.70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503,183.77 | -26,688,680.3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338,584.64 | -15,164,172.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927,114.60 | 104,983.21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154,934.12 | -4,089,671.9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5,635.68 | 74,538.42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19,156.66 | 57,882,903.89 | |
加:营业外收入 | 27,079.72 | 672.15 | |
减:营业外支出 | 1,278,504.41 | 1,198,734.88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070,581.35 | 56,684,841.16 | |
减:所得税费用 | -4,725,214.41 | 6,638,815.37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54,633.06 | 50,046,025.79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54,633.06 | 50,046,025.79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654,633.06 | 50,046,025.7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654,633.06 | 50,046,025.7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654,633.06 | 50,046,025.7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1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15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玥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534,810,352.61 | 744,247,087.20 | |
减:营业成本 | 510,662,201.54 | 692,667,275.58 | |
税金及附加 | 1,927,249.16 | 1,373,379.67 | |
销售费用 | 541,141.93 | 1,307,044.01 | |
管理费用 | 11,124,691.53 | 17,265,246.42 | |
研发费用 | |||
财务费用 | 4,538,253.96 | 5,210,946.17 | |
其中:利息费用 | 6,233,900.90 | 7,956,954.46 | |
利息收入 | 521,113.01 | 278,172.45 | |
加:其他收益 | 540,180.54 | 998,111.0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328,355.34 | -21,552,873.98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04,920.00 | -9,745,747.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36,470.73 | 1,418,991.6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2,025.37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48,165.05 | -2,458,322.89 | |
加:营业外收入 | |||
减:营业外支出 | 257,185.2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48,165.05 | -2,715,508.16 | |
减:所得税费用 | 785,251.79 | -626,571.0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62,913.26 | -2,088,937.1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962,913.26 | -2,088,937.1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962,913.26 | -2,088,937.1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玥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885,608,547.70 | 1,874,891,558.0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0,959,229.68 | 8,183,275.01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628,902.49 | 58,606,614.6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32,196,679.87 | 1,941,681,447.75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593,498,301.22 | 1,771,142,829.5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25,073,586.79 | 112,602,939.8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8,376,859.99 | 113,500,721.0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9,227,178.88 | 49,489,680.7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16,175,926.88 | 2,046,736,171.2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020,752.99 | -105,054,723.5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417,114.96 | 1,334,430.85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449,541.35 | 85,710,688.2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866,656.31 | 87,045,119.0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9,652,425.76 | 80,403,584.4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7,462,749.19 | 139,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97,115,174.95 | 219,403,584.47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71,248,518.64 | -132,358,465.3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898,066,443.61 | 782,972,373.06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98,066,443.61 | 782,972,373.06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65,180,000.00 | 427,244,699.6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9,709,633.66 | 49,239,877.9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35,062.58 | 321,395.6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85,524,696.24 | 476,805,973.19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2,541,747.37 | 306,166,399.87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886,768.66 | 1,409,393.59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2,200,750.38 | 70,162,604.54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6,483,795.98 | 94,719,130.5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8,684,546.36 | 164,881,735.10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玥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373,443,618.16 | 440,368,717.7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6,611,607.12 | 107,450,541.9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80,055,225.28 | 547,819,259.6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39,424,663.74 | 423,192,030.50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2,708,859.18 | 21,133,503.1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4,481,442.93 | 49,891,708.8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83,633,482.13 | 45,199,362.9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60,248,447.97 | 539,416,605.4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193,222.69 | 8,402,654.2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619,629.16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138,224.80 | 69,516,543.83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757,853.96 | 69,516,543.8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927,942.55 | 2,576,624.1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527,285.80 | 116,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455,228.35 | 118,576,624.15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697,374.39 | -49,060,080.32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90,000,000.00 | 272,68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90,000,000.00 | 272,68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62,680,000.00 | 150,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6,713,992.69 | 42,040,426.68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9,393,992.69 | 192,040,426.68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0,606,007.31 | 80,639,573.3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832,972.04 | 156.15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0,548,382.27 | 39,982,303.3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9,341,804.22 | 28,004,805.8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9,890,186.49 | 67,987,109.22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玥
永茂泰 2023年半年度报告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53,800,000.00 | 902,564,677.33 | 20,942,477.70 | 31,679,838.76 | 864,159,389.28 | 2,073,146,383.07 | 2,073,146,383.0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53,800,000.00 | 902,564,677.33 | 20,942,477.70 | 31,679,838.76 | 864,159,389.28 | 2,073,146,383.07 | 2,073,146,383.0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6,140,000.00 | -76,140,000.00 | 3,949,584.94 | -7,243,575.63 | -3,293,990.69 | -3,293,990.6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654,633.06 | 2,654,633.06 | 2,654,633.0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898,208.69 | -9,898,208.69 | -9,898,208.6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898,208.69 | -9,898,208.69 | -9,898,208.69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76,140,000.00 | -76,14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76,140,000.00 | -76,140,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永茂泰 2023年半年度报告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3,949,584.94 | 3,949,584.94 | 3,949,584.94 | ||||||||||||
1.本期提取 | 7,645,890.12 | 7,645,890.12 | 7,645,890.12 | ||||||||||||
2.本期使用 | 3,696,305.18 | 3,696,305.18 | 3,696,305.1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29,940,000.00 | 826,424,677.33 | 24,892,062.64 | 31,679,838.76 | 856,915,813.65 | 2,069,852,392.38 | 2,069,852,392.38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8,000,000.00 | 968,364,677.33 | 15,862,197.99 | 31,266,632.67 | 804,218,402.68 | 2,007,711,910.67 | 2,007,711,910.6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8,000,000.00 | 968,364,677.33 | 15,862,197.99 | 31,266,632.67 | 804,218,402.68 | 2,007,711,910.67 | 2,007,711,910.6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5,800,000.00 | -65,800,000.00 | 2,639,587.67 | 16,206,025.79 | 18,845,613.46 | 18,845,613.4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0,046,025.79 | 50,046,025.79 | 50,046,025.7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3,840,000.00 | -33,840,000.00 | -33,84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 | -33,840,000.00 | -33,840,000.00 | -33,840,000.00 |
永茂泰 2023年半年度报告
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65,800,000.00 | -65,80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65,800,000.00 | -65,800,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2,639,587.67 | 2,639,587.67 | 2,639,587.67 | ||||||||||||
1.本期提取 | 6,482,377.40 | 6,482,377.40 | 6,482,377.40 | ||||||||||||
2.本期使用 | 3,842,789.73 | 3,842,789.73 | 3,842,789.7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3,800,000.00 | 902,564,677.33 | 18,501,785.66 | 31,266,632.67 | 820,424,428.47 | 2,026,557,524.13 | 2,026,557,524.13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玥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53,800,000.00 | 906,807,848.76 | 31,679,838.76 | 223,603,269.80 | 1,415,890,957.3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53,800,000.00 | 906,807,848.76 | 31,679,838.76 | 223,603,269.80 | 1,415,890,957.32 |
永茂泰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6,140,000.00 | -76,140,000.00 | 968.25 | -8,935,295.43 | -8,934,327.1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962,913.26 | 962,913.2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9,898,208.69 | -9,898,208.6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9,898,208.69 | -9,898,208.69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76,140,000.00 | -76,14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76,140,000.00 | -76,140,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968.25 | 968.25 | |||||||||
1.本期提取 | 879,899.80 | 879,899.80 | |||||||||
2.本期使用 | 878,931.55 | 878,931.5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329,940,000.00 | 830,667,848.76 | 968.25 | 31,679,838.76 | 214,667,974.37 | 1,406,956,630.14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88,000,000.00 | 972,607,848.76 | 31,266,632.67 | 253,724,414.95 | 1,445,598,896.3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88,000,000.00 | 972,607,848.76 | 31,266,632.67 | 253,724,414.95 | 1,445,598,896.3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65,800,000.00 | -65,800,000.00 | 131,097.95 | 0.00 | -35,928,937.15 | -35,797,839.2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088,937.15 | -2,088,937.15 |
永茂泰 2023年半年度报告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3,840,000.00 | -33,840,0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3,840,000.00 | -33,840,0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65,800,000.00 | -65,800,000.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65,800,000.00 | -65,800,000.00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31,097.95 | 131,097.95 | |||||||||
1.本期提取 | 862,712.41 | 862,712.41 | |||||||||
2.本期使用 | 731,614.46 | 731,614.46 | |||||||||
(六)其他 | 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53,800,000.00 | 906,807,848.76 | 131,097.95 | 31,266,632.67 | 217,795,477.80 | 1,409,801,057.18 |
公司负责人:徐宏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范玥
三、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徐宏、徐小飞共同出资组建,于2002年8月12日在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浦分局登记注册,总部位于上海市。公司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10118742121602R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32,994.00万元,股份总数32,994万股(每股面值1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6,142.49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A股16,851.51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永茂泰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3号)核准,公司已于2021年3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本公司属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行业。主要经营活动为铝合金锭、铝合金液及汽车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2023年8月25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批准对外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四川永学泰铝业有限公司、烟台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重庆永茂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7家子公司纳入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业务的营业周期较短,以12个月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7.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列示于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10.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
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
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
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 款项性质 | 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存在减值的,否则不计提坏账准备 |
(2)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含,下同) | 5 |
1-2年 | 10 |
2-3年 | 30 |
3年以上 | 100 |
13.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 | 票据类型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
14.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 | 账龄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往来 | 款项性质 | 除有确凿证据表明其存在减值的,否则不计提坏账准备 |
长期应收款——融资租赁保证金 | 逾期天数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15.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周转材料
按照使用期限进行摊销。
1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列示,将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作为合同资产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
长期应收款—融资租赁保证金 | 逾期天数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
21.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
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存在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认定为共同控制。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认定为重大影响。
(2).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在购买日按照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①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②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判断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把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③除企业合并形成以外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以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4).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方法
1)个别财务报表
对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剩余股权,对被投资单位仍具有重大影响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实施共同控制的,转为权益法核算;不能再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2)合并财务报表
①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在丧失控制权之前,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资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丧失对原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应当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至丧失控制权,且属于“一揽子交易”的
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2.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
1)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和已出租的建筑物。
2)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并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23.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5-20 | 5% | 19.00%-4.75%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31.67%-19.00%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 | 5% | 23.75%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3)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3)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4)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等,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项目 | 摊销年限(年) |
土地使用权 | 50 |
软件 | 5 |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
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31.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核算已经支出,摊销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发生额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分期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
33.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2)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
1)在职工为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对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通常包括下列步骤:
①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作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所属期间。同时,对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③期末,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三部分,其中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辞退福利,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1)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2)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的其他长期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将其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服务成本、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以及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等组成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因对外提供担保、诉讼事项、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等或有事项形成的义务成为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公司,且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的计量时,公司将该项义务确认为预计负债。
(2).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并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
36.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37.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①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②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③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①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②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③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④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⑥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收入计量原则
①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②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③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④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销售铝合金锭、铝合金液、汽车零部件等产品,同时对不同方法及客户采用不同的销售模式:
1)铝合金销售业务
公司铝合金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取得客户签收单或结算清单、已收取价款或取得收款权利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时确认。
2)汽车零部件销售业务
公司汽车零部件销售业务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内销收入对于直接发往客户的,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合同约定交货地点并由客户确认接受、取得客户签收单后确认;对于采用中
间仓的,在公司将产品运送至指定的中间仓、取得客户实际领用清单后确认。外销收入采用EXW条款的,客户指定承运人上门提货后确认收入;采用FOB条款的,以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后确认收入;采用FCA条款的,以产品交付予客户指定承运人并办理清关手续后确认收入;采用DAP条款的,以产品运送至客户指定收货地点、客户验收或领用后确认。
39.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2).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
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4).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
42.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作为出租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作为出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25% |
增值税 | 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按13%、9%的税率计缴,公司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3%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7%、5%、1%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15 |
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15 |
四川永学泰铝业有限公司 | 15 |
重庆永茂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 |
烟台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20 |
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2020年11月12日,子公司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编号为GR20203100353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公司正处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期,预计能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故该公司2023年1-6月企业所得税暂按15%预缴。
(2).2020年8月17日,子公司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取得编号为GR202034001814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截至2023年6月30日,该公司正处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重新认定期,预计能够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故该公司2023年1-6月企业所得税暂按15%预缴。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3月10日下发的《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14号),子公司四川永学泰铝业有限公司
和重庆永茂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符合以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标准,该公司本期企业所得税减按15%的税率计缴。
(4).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及《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2号)。子公司烟台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规定,上述公司本期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5).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2020年2月7日下发的《关于印发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沪府规〔2020〕3号),本公司本期免征租金相应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6).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加快经济恢复和重振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府规〔2020〕3号),本公司本期减免第二、三季度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7).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0号)。子公司烟台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规定,上述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36,008.39 | 16.39 |
银行存款 | 323,877,922.92 | 156,380,758.74 |
其他货币资金 | 9,208,294.97 | 7,034,933.93 |
合计 | 333,122,226.28 | 163,415,709.06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其他说明:
期末银行存款中有50,000,000.00元定期存单用于借款质押,银行定期存单7,877,100元;期末其他货币资金有远期结售汇保证金5,406,059.92元,使用受限。
2、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2,076,557.48 | |
其中: | ||
远期结售汇合约 | 2,076,557.48 | |
合计 | 2,076,557.48 |
3、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应收账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26,952,328.90 |
1年以内小计 | 826,952,328.90 |
1至2年 | 4,472,431.15 |
2至3年 | 327,101.37 |
3年以上 | 776,251.06 |
合计 | 832,528,112.48 |
永茂泰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832,528,112.48 | 100.00 | 42,669,241.03 | 5.13 | 789,858,871.45 | 760,189,034.00 | 100.00 | 41,995,956.08 | 5.52 | 718,193,077.9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832,528,112.48 | 100.00 | 42,669,241.03 | 5.13 | 789,858,871.45 | 760,189,034.00 | 100.00 | 41,995,956.08 | 5.52 | 718,193,077.92 |
合计 | 832,528,112.48 | 100.00 | 42,669,241.03 | 5.13 | 789,858,871.45 | 760,189,034.00 | 100.00 | 41,995,956.08 | 5.52 | 718,193,077.9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小计 | 826,952,328.90 | 41,347,616.45 | 5 |
1至2年 | 4,472,431.15 | 447,243.11 | 10 |
2至3年 | 327,101.37 | 98,130.41 | 30 |
3年以上 | 776,251.06 | 776,251.06 | 100 |
合计 | 832,528,112.48 | 42,669,241.03 | 5.1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1,995,956.08 | 673,284.95 | 42,669,241.03 | |||
合计 | 41,995,956.08 | 673,284.95 | 42,669,241.0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华域皮尔博格有色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 128,932,672.71 | 15.49 | 6,446,633.64 |
华域皮尔博格(广德)有色零部件有限公司 | 121,096,753.51 | 14.55 | 6,054,837.68 |
华域皮尔博格安亭(上海)有色零部件有限公司 | 71,341,244.73 | 8.57 | 3,567,062.24 |
上汽通用汽车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 | 59,195,917.63 | 7.11 | 3,113,333.22 |
一汽铸造有限公司成都有色铸造分公司 | 42,148,728.51 | 5.06 | 2,107,436.43 |
合计 | 422,715,317.09 | 50.78 | 21,289,303.21 |
(6).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6、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12,910,365.67 | 265,156,996.27 |
合计 | 212,910,365.67 | 265,156,996.27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521,592,369.49 |
小计 | 521,592,369.49 |
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人是商业银行,由于商业银行具有较高的信用,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本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7、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91,816,764.00 | 79.66 | 79,996,590.39 | 98.06 |
1至2年 | 23,228,720.18 | 20.15 | 1,256,842.25 | 1.54 |
2至3年 | 222,432.29 | 0.19 | 322,432.31 | 0.40 |
合计 | 115,267,916.47 | 100.00 | 81,575,864.9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上海五锐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 43,500,000.01 | 37.74 |
厦门国贸同歆实业有限公司 | 20,971,224.47 | 18.19 |
上海天元锰业有限公司 | 4,355,200.00 | 3.78 |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 3,780,000.02 | 3.28 |
广德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 3,169,547.72 | 2.75 |
合计 | 75,775,972.22 | 65.74 |
8、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11,606,674.78 | 5,056,379.32 |
合计 | 11,606,674.78 | 5,056,379.32 |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1,434,307.57 |
1年以内小计 | 11,434,307.57 |
1至2年 | 414,903.26 |
2至3年 | 82,035.65 |
3年以上 | 2,127,116.85 |
合计 | 14,058,363.33 |
(2).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6,436,999.63 | 6,313,680.31 |
其他 | 7,621,363.70 | 1,122,425.40 |
合计 | 14,058,363.33 | 7,436,105.71 |
(3).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42,785.87 | 42,300.33 | 2,094,640.19 | 2,379,726.39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21,269.84 | 21,269.84 | ||
--转入第三阶段 | -8,203.57 | 8,203.57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35,905.13 | -12,826.93 | 48,883.96 | 71,962.16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257,421.16 | 42,539.68 | 2,151,727.72 | 2,451,688.5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广德市新杭镇人民政府零余额账户 | 应收暂付款 | 5,813,634.11 | 1年以内 | 41.35 | 290,681.71 |
上海天元锰业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2,444,800.00 | 1年以内 | 17.39 | 122,240.00 |
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857,250.00 | 1年以内 | 13.21 | 92,862.50 |
烟台市福山区非税收入 | 押金保证金 | 954,091.00 | 3年以上 | 6.79 | 954,091.00 |
广德新奥燃气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550,000.00 | 3年以上 | 3.91 | 550,000.00 |
合计 | / | 11,619,775.11 | / | 82.65 | 2,009,875.21 |
(7).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9、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27,916,052.70 | 227,916,052.70 | 256,401,966.26 | 256,401,966.26 | ||
在产品 | 69,877,966.10 | 3,721,214.49 | 66,156,751.61 | 99,730,244.78 | 3,380,647.81 | 96,349,596.97 |
库存商品 | 139,534,540.94 | 4,035,952.24 | 135,498,588.70 | 189,266,249.10 | 3,497,447.73 | 185,768,801.37 |
发出商品 | 22,117,139.28 | 170,323.72 | 21,946,815.56 | 12,036,959.79 | 110,288.74 | 11,926,671.05 |
低值易耗品 | 37,262,791.73 | 11,739,992.07 | 25,522,799.66 | 42,793,181.06 | 13,098,859.42 | 29,694,321.64 |
周转材料 | 10,160,550.68 | 10,160,550.68 | 11,982,221.11 | 11,982,221.11 |
委托加工物资 | 1,990,971.22 | 1,990,971.22 | 2,196,070.89 | 2,196,070.89 | ||
在途物资 | 18,442,802.87 | 18,442,802.87 | ||||
合计 | 527,302,815.52 | 19,667,482.52 | 507,635,333.00 | 614,406,892.99 | 20,087,243.70 | 594,319,649.29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在产品 | 3,380,647.81 | 340,566.68 | 3,721,214.49 | |||
库存商品 | 3,497,447.73 | 1,930,449.57 | 1,391,945.06 | 4,035,952.24 | ||
发出商品 | 110,288.74 | 110,288.74 | ||||
低值易耗品 | 13,098,859.42 | 883,917.87 | 2,182,750.24 | 11,800,027.05 | ||
合计 | 20,087,243.70 | 3,154,934.12 | 3,574,695.30 | 19,667,482.52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1、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 460,297.99 | 270,669.54 |
合计 | 460,297.99 | 270,669.54 |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 3,669,531.48 | 23,044,011.56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11,931,194.31 | 18,593,841.71 |
抵债资产[注] | 3,577,882.59 | 3,577,882.59 |
合计 | 19,178,608.38 | 45,215,735.86 |
其他说明:
[注]因上海富翊装饰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未按期向公司偿还拆借款,2019年5月经法院裁定以其质押的木地板抵偿部分债务。
14、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6、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分期收款销售商品 | 4,148,722.42 | 230,704.40 | 3,918,018.02 | 611,443.93 | 32,557.94 | 578,885.99 | |
合计 | 4,148,722.42 | 230,704.40 | 3,918,018.02 | 611,443.93 | 32,557.94 | 578,885.99 | / |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17、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5,043,142.44 | 15,146,680.35 | 110,189,822.7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301,974.00 | 3,301,974.00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3,301,974.00 | 3,301,974.0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253,177.64 | 577,495.70 | 5,830,673.34 | |
(1)处置 | 5,253,177.64 | 577,495.70 | 5,830,673.34 | |
4.期末余额 | 89,789,964.80 | 17,871,158.65 | 107,661,123.45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11,197,743.70 | 1,393,023.84 | 12,590,767.5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41,021.61 | 360,618.42 | 2,601,640.03 | |
(1)计提或摊销 | 2,241,021.61 | 151,493.40 | 2,392,515.01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209,125.02 | 209,125.0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104,440.40 | 57,475.99 | 1,161,916.39 | |
(1)处置 | 1,104,440.40 | 57,475.99 | 1,161,916.39 | |
4.期末余额 | 12,334,324.91 | 1,696,166.27 | 14,030,491.18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7,455,639.89 | 16,174,992.38 | 93,630,632.2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3,845,398.74 | 13,753,656.51 | 97,599,055.25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990,448,055.98 | 1,013,143,528.76 |
合计 | 990,448,055.98 | 1,013,143,528.76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通用设备 | 专用设备 | 运输工具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310,874,538.13 | 28,893,118.33 | 1,410,987,239.65 | 19,853,250.93 | 1,770,608,147.04 |
2.本期增加金额 | 7,953,147.43 | 4,488,509.33 | 48,645,590.58 | 3,661,106.18 | 64,748,353.52 |
(1)购置 | 848,322.14 | 3,534,205.18 | 12,584,770.29 | 3,507,123.88 | 20,474,421.49 |
(2)在建工程转入 | 1,851,647.65 | 954,304.15 | 36,060,820.29 | 153,982.30 | 39,020,754.39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5,253,177.64 | 5,253,177.6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455,727.54 | 1,512,012.53 | 10,967,740.07 | ||
(1)处置或报废 | 8,679,028.51 | 1,512,012.53 | 10,191,041.04 | ||
(2)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 776,699.03 | 776,699.03 | |||
4.期末余额 | 318,827,685.56 | 33,381,627.66 | 1,450,177,102.69 | 22,002,344.58 | 1,824,388,760.4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81,987,919.01 | 16,785,534.75 | 646,049,182.96 | 12,641,981.56 | 757,464,618.28 |
2.本期增加金额 | 8,269,774.35 | 3,956,658.30 | 67,241,091.69 | 1,633,292.83 | 81,100,817.17 |
(1)计提 | 7,165,333.95 | 3,956,658.30 | 67,241,091.69 | 1,633,292.83 | 79,996,376.77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1,104,440.40 | 1,104,440.40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02,101.72 | 2,552,955.55 | 469,673.67 | 4,624,730.94 | |
(1)处置或报废 | 1,602,101.72 | 2,552,955.55 | 469,673.67 | 4,624,730.94 | |
4.期末余额 | 90,257,693.36 | 19,140,091.33 | 710,737,319.10 | 13,805,600.72 | 833,940,704.51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8,569,992.20 | 14,241,536.33 | 739,439,783.59 | 8,196,743.86 | 990,448,055.98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8,886,619.12 | 12,107,583.58 | 764,938,056.69 | 7,211,269.37 | 1,013,143,528.76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山东烟台厂房 | 10,782,404.77 | 因子公司山东零部件厂房为整体规划的连体建筑,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厂房为整体规划的一部分,尚未全部建设完毕,暂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
小计 | 10,782,404.77 |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70,294,352.38 | 173,144,116.66 |
合计 | 170,294,352.38 | 173,144,116.66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汽车关键零部件精密加工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5,266,185.42 | 5,266,185.42 | 3,678,815.17 | 3,678,815.17 | ||
节能型及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 32,623,499.25 | 32,623,499.25 | 31,074,826.75 | 31,074,826.75 | ||
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 12,784,036.52 | 12,784,036.52 | 23,660,181.54 | 23,660,181.54 | ||
零星建筑工程 | 4,570,703.17 | 4,570,703.17 | 3,785,057.39 | 3,785,057.39 | ||
在安装设备 | 48,954,868.05 | 48,954,868.05 | 55,776,933.35 | 55,776,933.35 | ||
16万吨高性能铝合金材料项目 | 66,095,059.97 | 66,095,059.97 | 55,168,302.46 | 55,168,302.46 | ||
合计 | 170,294,352.38 | 170,294,352.38 | 173,144,116.66 | 173,144,116.66 |
永茂泰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汽车关键零部件精密加工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518,815,300 | 3,678,815.17 | 11,031,627.91 | 9,444,257.66 | 5,266,185.42 | 77.15 | 在建 | 自筹和募集资金 | ||||
节能型及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 459,427,100 | 31,074,826.75 | 1,548,672.50 | 32,623,499.25 | 100.00 | 在建 | 自筹和募集资金 | |||||
汽车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 23,660,181.54 | 148,100.18 | 11,024,245.20 | 12,784,036.52 | 在建 | 自筹资金 | ||||||
零星建筑工程 | 3,785,057.39 | 796,905.96 | 11,260.18 | 4,570,703.17 | 在建 | 自筹资金 | ||||||
在安装设备 | 55,776,933.35 | 11,718,926.05 | 18,540,991.35 | 48,954,868.05 | 在安装 | 自筹资金 | ||||||
16万吨高性能铝合金材料项目 | 55,168,302.46 | 10,926,757.51 | 66,095,059.97 | 在建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978,242,400 | 173,144,116.66 | 36,170,990.11 | 39,020,754.39 | 170,294,352.38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083,676.49 | 4,083,676.49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6,763.35 | 296,763.3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4,380,439.84 | 4,380,439.84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212,210.31 | 2,212,210.31 |
2.本期增加金额 | 775,625.13 | 775,625.13 |
(1)计提 | 775,625.13 | 775,625.1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987,835.44 | 2,987,835.4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92,604.40 | 1,392,604.40 |
2.期初账面价值 | 1,871,466.18 | 1,871,466.18 |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应用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81,355,117.94 | 4,078,835.51 | 85,433,953.45 |
2.本期增加金额 | 577,495.70 | 316,037.74 | 893,533.44 |
(1)购置 | 316,037.74 | 316,037.74 |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577,495.70 | 577,495.70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内部研发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301,974.00 | 3,301,974.00 | |
(1)其他转出 | 3,301,974.00 | 3,301,974.00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8,630,639.64 | 4,394,873.25 | 83,025,512.89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9,492,238.07 | 1,903,997.52 | 11,396,235.59 |
2.本期增加金额 | 863,404.85 | 371,369.78 | 1,234,774.63 |
(1)计提 | 808,542.80 | 371,369.78 | 1,179,912.58 |
(2)投资性房地产转入 | 54,862.05 | 54,862.0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06,511.08 | 206,511.08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206,511.08 | 206,511.08 | |
4.期末余额 | 10,149,131.84 | 2,275,367.30 | 12,424,499.14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8,481,507.80 | 2,119,505.95 | 70,601,013.75 |
2.期初账面价值 | 71,862,879.87 | 2,174,837.99 | 74,037,717.86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商誉
(1).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9、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模具 | 79,261,090.41 | 19,456,696.12 | 12,285,868.82 | 86,431,917.71 | |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 | 214,668.21 | 66,686.82 | 147,981.39 | ||
合计 | 79,475,758.62 | 19,456,696.12 | 12,352,555.64 | 86,579,899.10 |
30、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61,841,144.29 | 11,206,287.83 | 61,369,834.75 | 10,770,519.85 |
预计负债 | 2,521,820.32 | 378,273.05 | 986,055.35 | 147,908.30 |
预提费用 | 10,488,756.22 | 1,573,313.43 | 9,637,256.20 | 1,445,588.43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4,997,768.96 | 2,310,157.34 | 11,834,314.87 | 1,787,748.81 |
可抵扣亏损 | 97,626,579.30 | 15,967,780.97 | 71,793,857.14 | 10,769,078.58 |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3,341,312.98 | 501,196.95 | 2,728.34 | 409.25 |
递延收益 | 2,929,256.32 | 439,388.45 | 2,985,831.58 | 447,874.74 |
租赁负债 | 754,865.89 | 113,229.88 | 1,193,969.12 | 179,095.37 |
合计 | 194,501,504.28 | 32,489,627.90 | 159,803,847.35 | 25,548,223.33 |
(2).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29,661,895.91 | 4,449,284.39 | 33,418,191.79 | 5,012,728.77 |
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2,076,557.48 | 519,139.37 | ||
使用权资产 | 581,304.56 | 87,195.68 | 1,140,777.97 | 171,116.70 |
合计 | 30,243,200.47 | 4,536,480.07 | 36,635,527.24 | 5,702,984.84 |
(3).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536,480.07 | 27,953,147.83 | 5,702,984.84 | 19,845,238.49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536,480.07 | 5,702,984.84 |
(4).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2,451,688.55 | 2,379,726.39 |
可抵扣亏损 | 53,861,713.78 | 46,240,990.09 |
合计 | 56,313,402.33 | 48,620,716.48 |
(5).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 | 4,539,108.34 | ||
2024年 | 12,747,167.52 | 12,747,167.52 | |
2025年 | 12,621,469.66 | 12,621,469.66 | |
2026年 | 6,596,623.09 | 6,596,623.09 | |
2027年 | 9,736,621.48 | 9,736,621.48 | |
2028年 | 12,159,832.03 | ||
合计 | 53,861,713.78 | 46,240,990.09 | / |
31、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预付模具款 | 235,000.00 | 235,000.00 | 1,196,991.15 | 1,196,991.15 | ||
预付设备款 | 15,804,380.75 | 15,804,380.75 | 18,247,179.64 | 18,247,179.64 | ||
合计 | 16,039,380.75 | 16,039,380.75 | 19,444,170.79 | 19,444,170.79 |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信用借款 | 350,194,305.56 | 85,051,180.55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70,070,583.33 | |
抵押借款 | 55,557,658.34 | |
保证借款 | 319,708,333.33 | 586,223,066.43 |
质押借款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合计 | 719,902,638.89 | 846,902,488.65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728.34 | 3,338,584.64 | 3,341,312.98 | |
其中: | ||||
远期结售汇合约 | 2,728.34 | 2,733,664.64 | 2,736,392.98 | |
期货合约 | 604,920.00 | 604,920.00 | ||
合计 | 2,728.34 | 3,338,584.64 | 3,341,312.98 |
34、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30,060,000.00 | 29,360,000.00 |
合计 | 30,060,000.00 | 29,360,00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元。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材料款 | 143,713,921.97 | 136,212,244.93 |
工程及设备款 | 32,661,181.40 | 46,950,434.43 |
其他 | 4,458,883.66 | 6,190,354.25 |
合计 | 180,833,987.03 | 189,353,033.61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37、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8、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56,247,028.01 | 44,447,882.36 |
合计 | 56,247,028.01 | 44,447,882.36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9、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44,184,130.71 | 86,129,160.79 | 112,677,840.95 | 17,635,450.55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502,312.60 | 7,393,082.70 | 12,331,136.63 | 2,564,258.67 |
合计 | 51,686,443.31 | 93,522,243.49 | 125,008,977.58 | 20,199,709.22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39,372,949.40 | 74,242,370.32 | 98,286,900.76 | 15,328,418.96 |
二、职工福利费 | 22,768.00 | 4,757,367.11 | 4,748,300.75 | 31,834.36 |
三、社会保险费 | 3,380,029.55 | 4,869,115.34 | 6,293,803.62 | 1,955,341.27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950,671.23 | 4,419,010.89 | 5,908,786.00 | 1,460,896.12 |
工伤保险费 | 429,358.32 | 450,104.45 | 385,017.62 | 494,445.15 |
四、住房公积金 | 1,301,994.00 | 2,147,133.64 | 3,257,915.64 | 191,212.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106,389.76 | 113,174.38 | 90,920.18 | 128,643.96 |
合计 | 44,184,130.71 | 86,129,160.79 | 112,677,840.95 | 17,635,450.55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7,277,099.35 | 7,141,628.83 | 12,119,650.56 | 2,299,077.62 |
2、失业保险费 | 225,213.25 | 251,453.87 | 211,486.07 | 265,181.05 |
合计 | 7,502,312.60 | 7,393,082.70 | 12,331,136.63 | 2,564,258.67 |
40、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20,793,608.60 | 25,563,619.70 |
企业所得税 | 2,082,614.18 | 3,343,963.34 |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 286,620.88 | 351,230.09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74,887.39 | 474,626.35 |
房产税 | 1,134,890.58 | 1,071,103.85 |
土地使用税 | 503,930.56 | 432,238.99 |
教育费附加 | 215,317.71 | 243,306.59 |
地方教育附加 | 145,826.04 | 162,204.43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96,395.92 | 240,394.80 |
印花税 | 514,091.84 | 458,109.16 |
环保税 | 42,301.66 | 45,160.90 |
合计 | 26,190,485.36 | 32,385,958.20 |
41、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460,138.82 | 2,235,810.86 |
合计 | 460,138.82 | 2,235,810.86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100,079.97 | 100,079.97 |
应付暂收款 | 360,058.85 | 2,135,730.89 |
合计 | 460,138.82 | 2,235,810.86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2、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2,400,000.00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960,738.38 | 1,165,432.28 |
合计 | 23,360,738.38 | 1,165,432.28 |
44、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6,330,596.94 | 5,771,843.63 |
合计 | 6,330,596.94 | 5,771,843.6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109,600,000.00 | |
信用借款 | 130,000,000.00 | |
合计 | 239,600,000.00 |
46、应付债券
(1).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厂房租赁 | 731,143.84 | 739,993.30 |
合计 | 731,143.84 | 739,993.30 |
48、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产品质量保证 | 986,055.35 | 2,521,820.32 | 主要系按收入比例计提的产品质量保证费用 |
合计 | 986,055.35 | 2,521,820.32 | / |
51、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76,236,525.33 | 1,190,950.00 | 6,162,069.00 | 71,265,406.33 | 主要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年限分摊 |
合计 | 76,236,525.33 | 1,190,950.00 | 6,162,069.00 | 71,265,406.33 | / |
永茂泰 2023年半年度报告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绿色制造工程项目 | 11,532,531.57 | 862,489.52 | 10,670,042.05 | 与资产相关 | |||
土地扶持资金 | 10,019,004.58 | 144,323.80 | 9,874,680.78 | 与资产相关 | |||
汽车零部件轻量化与智能化制造技术改造项目 | 15,764,255.24 | 1,161,048.60 | 14,603,206.64 | 与资产相关 | |||
汽车关键零部件精密加工智能化生产线项目 | 8,611,763.19 | 648,202.38 | 7,963,560.81 | 与资产相关 | |||
通用NGC发动机部件协同研发及产业化技术改造项目 | 5,145,732.44 | 618,276.17 | 4,527,456.27 | 与资产相关 | |||
汽车发动机、涡轮增压系统关键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2,708,866.00 | 723,348.91 | 1,985,517.09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200万件汽车发动机用精密部件及其机加工生产能力技术改造项目 | 2,540,476.05 | 336,186.12 | 2,204,289.93 | 与资产相关 | |||
高性能节能汽车缸体铸件研发及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1,680,000.00 | 420,000.00 | 1,26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10万件汽车发动机用精密部件技术改造项目 | 1,399,999.97 | 100,000.02 | 1,299,999.95 | 与资产相关 | |||
汽车轻量化用高强韧铝合金材料及流变压铸工艺开发应用项目 | 1,350,000.00 | 37,500.00 | 1,312,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精密压铸工序节能装备应用及伺服节能系统改造项目 | 1,018,877.38 | 79,393.04 | 939,484.34 | 与资产相关 | |||
发动机关键部件新产品研发技术推广应用项目 | 460,869.55 | 52,173.91 | 408,695.64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2.7万吨汽车用铝合金技术改造项目 | 314,554.25 | 82,057.62 | 232,496.63 | 与资产相关 | |||
技改设备投入补助 | 314,568.00 | 78,642.00 | 235,926.00 | 与资产相关 | |||
精密汽车零部件喷涂机器人运用项目 | 343,671.22 | 42,082.20 | 301,589.02 | 与资产相关 | |||
高精度汽车零部件压铸机器人技术改造项目 | 245,650.93 | 39,835.32 | 205,815.61 | 与资产相关 | |||
软件信息服务业扶持资金 | 78,333.33 | 10,000.00 | 68,333.33 | 与资产相关 | |||
研发购置仪器补助 | 57,500.00 | 7,500.00 | 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技术中心能力建设项目 | 45,384.47 | 6,641.63 | 38,742.84 | 与资产相关 | |||
机器人补助 | 808,484.84 | 55,757.58 | 752,727.26 | 与资产相关 | |||
清洁生产专项资金 | 839,904.76 | 270,268.72 | 1,010,586.04 | 与资产相关 | |||
熔化铸锭系统节能减排技改项目 | 756,097.56 | 146,341.46 | 609,756.10 | 与资产相关 | |||
污染治理和节能减碳专项资金 | 6,200,000.00 | 0.00 | 6,2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自动化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4,000,000.00 | 240,000.00 | 3,76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节能型及新能源汽车关键零部件自动化生产线项目 | 750,000.00 | 75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小计 | 76,236,525.33 | 1,190,950.00 | 6,162,069.00 | 71,265,406.33 |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53,800,000 | 76,140,000 | 76,140,000 | 329,940,000 |
其他说明:
上述股本变动是公司2023年5月18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导致。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55、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900,389,077.33 | 76,140,000 | 824,249,077.33 | |
其他资本公积 | 2,175,600.00 | 2,175,600.00 | ||
合计 | 902,564,677.33 | 76,140,000 | 826,424,677.33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上述资本公积变动是公司2023年5月18日实施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导致。
56、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0,942,477.70 | 7,645,890.12 | 3,696,305.18 | 24,892,062.64 |
合计 | 20,942,477.70 | 7,645,890.12 | 3,696,305.18 | 24,892,062.64 |
59、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1,679,838.76 | 31,679,838.76 | ||
合计 | 31,679,838.76 | 31,679,838.76 |
60、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864,159,389.28 | 804,218,402.6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654,633.06 | 94,194,192.6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413,206.09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9,898,208.69 | 33,840,000.00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856,915,813.65 | 864,159,389.28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479,194,263.01 | 1,404,984,967.96 | 1,645,182,297.09 | 1,460,219,041.37 |
其他业务 | 26,139,769.98 | 9,238,481.93 | 20,043,812.12 | 12,038,912.76 |
合计 | 1,505,334,032.99 | 1,414,223,449.89 | 1,665,226,109.21 | 1,472,257,954.13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805,994.15 | 1,039,817.76 |
教育费附加 | 1,082,527.90 | 822,044.02 |
地方教育附加 | 721,685.25 | 548,029.37 |
印花税 | 974,926.91 | 750,733.15 |
房产税 | 2,291,310.17 | 1,482,784.52 |
土地使用税 | 1,033,643.42 | 702,750.96 |
车船税 | 2,145.48 | 1,257.76 |
环保税 | 78,580.05 | 106,797.34 |
合计 | 7,990,813.33 | 5,454,214.88 |
63、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24,643.58 | 2,845,924.44 |
质量保证费 | 1,770,130.65 | 1,982,790.41 |
仓储费[注] | 4,384.11 | |
折旧及摊销 | 228,243.58 | 226,081.08 |
其他 | 94,443.59 | 180,483.63 |
市场推广费 | 851,500.02 | |
合计 | 4,768,961.42 | 5,239,663.67 |
其他说明:
[注]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本公司将2023年度运杂费列报于“营业成本”项目,2022年半年报的发生额仍列报于“销售费用”项目
64、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8,474,242.04 | 28,080,008.19 |
中介咨询费 | 2,590,125.40 | 3,739,072.71 |
折旧及摊销 | 7,128,610.03 | 5,768,766.39 |
差旅及交通费 | 1,550,070.88 | 1,054,576.58 |
办公费 | 1,216,686.54 | 1,276,183.42 |
业务招待费 | 661,341.62 | 785,071.35 |
修理费 | 1,104,495.83 | 172,787.93 |
水电费 | 338,291.41 | 358,822.66 |
排污及环保费 | 158,373.79 | 18,350.67 |
税金 | 24,587.95 | |
其他 | 1,255,079.09 | 1,197,114.87 |
合计 | 34,477,316.63 | 42,475,342.72 |
65、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投入 | 16,218,865.65 | 36,663,744.91 |
职工薪酬 | 17,441,417.30 | 15,884,845.56 |
折旧及摊销 | 5,408,189.53 | 3,256,543.12 |
其他费用 | 1,356,417.75 | 630,464.98 |
合计 | 40,424,890.23 | 56,435,598.57 |
66、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11,440,297.68 | 17,118,061.03 |
利息收入 | -1,054,583.06 | -363,894.06 |
银行手续费 | 1,642,856.39 | 378,322.99 |
汇兑损益 | -4,886,768.66 | -4,005,393.59 |
合计 | 7,141,802.35 | 13,127,096.37 |
67、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注1] | 6,162,069.00 | 5,088,061.68 |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注2] | 12,811,428.01 | 28,321,606.02 |
合计 | 18,973,497.01 | 33,409,667.70 |
其他说明:
[注1]:详见递延收益之说明;[注2]: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172,906.50元,上期金额为319,069.12元
68、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311,098.48 | -25,526,040.79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6,192,085.29 | -1,162,639.56 |
合计 | -8,503,183.77 | -26,688,680.35 |
69、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338,584.64 | -15,164,172.00 |
其中:远期结售汇合约 | -2,733,664.64 | |
期货合约 | -604,920.00 | -15,164,172.00 |
合计 | -3,338,584.64 | -15,164,172.00 |
71、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889,221.33 | 134,407.11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37,893.27 | -29,423.90 |
合计 | -927,114.60 | 104,983.21 |
72、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154,934.12 | -4,089,671.96 |
合计 | -3,154,934.12 | -4,089,671.96 |
73、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收益 | -175,635.68 | 74,538.42 |
合计 | -175,635.68 | 74,538.42 |
74、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0,069.21 | 10,069.21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0,069.21 | 10,069.21 | |
其他 | 17,010.51 | 672.15 | 17,010.51 |
合计 | 27,079.72 | 672.15 | 27,079.7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75、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20,234.96 | 220,234.96 | |
对外捐赠 | 200,000.00 | ||
其他 | 2,098.29 | 157,515.27 | 2,098.29 |
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 1,056,171.16 | 841,219.61 | |
合计 | 1,278,504.41 | 1,198,734.88 | 222,333.25 |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382,694.93 | 13,424,909.7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8,107,909.34 | -6,786,094.33 |
合计 | -4,725,214.41 | 6,638,815.3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070,581.35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17,645.3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28,328.9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600.00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176,752.91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86,290.91 |
支付给残疾人员工资影响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6,399,541.89 |
所得税费用 | -4,725,214.41 |
77、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13,829,471.51 | 40,824,106.02 |
收到票据保证金 | 8,800,000.34 | |
利息收入 | 1,054,583.06 | 363,894.06 |
房屋租赁收入 | 12,439,160.85 | 7,010,299.26 |
收到往来款 | 4,955,700.85 | 1,607,642.85 |
其他 | 3,349,986.22 | 672.15 |
合计 | 35,628,902.49 | 58,606,614.68 |
(2).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差旅费及交通费 | 1,550,070.88 | 1,054,576.58 |
业务招待费 | 661,341.62 | 785,071.35 |
办公费 | 1,216,686.54 | 1,276,183.42 |
修理费 | 1,104,495.83 | 172,787.93 |
中介咨询费 | 2,590,125.41 | 3,739,072.71 |
研发费用 | 17,575,283.40 | 37,294,209.89 |
支付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义的货币资金 | 7,877,100.00 | |
支付押金保证金 | 4,941,250.00 | |
支付往来款 | 8,412,380.51 | 370,539.16 |
其他 | 3,298,444.69 | 4,797,239.75 |
合计 | 49,227,178.88 | 49,489,680.79 |
(3).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回期货保证金及平仓盈亏 | 23,138,224.80 | 85,710,688.24 |
远期结售汇保证金 | 1,311,316.55 | |
合计 | 24,449,541.35 | 85,710,688.24 |
(4).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期货保证金 | 24,527,285.80 | 139,000,000.00 |
远期结售汇 | 2,935,463.39 | |
合计 | 27,462,749.19 | 139,000,000.00 |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使用权资产租赁款 | 635,062.58 | 321,395.62 |
合计 | 635,062.58 | 321,395.62 |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654,633.06 | 50,046,025.79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082,048.72 | 4,089,671.96 |
信用减值损失 | -104,983.21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82,235,201.24 | 71,910,819.44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775,625.13 | 553,052.59 |
无形资产摊销 | 1,331,405.98 | 1,059,656.4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2,352,555.64 | 9,966,328.3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5,635.68 | -74,538.42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20,234.96 | -17,645.03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338,584.64 | 15,164,172.00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553,529.02 | 13,112,367.4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311,098.48 | 25,526,040.7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107,909.34 | -6,802,026.1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3,529,382.17 | -95,427,470.28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5,938,383.47 | -168,349,782.0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23,442,473.86 | -28,346,000.77 |
其他 | 3,949,584.94 | 2,639,587.6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6,020,752.99 | -105,054,723.5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268,684,546.36 | 164,881,735.10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06,483,795.98 | 94,719,130.56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62,200,750.38 | 70,162,604.5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268,684,546.36 | 106,483,795.98 |
其中:库存现金 | 36,008.39 | 16.39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266,000,822.92 | 106,380,758.7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647,715.05 | 103,020.85 |
二、现金等价物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68,684,546.36 | 106,483,795.9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余额为333,122,226.28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68,684,546.36元,差异64,437,159.92元,系远期结售汇保证金6,560,579.92元、借款质押保证金50,000,000.00元,银行定期存单7,877,100元。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64,437,679.92 | 银行承兑汇票、定期存款、远期结售汇及期货持仓保证金 |
投资性房地产 | 3,049,613.61 | 开应付票据的抵押 |
固定资产 | 51,315,681.74 | 开应付票据的抵押 |
无形资产 | 9,788,523.09 | 开应付票据的抵押 |
合计 | 128,591,498.36 | / |
82、外币货币性项目
(1).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53,753,115.34 |
其中:美元 | 5,715,558.83 | 7.2258 | 41,299,484.99 |
欧元 | 1,580,991.78 | 7.8771 | 12,453,630.35 |
应收账款 | - | - | 31,152,549.54 |
其中:美元 | 2,950,966.95 | 7.2258 | 21,323,096.99 |
欧元 | 1,247,851.69 | 7.8771 | 9,829,452.55 |
应付账款 | - | - | 9,640,826.35 |
其中:美元 | 807,502.99 | 7.2258 | 5,834,855.11 |
欧元 | 483,169.09 | 7.8771 | 3,805,971.24 |
(2).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百强企业补贴 | 230,000.00 | 其他收益 | 230,000.00 |
财政扶持款 | 4,885,044.00 | 其他收益 | 4,885,044.00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172,906.50 | 其他收益 | 172,906.50 |
经济发展促进政策奖金 | 16,900.00 | 其他收益 | 16,900.00 |
民营企业扶持资金 | 1,300,000.00 | 其他收益 | 1,300,000.00 |
其他 | 380,786.88 | 其他收益 | 380,786.88 |
稳定就业补贴 | 12,156.52 | 其他收益 | 12,156.52 |
废旧物资税收支持资金 | 5,813,634.11 | 其他收益 | 5,813,634.11 |
小计 | 12,811,428.01 | 12,811,428.01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安徽宣城 | 安徽宣城 | 制造业 | 88.00 | 12.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 | 安徽宣城 | 安徽宣城 | 制造业 | 10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
四川永学泰铝业有限公司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制造业 | 100.00 | 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 | |
烟台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山东烟台 | 山东烟台 | 制造业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安徽宣城 | 安徽宣城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重庆永茂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重庆 | 重庆 | 制造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不适用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不适用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不适用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不适用
(2).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管理层已审议并批准管理这些风险的政策,概括如下。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能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1.信用风险管理实务
(1)信用风险的评价方法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资产负债表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现存的或预期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变化并将对债务人对公司的还款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等。
(2)违约和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当金融工具符合以下一项或多项条件时,公司将该金融资产界定为已发生违约,其标准与已发生信用减值的定义一致:
1)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中对债务人的约束条款;
3)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2.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3.信用风险敞口及信用风险集中度
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来自货币资金和应收款项。为控制上述相关风险,本公司分别采取了以下措施。
(1)货币资金
本公司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存放于信用评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故其信用风险较低。
(2)应收款项
本公司定期对采用信用方式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本公司选择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对其应收款项余额进行监控,以确保本公司不会面临重大坏账风险。
由于本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且信用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进行管理。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存在一定的信用集中风险,本公司应收账款的
50.77%(2022年12月31日:47.03%)源于余额前五名客户。本公司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二)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可能源于无法尽快以公允价值售出金融资产;或者源于对方无法偿还其合同债务;或者源于提前到期的债务;或者源于无法产生预期的现金流量。
为控制该项风险,本公司综合运用票据结算、银行借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并采取长、短期融资方式适当结合,优化融资结构的方法,保持融资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的平衡。本公司已从多家商业银行取得银行授信额度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开支。
(三)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市场风险主要包括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金融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控维持适当的金融工具组合。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的借款为固定利率借款,固定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2.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于中国内地经营,且主要活动以人民币计价。因此,本公司所承担的外汇变动市场风险不重大。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212,910,365.67 | 212,910,365.67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212,910,365.67 | 212,910,365.67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3,341,312.98 | 3,341,312.98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3,341,312.98 | 3,341,312.98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3,341,312.98 | 3,341,312.98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依据 |
应收款项融资 | 212,910,365.67 | 对于持有的应收票据或与工银e信,采用票面金额作为其公允价值 |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徐宏、周秋玲、徐娅芝、徐文磊 | 其他 |
其他说明[注]周秋玲为徐宏之妻,徐娅芝为徐宏之女,徐文磊为徐宏之子。徐宏、周秋玲、徐娅芝、徐文磊直接持有本公司14,264.64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和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均为43.23%,徐娅芝、徐文磊分别通过上海磊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宏芝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本公司1,006.52万股、71.07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3.27%,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为
5.32%。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91.75 | 322.28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其他应收款 | 周秋玲 | 150,000.00 | 7,500.00 | ||
小 计 | 150,000.00 | 7,500.00 |
其他说明:
2022年期末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150,000.00元为公司食堂备用金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等为依据确定报告分部,并以产品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分别对铝合金锭业务、铝合金液业务、铝合金加工业务、汽车零部件业务及其他业务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公司的报告分部是提供不同产品或服务的业务单元。由于各种业务需要不同的技术和市场战略,因此,公司分别独立管理各个报告分部的生产经营活动,分部评价其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并评价其业绩。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铝合金锭 | 分部间抵销 | 铝合金液 | 铝合金加工 | 汽车零部件 | 其他 | 合计 |
主营业务收入 | 61,601.74 | 41,409.62 | 1,720.64 | 43,187.43 | 1,540.39 | 149,459.81 | |
主营业务成本 | 60,989.61 | 39,677.85 | 987.87 | 38,843.17 | 590.04 | 141,088.54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96,554,891.52 |
1年以内小计 | 196,554,891.52 |
合计 | 196,554,891.52 |
永茂泰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6,554,891.52 | 100.00 | 9,827,744.58 | 5.00 | 186,727,146.94 | 203,513,803.56 | 100.00 | 10,175,690.18 | 5.00 | 193,338,113.38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196,554,891.52 | 100.00 | 9,827,744.58 | 5.00 | 186,727,146.94 | 203,513,803.56 | 100.00 | 10,175,690.18 | 5.00 | 193,338,113.38 |
合计 | 196,554,891.52 | / | 9,827,744.58 | / | 186,727,146.94 | 203,513,803.56 | / | 10,175,690.18 | / | 193,338,113.3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96,554,891.52 | 9,827,744.58 | 5.00 |
合计 | 196,554,891.52 | 9,827,744.58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0,175,690.18 | -347,945.60 | 9,827,744.58 | |||
合计 | 10,175,690.18 | -347,945.60 | 9,827,744.5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华域皮尔博格有色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 | 84,190,202.19 | 42.83 | 4,209,510.11 |
华域皮尔博格安亭(上海)有色零部件有限公司 | 71,341,244.73 | 36.30 | 3,567,062.24 |
苏州三电精密零件有限公司 | 8,542,630.72 | 4.35 | 427,131.54 |
皮尔博格(昆山)有色零部件有限公司 | 14,575,599.62 | 7.42 | 728,779.98 |
上海日比野压铸有限公司 | 8,420,209.34 | 4.28 | 421,010.47 |
合计 | 187,069,886.60 | 95.18 | 9,353,494.34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2、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839,322,653.59 | 673,109,045.89 |
合计 | 839,322,653.59 | 673,109,045.89 |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839,560,660.97 |
1年以内小计 | 839,560,660.97 |
合计 | 839,560,660.9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保证金 | 4,320,050.00 | 4,018,000.00 |
拆借款 | 834,800,513.46 | 669,149,445.89 |
其他 | 440,097.51 | 150,000.00 |
合计 | 839,560,660.97 | 673,317,445.89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08,400.00 | 208,400.00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9,607.38 | 29,607.3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238,007.38 | 238,007.38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 | 拆借款 | 549,107,949.99 | 1年以内 | 65.40 | |
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拆借款 | 262,840,196.40 | 1年以内 | 31.31 | |
重庆永茂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拆借款 | 22,762,367.07 | 1年以内 | 2.71 | |
上海天元锰业有限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2,444,800.00 | 1年以内 | 0.29 | 122,240.00 |
上海中泰多经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押金保证金 | 1,857,250.00 | 1年以内 | 0.22 | 92,862.50 |
合计 | / | 839,012,563.46 | / | 99.93 | 215,102.5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3、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818,325,834.47 | 818,325,834.47 | 818,325,834.47 | 818,325,834.47 | ||
合计 | 818,325,834.47 | 818,325,834.47 | 818,325,834.47 | 818,325,834.47 |
(1).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上海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393,000,000.00 | 393,000,000.00 | ||||
安徽永茂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336,000,000.00 | 336,000,000.00 | ||||
安徽永茂泰铝业有限公司 | 41,850,000.00 | 41,850,000.00 | ||||
四川永学泰铝业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烟台通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7,475,834.47 | 7,475,834.47 | ||||
安徽永茂泰新能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合计 | 818,325,834.47 | 818,325,834.47 |
(2).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472,797,027.97 | 448,114,942.63 | 682,932,442.11 | 629,975,681.78 |
其他业务 | 62,013,324.64 | 62,547,258.91 | 61,314,645.09 | 62,691,593.80 |
合计 | 534,810,352.61 | 510,662,201.54 | 744,247,087.20 | 692,667,275.58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311,098.48 | -20,276,368.39 |
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 | -2,017,256.86 | -1,276,505.59 |
合计 | -4,328,355.34 | -21,552,873.98 |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85,801.4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986,956.4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5,649,683.12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4,912.22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172,906.50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304,495.79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5,834,794.7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13 | 0.01 | 0.0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15 | -0.01 | -0.01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徐宏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5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