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股东或关联人名称 | 占用时间 | 发生原因 | 期初余额(2023年1月1日) (万元) | 报告期 新增占用金额 (2023年1-6月) (万元) | 报告期 偿还总金额 (2023年1-6月) (万元) | 期末余额 (2023年6月30日) (万元) | 截至半年报披露日余额 | 预计 偿还方式(如适用) | 预计 偿还金额 (万元) | 预计 偿还时间 (月份) |
何巧女、唐凯 | 2022年3至4月 | 法院强制执行扣款 | 4,813.61 | 4,813.61 | 0 | 0 | ||||
当年新增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 | 2021年8至11月东方园林因魏绍娟、纪献磊案件,被哈尔滨中院扣划了银行存款3,765.48万元;2022年3至4月东方园林因上述案件又支出了7,888.15万元,东方园林因上述案件累计支出11,653.63万元 2021年10月东方园林与何巧女签订协议书,何巧女同意东方园林以应付何巧女及唐凯2019年度股利6,840.02万元,用于支付给魏绍娟、纪献磊(及其指定的任何人)承担魏绍娟案和纪献磊案而发生的任何本金、利息、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等以及其它诉讼和执行所引发的相关费用,扣除何巧女、唐凯相关股利后剩余金额4,813.61万元。 2023年4月何巧女、唐凯现金清偿了上述资金占用。 | |||||||||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 |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何巧女、唐凯已经清偿了上述4,813.61万元资金占用。 |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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