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或书面送达等方式交公司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志良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23年8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于2023年8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公告编号:2023-037。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合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