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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洲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6

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哈尔滨九洲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哈尔滨九洲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此次增资哈尔滨九洲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用于拓展可再生能源业务板块,符合公司在新能源产业整体战略发展规划和公司长远发展利益,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次增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增资哈尔滨九洲光伏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

二、关于泰来九洲广惠公共事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借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泰来九洲广惠公共事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银行借款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泰来广惠提供担保有助于保证其日常运营。供热相关产品的未来收益可以覆盖项目借款的利息及本金,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为泰来广惠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为阳谷光耀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公司为阳谷光耀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可提高其运营资金,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次担保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为阳谷光耀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融资租赁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我们审阅了公司编制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公司聘请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及询问公司相关人员。我们认为:

公司编制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签字页)独立董事:

张成武 丁云龙 刘晓光

哈尔滨九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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