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68 证券简称:汇金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5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汇金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368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飞虎 | 刘飞虎 | ||
电话 | 0311-66858108 | 0311-66858108 | ||
办公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湘江道209号 | 河北省石家庄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湘江道209号 | ||
电子信箱 | huijinzqb@hjjs.com | huijinzqb@hjjs.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95,044,898.54 | 371,112,682.37 | -47.4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1,389,644.79 | -22,072,436.81 | 3.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1,398,080.84 | -23,556,652.21 | -75.7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44,870,243.09 | -7,232,038.19 | 4,868.6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404 | -0.0417 | 3.1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404 | -0.0417 | 3.1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61% | -2.47% | -1.14%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2,914,119,660.87 | 3,371,915,268.06 | -13.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81,152,038.48 | 604,870,848.68 | -3.92%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46,16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邯郸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8.93% | 153,881,000 | 0 | 质押 | 103,480,000 |
刘锋 | 境内自然人 | 2.33% | 12,400,000 | 0 | ||
肖杨 | 境内自然人 | 2.26% | 12,040,000 | 0 | ||
中国银 | 其他 | 0.86% | 4,590,500 | 0 |
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景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
郭耀东 | 境内自然人 | 0.49% | 2,605,500 | 0 | ||
黄长安 | 境内自然人 | 0.40% | 2,111,800 | 0 | ||
UBS AG | 境外法人 | 0.39% | 2,078,241 | 0 | ||
孙景涛 | 境内自然人 | 0.34% | 1,805,400 | 0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34% | 1,783,019 | 0 | ||
林良墩 | 境内自然人 | 0.33% | 1,750,000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公司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1、公司股东黄长安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11,800股,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2,000,000股,合计持股数量为2,111,800股。 |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修订《公司章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现行规定和要求,经公司2023年2月2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3月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以下修订:
原章程内容 | 修改后章程内容 |
第一百五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由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 | 删除本条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2023年2月2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2、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
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暨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同意韩春丽女士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
其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亦同意公司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韩春丽女士。2023年7月18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详细内容公司已通过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公告编号:2023-056、2023-060。
3、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及暂停实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提请将2022年7月5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6月14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23年7月2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公司收到《立案告知书》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规定的发行条件。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已无法继续实施。待证监会出具立案调查结论且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符合相关规则。
4、山西鑫同久工贸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及原股东业绩补偿
2023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山西鑫同久工贸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及原股东业绩补偿的议案》,山西鑫同久工贸有限公司部分客户应收账款因评估信用风险加大单项计提预期信用风险损失影响其经营业绩不达预期,造成山西鑫同久2021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根据石家庄汇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与购买资产之交易对方邯郸市兆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于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邯郸市兆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应向石家庄汇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业绩补偿
703.150555万元。
目前,公司子公司石家庄汇金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已收到业绩补偿款,邯郸市兆通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山西鑫同久工贸有限公司业绩承诺补偿已全部履行完毕。
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2月22日、2023年4月3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山西鑫同久工贸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及原股东业绩补偿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9)、《关于山西鑫同久工贸有限公司2021年度业绩承诺未实现及原股东业绩补偿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5、廊坊市云风数据中心项目诉讼和解
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汇金天源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金天源”)与联想云领(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想(北京)有限公司、云领信息技术(天津)有限公司、廊坊市云风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中鹏云控股(深圳)有限公司、汤福根就廊坊市云风数据中心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签署《和解协议》,与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就廊坊市云风数据中心项目数据中心设备集成销售及服务合同纠纷签署《和解协议》。
目前,汇金天源已收到以上《和解协议》中约定的和解款项,合计196,530,595.58元,此次和解有利于公司资金回流,优化债务结构。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3月10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诉讼案件进展暨签署〈和解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6、深圳融科实业管理有限公司报案事项
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融科实业管理有限公司就河南远中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事件向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报案,并于2023年7月4日收到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主要内容是:河南远中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涉嫌合同诈骗一案,我局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现已立案侦查。
目前,案件仍在办理过程中,公司将全力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并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7月4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孙公司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7、注销3家子公司
(1)北京汇金祥云科技有限公司
经2022年9月19日汇金股份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注销, 于2023年3月9日取得注销登记通知书。
(2)滨海碧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2022年10月24日汇金股份总经理办公例会审议通过注销,于2023年6月7日取得注销登记通知书。
(3)河北兆弘贸易有限公司彬州分公司
经2023年4月3日汇金股份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注销, 于2023年5月17日取得注销登记通知书。
8、子公司中科拓达提起诉讼事项
子公司北京中科拓达科技有限公司起诉中电信数智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由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立案,涉案合同价款163,676,512.00元。具体详见公司2023年8月14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