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亚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于2023年8月26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于2023年8月2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公告编号:2023-037。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23年9月12日下午14:30在浙江新昌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三项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3年8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40。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